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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销售合同【最新9篇】

2023-06-22 15:17:23合同

牛奶销售合同【最新9篇】

  【前言】如何签订一份完美的牛奶销售合同?以下是会员“zhaopingtaochensi”整理的牛奶销售合同(共9篇),供大家品鉴。

牛奶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篇1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为一家具有本合同中所述货物销售法定

  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拟向甲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中所述货物用于其开发的给排水项目,乙方愿意供货,为此,甲乙双方就供货中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供货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与技术、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2.货物规格与尺寸:(详见合同附件)3.货物制造厂商及产地:高科建材(咸阳)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格瑞派)4.货物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货物数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计算。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

  第二条 货物价款:

  1.产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根据生产厂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保留价格调整权利,如需调价,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共同协商。2.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型号、规格以合同附表单价结算。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1.合同货物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 产品订货与交货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货物送到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如甲方要求供货的规格型号或供货数量超出本合同,以乙方的送货单及甲方签收确认为准,同时甲乙方签订超出部分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与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第七条 货物的检验与验收

  1.验收依据:货物检验与验收应以该货物的生产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标准与行业技术要求,合同所规定技术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依据。2.验收程序: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交接,并做验收交接记录,此验收交接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补充协议与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材;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

  结算规格32 89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2、木材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材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材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材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材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材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材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材,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销售合同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元/包;塑包大环标元/包,精制大环标元/包,普通彩箱元/箱,高档彩箱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销售合同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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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号: XXX

  出卖人:XXX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X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xx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当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当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销售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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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购方)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为明确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本合同标准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共 页)总计金额:¥ 元,合同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二、验收标准:所有产品按报价单注明的品牌或乙方提供的样板质量为准,报价单未注明的按乙方常规销售品牌质量为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作订金,即人民币元;

  2、验货当天,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元;

  3、余款,即人民币

  4、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送货,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未付清上述货款之前,乙方所供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仍为乙方所有。

  四、保修期限:机电商品一律按原厂保修条例保修,易碎品(如瓷品,玻璃制品)请当场检

  查,过后恕不作更换或补偿。

  五、交货日期及地点:

  1、交货期限:在乙方收到订金起即

  2、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验收清点完毕,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甲方,如甲方需要延迟交货时间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与乙方协商,否则每拖迟一日按合同总额罚3‰给乙方;

  3、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不发货,甲方超出交货期限一个月未见提货,乙方将视甲方已经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4、甲方未付清款前,所有用具使用权归属乙方,如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按未付款总额的3‰每天计提滞纳金;

  5、在交货当天,甲方按合同第六条付款或按已验收货品金额按合同条约结算后,乙方再付货,如有违约乙方有权不发货,由此引起双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以实际交货结算为准。

  八、其它事宜:

  1、对于明确的合同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作增减或变更,增减、变更后的产品价格及交货期双方另行协商,按实际交货产品数量结款。

  2、在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付款的情况下,乙方可顺延交货期。

  九、经济责任:

  如执行本合同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公章)乙方代表:(签名)电话: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牛奶购销合同 篇6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年 份 月份112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 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小时内由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牛奶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乙方(中介方):

  丙方(卖方):

  1.甲丙双方在自愿原则下,经甲方认真挑选,双方一致同意,第号牛作价元。

  2.若检查该牛有病,则视本合同无效。

  3.丙方需按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检疫、复查并按时送达运点,否则造成损失,由丙方补偿全部损失。

  4.装运之前,天内仍由丙方饲养管理,费用甲方不负责。

  5.甲乙双方需认真做好标志、编号等,按号装车,装车前如有更换,掉胎等,由丙方全部负责。

  6.装车后,甲方将款统一付给乙方,丙方凭合同向乙方领取。

  7.为了确保“甲丙”双方的利益,双方同时交纳定金元由乙方保管,以防反悔。

  8.奶牛状况:

  9.甲方责任:

