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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汇编10篇)

2023-07-15 08:16:09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汇编10篇)

  【前言】在金融交易中,抵押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协议,它确保借款人以其财产作为担保,从而为借方和贷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以下是网友“jvgyj72”收集的抵押借款合同(共10篇),供大家阅读。

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借入方:(甲方)

  地址:

  出借方:(乙方)

  地址:

  甲方为了在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元(大写:美金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10%;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20%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贰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全部产权房及全部产权房,共计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呈外管局存按份,律师楼存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期不足天的按天计息。

  四、甲方将借款本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户。

  五、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抵押期间,抵押物,乙方负有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借款抵押合同模板 篇3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为确保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经实地勘验,在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甲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抵押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利息(月息)%,乙方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乙方违反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8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8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市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4

  借款人:活动房(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时间校准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用途广泛英文《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合同模板图片款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时间管理‰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活动策划方案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申请书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活动策划方案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合同模板简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时间流逝的句子唯美,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活动策划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变更前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活动

  负责人(签字):

  年用途最广泛的金属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抵押贷款的合同 篇6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贷款人民币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 。

  2.数量: 。

  3.价值: 。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查、临时管理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

  2.临时管理:抵押物的临时管理仍由甲方负责,一切保管及其他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险: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并将投保财产转移给乙方..如果被保险抵押物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将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全部赔偿作为偿还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出售及监管

  1.抵押物的出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促销,并将销售款项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作为偿还所欠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买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将款项汇入银行分行的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装运前,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给乙方审查。对于在其他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的复印件或复印件应在装运前提交甲方审查。

  3.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材料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经济数据。如乙方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库存和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会计资料,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自己是抵押权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发生抵押权归属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单据移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丢失或损坏。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损坏的,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

  如甲方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临时管理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将抵押物移交给乙方。逾期不移交抵押物的,乙方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顺序

  1.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能清偿到期本息,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处分抵押财产的方式和程序由 人民法院决定。

  3.抵押财产的价格由市物价局确定。

  4.处分担保物的收益应按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抵押物纳税。

  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款。

  扣除上述金额后如有余额,应全额返还甲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仍不足以偿还所欠本息的。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主张欠款。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如因实际困难,甲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乙方要求延长抵押期限,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后,乙方可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为 公证处授权的债权文件。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直接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该副本应采用

  抵押人:(盖章)

  代表:(签名)

  地址: 。

  银行及账号: (盖章)。

  代表:(签名)

  地址: 。

  银行和账号: 日

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牌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省市路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及时间

  1、该抵押车辆评估值为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大写)元。

  2、抵押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将抵押车辆的所有证件在抵押期间交由甲方保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抵押期满,乙方(抵押人)未按合同解除抵押,甲方(抵押权人)有权处理抵押物。

  3、抵押期满,乙方(抵押人)未按抵押合同进行还款的,甲方有权将该抵押车以任务方式进行处理,以抵偿乙方(抵押人)抵押金额。

  第六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抵押贷款合同 篇8

  贷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年月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登记生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甲方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乙方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租赁、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主合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的登记

  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之日起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五条主合同变更

  如果甲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还款方式、还款及收款账号、借款用途、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展期等)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与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乙方要对所担保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及第三方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占有及保管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保养及合理使用抵押财产,按时交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财产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第七条抵押财产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财产投保,乙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险种、期限、投保金额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乙方应当对保险期限做相应的延长。如甲方中断保险或撤销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办理抵押财产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在抵押前未被出租,或已出租但已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设立过抵押,或虽已抵押但已书面告知甲方;该抵押财产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如签订本合同时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未对外出租,在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对外出租。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出资、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九条第三方妨碍

  如果抵押财产被国家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无偿收回,或者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抵押财产发生本合同第条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应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保险金和补偿金,甲方拥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有下列情形时,乙方应在事项发生之日或知道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再抵押;

  (4)抵押权存续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5)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当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乙方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时(或乙方为自然人时的工作、收入、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抵押权的实现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况),而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随时行使抵押权。

  1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方式对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1)与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债务或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乙方与债务人为同一人的,甲方可以对乙方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先处置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1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且乙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无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放弃、部分放弃任何担保债权,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在实现债权的顺位上不受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影响,如乙方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放弃在甲方实现债权时位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顺位之后等相关权利,对实现债权顺位甲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十二、保证条款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如乙方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乙方应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

  乙方基于本合同第条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十三、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甲方

  乙方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住址

  电子邮箱

  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1)本合同第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或地址视为有效。

  十四、违约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项下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和生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其他约定事项:。

  特别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条款及内容,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内容向乙方做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内容。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证件名称及号码:

  附:抵押财产清单

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借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周转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房产、挖机股份(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承包工程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个月,即自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借款利息:每元月息五分,甲方主动按月付息。

  5、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二、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制造厂家:

  3、型号:

  4、件数:

  5、置放地点:

  6、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7、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马上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借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归还本息。甲方自愿加1倍归还本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甲方负违约责任。

  4、甲方提供的借款凭证等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

  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6、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或者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借款本息,由担保人负责偿还乙方本息。

  六、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