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协议格式(合集13篇)
【导语】在签订品牌代理合同协议之前,了解合适的格式和内容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热心会员“guimouhuanlangmei”收集的品牌代理合同协议格式(共13篇),欢迎参阅。
如果您为网络拍卖的批发商或者零售网店,(包括淘宝网、ebay易趣、拍拍网和一拍网、当当网等所有网络拍卖店家)。对本品牌网络营销有独到见解及具有网络营销管理经验和品牌意识者,我们诚挚欢迎您加入我们的代理销售行业,仔细阅读代理方案,确认无误后和本公司签订正式代理协议:
一、加盟条件
1)只需交纳人民币398元加盟费(限2年),即可成为樱子衣依品牌服装网的加盟商,并终生享有新品专柜价49折优惠。
2)支付加盟押金800元,此800元仅仅作为信用保证,不充当货款,当您退出加盟时我们会全额退还(此押金目的是为保证代理们的权益,防止有人恶意竞争或者破坏本公司声誉)。
二、权力和义务:
1)本公司按代销会员的级别给予对应的销售价格,每周1-2次更新新款,发货之前检查商品质量,提供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2)代销会员发布的商品信息可以直接从本网站获取,可以使用本网站上的商品图片。但不可以更改图片;若要更改图片,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作违规,本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权。
3)本公司所销售品牌均在各大网站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均为各品牌的独家授权代理商,需经本公司同意才可销售,如代销会员私自通过其他渠道进得货物却打着本公司代销会员的名义进行销售,本公司一经查知一律通知各网站相关部门删除违规商品并要求网站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取消该其代理资格,并且不返还加盟押金。
4)代销会员实际销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销售,但标价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格可参考易趣店,淘宝店:xxx若发现有人违反规定乱定价,扰乱市场价格,本公司有权力立即取消代销资格,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5)乙方不得对外透露代理价格。
6)乙方不得在没有签订到协议内容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使用本公司的图片,一经发现,不仅删除商品取消代理权;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本公司还会提出正式起诉。
7)发货中产生的有关物流运输费用由代销会员自行负担。代理零售发货本公司按件收取邮费:零售平邮10元/件,续件4元/;快邮15元/件,续件5元/件;物流快递15元/件,续件8元/件,代销零售邮费在下订单的时候同时支付,不可以拖欠。多件批发运费按照实际费用收取,多退少补。如运价发生较大幅度上升,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费。
8)所有会员定单,均需款到才可发货,一概不赊销。
三、发货及退换货制度
1)本公司承诺在收到代销加盟会员的付款和订单并确认有货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2)若发生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的三日内,并在吊牌齐全,未经洗涤穿着的情况下,可以退货及换货,代销会员将无须支付任何货款,本公司包退换并且承担平邮邮费。其他情况下概不退货。非质量问题可更换同款的颜色或码数,换货前提必须保证吊牌齐全,包装完整,未经洗涤穿着等,换货费以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品牌代理协议6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地区特约代理商/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重新确认一次。
2、乙方有权在上述授权地区内以产品地区特约代理商/产品地区总代理商(请在方括号内选定授权级别,非选定项请划删除线)名义从事有关销售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产品为:。
4、除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以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产品特约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经销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及所签订的下级代理、经销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特约代理商资格。
7、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投诉时请填写(特约代理商投诉书)(附件2)。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和宣传资料;
2、甲方负责产品的华东区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3、甲方按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4、甲方按广告宣传支持办法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支持;(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5、甲方按市场保护条件的约定(详见第三部分)为乙方提供市场保护;(仅限于地区总代理商)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得经销甲方产品以外的其他竞争性产品,否则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2、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产品的有关信息,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反馈甲方;
3、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代理商的地位确定后才可能获得系统的价格体系)。乙方在宣传媒体上刊登的产品报价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报价;乙方对直接客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甲方按乙方违反规定价格的差价的三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三、经营指标、代理级别、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首次授权乙方为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时(每年确认一次不包括在内),乙方必须至少订购甲方授权代理的n的一定定货量(见四条4款),乙方方可成为甲方地区特约代理商或总代理商,享受地区特约代理价或总代理价及本协议规定的有关权益。
2、乙方在其授权期限内,在甲方推出新产品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至少订购新产品样品一个,如乙方超过一个月没有订购新产品样品,甲方视为乙方放弃该型号新产品地区代理权,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他代理商代理销售该型号新产品。
3、地区总代理商在协议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年销售任务为万元(经双方讨论后确定)人民币。根据甲方市场销售计划,该销售任务按月划分进行考核,月销售任务额详见附见。