  (1)组织人员选择奶牛,认真登记,合理定价。

  (2)交纳检疫,工商费用。

  (3)奶牛装车后一次付清牛款。

  (4)手续办毕,奶牛装车后,应付乙方中介费即牛价总金额的3%。

  10.乙方责任:

  (1)组织好牛源,供买方按标准充分选择。

  (2)免费安排买方人员食宿,保护其生命财物安全。

  (3)书写合同书,并保证买卖方履行合同。

  (4)联系办理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轮船等)。

  (5)办理工商、检疫、税务等一切出境手续。

  11.丙方责任:

  (1)奶牛定价后,签订合同交押定金。

  (2)继续饲养若干,并按时送检装车。

  (3)装运前,奶牛若发生意外,由卖方全部负责。

  (4)检查奶牛若有病,奶牛属卖方,合同无效。

  12.此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份。如有其他事项经合同双方协议同意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牛奶合同 篇8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现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安琪儿原装进口有机奶粉系列购销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单位

  合计人民币:叁拾玖萬玖仟陆佰元整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2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上述报价表之定价执行。如因产品之生产成本及运输费用等发生变化,导致价格出现变动时,应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再定。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按上附第一条之价格执行。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采用纸箱包装及进行保护处理。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0xx年04月10日。

  2.交货地点:珠海。

  3.运输方式:船运。(如有其它状况将采用适合运输方式,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验收方法:采用抽检,由甲方抽样送国家认证合法机构检测,期间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20%之订金于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付清,65%剩余货款于送货完成当天付清,15%剩余货款90天内付清。

  第八条 运输费:甲方承担一次从香港到珠海的船运费用及珠海码头到乙方指定地点的汽车运输费用。

  第九条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购买相关保险及承担交货前的所有风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延付货款,或者乙方付款后甲方无法按时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方就此批货定金2倍的金额缴付违约金。

  2.甲方如出现提前交货,延期交货,或交货数量不足的情况,甲方应赔付乙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定金2倍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变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及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书面要求乙方代为处理不合格产品,乙方应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具体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4.由甲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能履行合同之证明,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经济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附页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常温牛奶销售合同书 篇9

  供方:

  地址:

  需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供方”)和(以下称为“ 需方” )就有关”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合作规定

  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略;

  2.供方委任需方销售范围为(以下简称“区域”),经营产品: ,需方不得越区销售,供方有权对区域的划分进行重新修订。如需方在本合同期间内没有违反供方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在供需合同期满后,需方可依据供方相关此区域经营管理规定享有优先经营权利。否则,供方有权取消需方在此区域经销权。

  3.供方为了确所销售产品在各区域内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向需方收取市场年销售额10%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后,经供方确认需方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反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供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需方。

  4.需方应按照规定条款和条件,在区域内销售供方在当地推出蒙牛牌常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5.需方同意按照供方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独立的财务资金、办公场所、电脑等能够满足与供方进行网络办公和信息传输,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并配有独立仓库和专职业务及配送车辆进行供方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并同意按照供方的市场经营标准进行合同规定区域内市场经营管理。

  6.需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供方事前书面同意,不直接或间接的从事或参与本合同购销产品相同、相类似的产品或供方认为与供方产品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或广告宣传活动。

  二.需方义务:需方同意并向供方承诺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时候均遵守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和条件,严格按照供方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内容如下:

  1、需方需在任何时候均抓住区域内一切可能的销售机会直接将供方的所有产品以上,铺货率依据供方确定的各品项达成标准执行;商超门店产品铺市率100%,铺货率达成供方标准,如未达到公司铺市要求,公司有权对需方按供方下发给需方的相关制度进行考核或取消其经销资格。

  2、 需方有协助各级巡查对市场检查的义务,并做好相关的检查项目的准备及整改工作;

  3、 本合同涉及产品的计量方法是:每箱多少包(瓶/袋),每包(瓶/袋)多少毫升(克)。

  4、 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 需方配合供方品项经营方针策略,按照供方制定的品项推进计划做要货计划、提货、在终端铺市、铺货。供方有权变更供应产品的品种,且供方可随时终止销售任何一样产品或一个类别的产品。