4、乙方在销售考察期限内如达到预定销售额,经证实后,甲方将颁发地区代理商/特约代理商认证书,并同时提供代理商/经销商手册。
5、甲方按如下条件为地区总代理商提供市场保护及广告宣传支持:
市场保护:
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设立其它代理商和经销商;甲方在授权地区以前设立的授权特约经销商划归乙方进行业务管理或其进货销售量计为乙方完成的任务额;甲方在授权地区不再直接供货销售(含经销商和直接客户);甲方将授权地区客户信息转交乙方处理。
市场保护条件:
授权的总代理商每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额达不到月任务额的60%时;或连续二个月实际完成的进货量达不到二个月总计任务量的80%时,甲方有权保留取消乙方总代理商资格、降至特约经销商资格的权利。
广告宣传支持:
乙方如举办与甲方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甲方按乙方进货总额的%为乙方提供宣传基金额度,此宣传基金额度用以补助乙方在所辖地区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按甲乙双方配比投入的原则使用,甲乙双方配比比例为:,即甲方提供的宣传基金额度,乙方必须以不低于同等金额的广告宣传费投入广告宣传。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配比所作的广告中必须标明“产品地区特约代理商”字样(地区总代理商可标明“产品地区总代理”)。其广告宣传样稿必须首先提交(传真)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乙方使用宣传基金报销其宣传费用时,须出具:完整的广告宣传样本;乙方与媒体或广告公司的合同副本及发票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若乙方报销手续齐全,甲方将在接到报销手续后月内负责报销完毕,按乙方进货款%比例将款项汇至乙方或者抵消下次定货时的相等金额货款(代理商可自行选择),。若乙方向甲方报销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乙方所有广告宣传基金使用额度。
品牌代理协议7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共同开发“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的四川绵阳德阳销售市场,同意乙方在经授权的地区代理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特此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拥有品牌“凯诗莉”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地区的(总)代理商,进入商场营销、开设专卖店、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也与甲方无关。
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先交付元的提货保证金,并取得区域代理资格。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三个月内尚未履行合同进行代理开业,甲方有权扣没提货保证金,同时甲方不再保留乙方的代理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提货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甲方退还给乙方。
4、区域代理授权成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零售、经营、专卖等有效的授权文书,指定经营证书、店面设计方案等,然后开展正常的代理经营。乙方在甲方授权地销售“凯诗莉”品牌系列产品之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件手续,概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授权予乙方后,乙方须专业经营,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至授权地区以外,进行跨区域经营;亦不可将授权商品销售予有可能将该商品销售至非授权地区的第三者。
6、甲方认定乙方的代理能力、信誉和经济实力等出现问题,有确定乙方代理资格与否的权限。其情形具体如下:
A.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B.经营不善,未能完成约定的计划经营指标(批发进货数)。
C.违法违规经营,对“凯诗莉”品牌造成损害的。
D.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凯诗莉”品牌的。
E.泄露凯诗莉品牌的各种商务机密,经认定造成损害的。
F.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7、甲方与乙方确定的年度销售指标为约万元(代理批发价)。其中包括计划完成销售:商场(个专厅)等商业零售预计万元、开设专卖店(间)销售预计万元,合计商业零售万元。若乙方6个月内未完成合同销售汇款指标的%,甲方有权提前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8、乙方所需产品进货需带款提货。甲方以公司的批发价(不含税价)供货,甲方建议乙方确定相应的零售价,并以当地同类品牌产品的市场基价作参考进行销售。
9、产品质量按甲方对消费购买所承诺的规定办理或参照国家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等规定。所有换货之产品,乙方须事前申报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尚可发回换货之产品。
10、乙方如进行授权区域内之大型商场销售甲方授权产品,需设立专厅其装潢费及专卖店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在授权区域内,有义务协同配合甲方维护甲方所拥有的品牌,防范抵御各种有损品牌形象的不法行为,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品牌维权之法律费用由法律行动发起者负责,甲方当全力支持。
12、本协议有效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于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约所赋予之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人。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约定,任何方的违约,都将承担法律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并补偿给对方。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乙方的权利
7.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乙方的义务
7.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
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代理方是指沈阳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昆明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澳洲红酒坊优客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1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整,调整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调换。
4、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5、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2、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2、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3、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xx
法人或负责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xx
法人或负责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方:
代理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就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权限事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签署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理其在地区(演员、歌手、模特、出版、演出、艺术品,版权)代理业务,期限为年
二、具体要求
代理方以委托方及其网站代理商的名义展开业务活动,代理该地区业务。
三、双方责权
委托方责任:
(一)委托方承诺在己方网站为代理方开通宣传主页,公布其联系方式,并设计相关程序保证代理方与客户的有效交流;
(二)委托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不会重复授权,并保证在授权期内委托方所接收的该地区业务由代理方办理(客户指定由第三方办理的除外);
(三)委托方承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为加盟代理商作宣传。
委托方权利:
(一)委托方有对代理业务及代理商进行监督的权利;对通过委托方代理的业务,委托方将公布在上,随时了解代理进展并对代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委托方有权取得合同约定的收入;
(三)如因代理方违反约定,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四)如因代理方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所付代理加盟费用一概不退;对因代理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方责任:
(一)代理方承诺所提供的己方公司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合乎委托方对该类加盟代理商的要求;
(二)代理方承诺以委托方及其网站名义开展该地区业务,不会超过区域或业务限制开展业务;
(三)代理方承诺遵守《经纪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遵守委托方管理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会以委托方名义进行不正当竞争或欺诈、诱骗等非法活动;
(四)代理方有责任在授权期内积极宣传委托方网站及业务,积极发展会员,代理方有提交市场发展计划并随时与委托方沟通的责任;
(五)代理方有责任对代理收入依法纳税。
代理方权利:
(一)代理方有依照合同取得收入的权利;
(二)代理方有权在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的前提下,自主开展业务的权利;
(三)代理方对委托方该地区类会员享有资料共享的权利;
(四)代理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委托方的代理合同、管理办法、分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四、费用分配及结算
(一)加盟费用:
1.国外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元;
2.港澳台代理,代理方一次性缴纳代理加盟费用元人民币;
3.大陆地区(如华北地区、华东地区)级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元人民币;
4.省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元人民币代理加盟费用;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元人民币;
5.市级单项代理,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代理加盟费用人民币元;每增加一个类别另外支付人民币元。
(二)代理费用:凡一次性付清代理加盟费用者,在授权期内所接收的代理业务的所有代理收入均归代理方所有。
(三)会员注册费用:在授权期内该地区会员的注册费用的50%也归代理方所有。
(四)结算:注册费用款项到帐当月月底(25日--30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帐。
五、保密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各自公司信息、合同、文件、资料均应保守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代理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慎造成泄密,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要求经济赔偿或诉诸法律的权利。合同终止后,双方也应对合同内容予以保密。
六、违约责任
如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规定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的,后者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酌情要求前者赔偿经济损失。
七、有关续约或终止
合同授权期满前一个月,委托方根据代理方代理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反馈进行评估,对合乎代理要求的代理商,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约;对不合乎要求的代理商,在合同期满后,将终止合作。
八、争端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
代理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优美康品牌在网络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优美康品牌,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三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30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追加商品换货率%。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约。
1甲方是一家因网络而涉及到演员演艺事宜的公司,专门为艺人演艺事业发展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是一位艺人,授权甲方成为其影视剧、广告及其它演出之合法代理人。
3?授权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在互联网络上制作乙方的个人网页,并发布在甲方下属的网站上。
?甲方是乙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合法代理人,发布有关乙方的演艺信息。
?乙方同时授权甲方对国际互联网上任何非法盗用、刊登、转载、复制上述内容的公
司、团体、个人或组织拥有全球范围的法律诉讼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和获偿权。