  6、 供方将产品发运到交货地点后,从运输车厢体开厢时刻起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给需方。此前已经形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或向承运人追偿,此后形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7.配送要求

  1)需方以供应商的身份与各店进行供货合同的谈判,签订;

  2)各卖场的月扣、年扣、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合同内的DM单及海报费、转场费、续签合同费及赞助费,新签合同新品进场费等合同内签订的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3) 需方要保证配送的及时,约定收到订单24小时内将产品送达;

  4) 需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资金用于供方产品的运作,供方可以收取需方的银行承兑汇票,但贴现息由需方承担;

  5) 需方未经供方同意不得给任何终端客户停止供货,供方可支持需方货款回收、合同谈判工作而进行的停货,但停货时间不能超过7天;

  三、关于价格:(见附表)

  1、供方每月按核算后确定价格给需方供货,并将价格提前通知需方;

  2、需方按供方设定的价格体系给予终端客户供货;

  3、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4、供方如因行业或其它原因造成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需方。 四、关于发票:

  供方根据需方当月(上月21日-本月20日)的提货金额给需方提供发票(单价按当月的开票价计算) 五、关于要货、发货及预付帐款:需方可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形式按供方财务的规定支付款项,在款项到帐后安排货源,欠款的一律不予发货。

  1、具体要货及付款制度:

  为保证要货计划的准确性、到货的及时性及产品日期的新鲜度,需方必须按供方的规定每月按时提报销量计划,定时下要货定单,并提前将货款打入供方指定的账户,具体如下:

  (1)需方依据供方要货计划管理规定,依据此合同商定的月任务量结合当月市场需求按照供方正规要货计划表格式提报下月销量计划,并由供方区域负责人与需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传真到供方办公室,每晚报一天给予需方100元的处罚,从需方货款中扣除,不报要货计划供方将按照年初签定的销售合同量结合当月营销计划给予分配各单品量,需方无条件按分配量拉货,否则按公司相关制度兑现考核,在货款中扣除。

  (2)需方必须按照每月所报的要货计划按供方财务规定打预付款,事先打货款到供方帐户再下达要货定单,否则计为无效定单,不予发货。所有产品需方必须按照上、中、下旬计划数量进行定单要货,百利包、利乐枕上、中、下旬计划量必须在当旬全部下达定单(旬度上、下浮动5%),利乐包产品可按月计划下达定单(月度上下浮动5%),否则按附件四执行。具体打款要货流程如下:

  a)、打预付款要求:需方在提报要货表的同时按照每次要货表上的产品金额打预付款并电话通知供方的出纳,预付款按旬汇给供货(每旬最后一日打次旬预付款),特殊情况提前与供方负责人沟通,否则每晚一天给予需方200元的处罚;

  b)、供方依据需方帐户内预付款金额回复可提货量,如欠款或预付款金额不足下单量货款,供方有权停止向需方供货;

  c)、如因预付款原因导致需方无货配送给终端网点及商超,供方考核需方300元每次。 六、安全库存:

  1、畅销品项保证足够存货,周销货量的倍作为安全库存;

  2、以“先进先出”的原则把产品销出。产品在需方库内造成的临期、过保质期及货损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的储存货品的条件和环境必须符合供方规定的标准,承担因储存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产品损失及消费者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需方库存商品出现任何丢失损坏责任均由需主自行承担; 七、协助推广:

  1、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在终端网点张贴和派发广宣物料或使用供方规定的物料。

  2、按供方代指定的销售目标向区域内批发商/终端网点出售产品。

  3、在需方的经营场所内展销和陈列产品。

  4、需方有义务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费用的投入,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协助供方扩大和推广市场。

  5、供方将为需方提供用以树立供方品牌形象如标牌/门面/汽车的装饰设计及喷涂等服务,需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供方取得当地有关政府支持及相关批准政策。 八、信息共享:

  1、需方有义务按照供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报表,并保证真实准确。需方必须于每日上午9:00前向供方提供前日的进销存报表,报表格式由供方提供。

  2、供方根据市场经营及公司策略为需求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3、需方必须按市场发展需求配置硬件设施,5-7个乡镇配置一部车,100-150个网点配置一名业务人员,办公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20平方米以上;100-200万,30平方米以上;200万以上50平方米),仓库面积(月销售额100万以下100平方米,月销售额在100-200万,200平方米;月销售200万以上,400平方米),办公设备(电脑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各一台)。

  九、形象建设:

  1、需方要主动积极地在自己所负责区域加强品牌形象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2、需方要积极配合供方,按照供方各项相关要求,同步推进渠道建设及品牌建设工作。

  3、需方在所负责的区域内,必须打造一个形象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形象店或旗舰店。

  4、需方必须严格执行供方统一的行销活动方案。

  十、双方责任:

  1、 供方及时供货并保证商品质量。

  2、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积极主动配合商品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

  3、 需方自行负责所供货门店对帐及结款事宜。

  4、 需方有义务配合供方协调与各卖场的关系。

  5、 需方与配送范围内各售点签订的任何协议,供方不承担责任(有供方书面授权门店除外)。

  6、 供方将尽全力满足需方对产品的订购需求,但如因缺货、需方超出计划量要货、商业纠纷、法律纠纷、政府的行动或约束或公司不能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而导致交货短缺或因而引致需方损失生意或损失利润,供方不承担责任,但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

  十一、 双方的承诺、保证和声明: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附带产地检测报告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需方提供的一切资料、证件和证书要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这些证件、证书的合法、有效、真实性。需方承诺将赔偿供方由于需方违反本条例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二、 违约责任: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对供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泄露,否则应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供需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3、本合同终止后,需方不得以供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4、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供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及是否给供方造成相关损失,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追究相应赔偿。

  十三、违约处罚:

  1、 如需方不能实现24小时内配送制(供方断货情况除外),每有一次负激励元/店,每晚一天追加元。

  2、 如因需方资金问题造成市场断货,每有一次负激励元,三次以上调整经销区域。

  3、 如因供方断货给需方带来产品配送不到位的,不追究需方责任。

  4、 如需方未按时准确的提供进销存报表,每发现一次负激励元;如虚报、假报进销存报表每次负激励元,本月促销活动不予报销。

  5、 以上相应考核在货款或保证金内扣除。

  十四、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需方不得转让经销权,如有违反一经发现,供方有权终止协议且扣除保证金。

  2、适用我国民法典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十五、 关于合同终止:

  1、如发生任何下列事情,供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立即终止合同。

  (1)、如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条件。

  (2)、如需方停业清盘、而这种清盘并不是为了合并或改组而自动进行的清盘、或需方做出任何破产行为或和其债权人了结债务、或破产财产管理人或司法管理人已获委派处理需方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正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由于债务的缘故而要进行的类似行动。

  (3)、如需方或需方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已归任何机构或人(包括公司)管理,而这些机构或人(包括公司)是公司有合理原因不予同意的。

  (4)、自行购买或销售其他来源的蒙牛产品。

  (5)、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和/或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供方可以向需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供方行使该项权利终止本合同时,需方必须于书面通知之日的三十日内清还所有欠款。

  3、需方可在所有欠款全部清偿后,向供方发出三十日的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十六、双方的关系:供方不对需方或需方的雇员的行为、违约负责。本合同的任何内容都不构成合同双方的合伙关系,或把需方任命为供方任何方面的代理。需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为任何目的使供方受任何其它协议约束。需方没有权力以供方名义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并要供方负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依其仲裁规则仲裁裁决。

  十八、合同期限:

  1、合同试行期由 年月日-至 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月日

  十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他约定另行协商作为本协议的副本执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生效: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成立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需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