? 乙方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力代理签署有关其个人之演出合约,并且授权甲方有法定权利代其追讨任何有关合约上之收入。甲方自签字之日起正式接受乙方之授权。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经由甲方代理之影视、广告及其它演出可得收入中抽取百分之
?二十(20%) 作为甲方服务收入,在双方约定之情况下,甲方也可收取乙方认可
?酬金以外的金额作为代理费。
4甲方义务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通知乙方成为甲方会员,甲方将免费为乙方设计制作个人网页。
甲方有权根据网站的整体风格和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动画、影像等进行技术性编辑、修改,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内容的原意。
为更好的发展和推进乙方的事业,甲方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进行推广。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照片、VCR的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保障乙方的个人权益为基础安排乙方之工作。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尽力维护乙方的个人网页,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5乙方义务
?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全套个人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在网页发布后,如因资料内容而引起的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故意提供虚假、无效或违法的资料而使甲方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网站的发展,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甲方组织的活动,接受甲方的采访、拍照、录像等,确认甲方所获得的有关乙方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授权甲方网站发布该信息。
乙方应遵守由甲方做出的所有合理安排,并全力把所有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同时以绝对之诚意作出时间上的配合。
甲方为乙方代理之事宜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协商和签署任何酬
金等有关之协议,甲方绝不承认任何私下承诺。如因该等私下承诺造成任何纠纷,乙方应完全承受所有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或委托他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不通过甲方收取其在甲方代理之影视、 广告及其它演出中可获之演出酬劳,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保留以任何方式追回其应得之代理费的权利,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入会类型:(请选择后打し)
□ 乙方在合同期内每年向乙方交纳每年380元。制作个人网页(高级会员)。
□ 乙方免费入会,订制手机包月招聘信息每月30元(VIP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1880元。5-7分钟VCR(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3000元。5-7分钟VCR +网络媒体宣传超强型(钻石会员)。
□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元。 5-7分钟VCR +像册+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豪华型(钻石会员)。
注:(钻石会员享受VIP会员的所有权益,同时还可免费录制VCR视频资料)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是生效。
甲??方: ????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电??话:?????? 手??机:????????
???????????????????????住宅电话: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品方):
乙方(代理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的专营店渠道代理商。
二、乙方代理区域为 省 市的专营店渠道。
三、任务指标: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前下达《财务年度销售任务》,双方共同签定该目标。
四、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执行,款到发货,正常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收取市场保证金的约定
收取市场保证金是为了严肃市场纪律,保证甲方的各项销售政策制度顺利实施,同时保障乙方的利益不受其他违规代理商侵犯,现就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1、保证金的收取
甲方每一合同财务年度开始之前收取乙方当年度市场保证金 万元。(乙方支付时需注明为市场保证金)
2、保证金的返还
(1)在该合同财务年度期间,乙方未发生约定第3点规定中的不良记录,则市场保证金在次年三月份全额返还。
(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年度内解除合作关系或乙方被取消代理资格,参照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后相关问题处理约定;
3、关于不良记录的规定
乙方若出现下类情况则视为不良记录,乙方出现不良记录甲方将扣除保证金作为罚款。发生一次不良记录扣10%保证金,发生五次不良记录甲方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以下情况每发生一次,则最少视为一次不良记录(有特别注明的按注明的不良记录计算)
(1)恶意窜货(指向非乙方代理区域销售或非乙方代理区域进货、调货);
(2)擅自改变或不配合甲方的市场推广、销售计划;
(3)擅自调整市场零售或批发价格,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4)在执行甲方的促销政策方面弄虚作假;
(5)在费用核销方面弄虚作假;
(6)同时代理2个以上品牌的代理商未按规定成立独立的品牌事业部,或者未按约定安排规定的人数,出现则视为三次不良记录;
(7)安排品牌事业部人员从事其他非甲方指定产品的推广、服务工作,出现一次视为二次不良记录;
(8)经常出现款项不到位或断货现象,不能保证正常供货;
4、由于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直接扣除保证金做为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立即将不足部分另行补偿;
5、保证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的,乙方应在被扣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补齐所有被扣除的保证金。
六、对窜货问题的控制
定义:窜货即品牌越区域销售;(包括恶意窜货和无意窜货)
1、针对无意窜货,将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报告给窜货方,窜货方于一周之内协助处理完毕;
2、若超过一周未处理的(无论任何原因),将由彭氏集团或被窜货方处理,即现金收回所有货品,收回费用将由? 直接从窜货方货款中扣除或者由窜货方直接现金支付给被窜货方;
注:收购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出厂零售价!
3、针对恶意窜货,视情节轻重,将提出严重警告,并按上述方式处理,如果超过三次者,将此客户列入黑名单,并停止发货,直到妥善处理窜货事宜,如再次合作需交年度保证金方可合作;
七、甲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行为准则:
1、不得擅自超越乙方,直接在乙方所代理区域供货;
2、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控制其他人向乙方所经营的地区窜货,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甲方负责在协议期内提供给乙方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产品及统一的销售政策的支持。
八、乙方的主要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履行对甲方销售指标承诺,季度比例 。
(二 )若乙方在协议期间内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销售指标,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撤销乙方产品经销权。
(三)在未经甲方的确认下,乙方(关于甲方品牌商品)如下承诺:
1、不擅自抬高零售价及供货价(终端供货价为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五折);
2、不克扣助销赠品。不得将甲方助销品挪为它用,更不得将助销赠品转为商品销售获利;
3、不向约定的辖区地域范围以外(同城或异地)的任何零售商店提供甲方品牌商品;
4、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产品;
5、乙方有义务保密(关于甲方品牌商品的)销售业绩、促销活动策划案、代理商供价、指标以及不同形式的激励方式和奖励体系;
如乙方违返上述1至5条中的任意一条一次,甲方提出书面批评一次,连续二次者则全国会议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者则甲方有权撤销该系列产品经销权,情节严重者取消甲方品牌代理权。
(四)无论何种原因,当甲乙双方合作解约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30日内清算货款完毕。公司内不得留存甲方品牌商品。包括在解约清算后从其他渠道引进甲方品牌商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维权措施。
(五)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开展(关于甲方品牌商品)与丙方有关的终端促销活动、厂商互动(如:培训、市场调研等)活动时,在不影响乙方合作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无故拒绝,有义务积极响应。否则,视同违约。
九、产品退换货规定
为保证公司与代理商伙伴都有一个良性的进销存管理,现特针对退货做出如下协议:
(一)提前告之:如贵司调整货物需提前将退货申请表(见附表)传真至我司商务科,经商务科科长审核签名回传后方可退货,否则我司将拒绝收货。
(二)帐实相符:所退货品与清单必须相符,如若不符,公司将以实收为准。
(三)货运费用: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运费均由退货方承担。
(四)退换货比例:以全年销售额为基数
请配合如下要求严格把关所退货物:
1.产品外包装退货问题:如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产品外包装损坏,我公司可进行调换外包装;若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大量包装损坏,公司将不予接受;
2.季节性产品的退货:如防晒系列,脱毛系列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不再接受退货,非季节性产品退货请将终端物料一并返回;
3.质量问题及破损产品退货:如有质量问题,贵司需提前与我司客户服务部沟通备案,并于1个月之内返回;
4.空瓶、半瓶、破损的退货:退回至公司的产品包装需完好无损(质量问题产品除外),如有空瓶子或产品己被使用超过三分之一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严重破损的,我司拒绝接受;
5.退换货期限:调整货物必须在以出厂日期为标准1年之内的货物;(洗涤品除外)
6.享受特殊政策产品:凡享受过特殊政策,特价的产品,公司概不予退货;
7.退货装箱要求:贵司在退货过程中,需分系列整理,同一产品需装在同一个箱子,同时需电脑打印各装箱清单及汇总表,破损产品需单独打包,如因此而造成我司无法清点产品,我司将不负责;
8.收货电话及地址:
十、其他规定
1、按月对帐
乙方每月15日前应与甲方核对上个月的帐目。如果乙方收到甲方的对帐单与乙方不同,应在收到对帐单之日起三日内与甲方对清,过期将以甲方帐目为准。
2、按月报《进销存报表》
每月的5日前,乙方应将上个月的《进销存报表》按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上报甲方商务科。如不报报表的,每发生一次将扣除2%的市场保证金。这样便于甲方能准切掌握全国各地库存情况,并根据库存总量安排生产计划,以尽可能减少断货现象,并能给予乙方正确的进货指导。
3、销售团队要求:乙方品牌独立销售团队按年任务每20万元配制销售人员一名,同时每月12月5日传真人员清单及联系方式、岗位名称至柏氏品牌商务科,如当月少一名则扣20xx元/人,在财务的每月15日兑帐单中体现,人员未配齐,每月均按20xx元/人/月的标准扣除,人员补齐后亦不冲回。
白酒总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省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份,甲方与局签订供应石子和大沙的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供货协议,甲方与乙方合作,由乙方提供资金同甲方一起合作,共同参与同局的供货。丙方作为中间人,接受甲、乙双方委托,负责就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乙方直接洽谈,向甲、乙双、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乙双方签订该合同。乙方对甲方和局的供货协议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甲方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且经过甲乙双方认真仔细核算,正常情况下有不错的收益,在以上前提下,乙方愿意同甲方合作经营局的供货合同,并愿意提供购买石子和大沙的资金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向局供应石料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乙丙三方签订的向局供应石子和大沙的合作协议。
二、甲乙丙各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局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货款催收和结算,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成立专用财务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局的资金结算,不能挪作他用,账户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管理货款的支付,每笔资金的操作需甲乙双方同意。
3、乙方作为资金投入方,负责合作过程中的全部资金,负责垫付供料成本和税款及其他与项目相关之费用,纳入投资成本,在工程款支付后优先偿还该部分款项。
4、乙方全程参与供货协议的运作和经营,和甲方协商决策。
5、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运营和管理,如一方违反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三、收益分配
1、工程款优先用于偿付投资成本,在保证资金成本安全的前提下,无论盈利情况如何,甲方按照元每吨的利润作为投资方的投资回报支付给乙方(这个价格是固定的,不受原料石子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投资利息,风险因素,人员管理成本等)。具体供货量以与中铁公司结算为准。
2、乙方按照元每吨的利润作为居间费用支付给丙方。具体供货量以与中铁公司结算为准。
3、结算方式:甲乙丙前三方每月日前结算上月工程量,并按照工程量支付乙方投资报酬。乙方在收到款项后次日向丙方支付上月居间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作协议无法执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因甲方自身原因(如经济纠纷等)造成专用账户查封导致乙方资金损失,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合作过程中,如因乙方运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共3页,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如果您为网络拍卖的批发商或者零售网店,(包括淘宝网、ebay易趣、拍拍网和一拍网、当当网等所有网络拍卖店家)。对本品牌网络营销有独到见解及具有网络营销管理经验和品牌意识者,我们诚挚欢迎您加入我们的代理销售行业,仔细阅读代理方案,确认无误后和本公司签订正式代理协议:
一、加盟条件
1) 只需交纳人民币398元加盟费(限2年),即可成为樱子衣依品牌服装网的加盟商,并终生享有新品专柜价49折优惠。
2) 支付加盟押金800元,此800元仅仅作为信用保证,不充当货款,当您退出加盟时我们会全额退还(此押金目的是为保证代理们的权益,防止有人恶意竞争或者破坏本公司声誉)。
二、权力和义务:
1) 本公司按代销会员的级别给予对应的销售价格,每周1-2次更新新款,发货之前检查商品质量,提供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
2) 代销会员发布的商品信息可以直接从本网站获取,可以使用本网站上的商品图片。但不可以更改图片;若要更改图片,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作违规,本公司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权。
3) 本公司所销售品牌均在各大网站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均为各品牌的独家授权代理商,需经本公司同意才可销售,如代销会员私自通过其他渠道进得货物却打着本公司代销会员的名义进行销售,本公司一经查知一律通知各网站相关部门删除违规商品并要求网站给予警告处罚,同时取消该其代理资格,并且不返还加盟押金。
4) 代销会员实际销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销售,但标价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格可参考易趣店,淘宝店:xxx若发现有人违反规定乱定价,扰乱市场价格,本公司有权力立即取消代销资格,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5) 乙方不得对外透露代理价格。
6) 乙方不得在没有签订到协议内容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使用本公司的图片,一经发现,不仅删除商品取消代理权;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本公司还会提出正式起诉。
7) 发货中产生的有关物流运输费用由代销会员自行负担。代理零售发货本公司按件收取邮费:零售平邮10元/件,续件4元/;快邮15元/件,续件5元/件;物流快递15元/件,续件8元/件,代销零售邮费在下订单的时候同时支付,不可以拖欠。多件批发运费按照实际费用收取,多退少补。如运价发生较大幅度上升,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费。
8) 所有会员定单,均需款到才可发货,一概不赊销。
三、发货及退换货制度
1) 本公司承诺在收到代销加盟会员的付款和订单并确认有货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2) 若发生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的三日内,并在吊牌齐全,未经洗涤穿着的情况下,可以退货及换货,代销会员将无须支付任何货款,本公司包退换并且承担平邮邮费。其他情况下概不退货。非质量问题可更换同款的颜色或码数,换货前提必须保证吊牌齐全,包装完整,未经洗涤穿着等,换货费以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xx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x%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xx天,自xx至xx。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x%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x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xx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xx年x月x日在xx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双方责任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2.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网络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3.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4.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网络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3.乙方应在甲方提交域名或空间申请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4.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2.如一方在经营过程当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3.本协议有效期1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
五、代理结算方式
甲方个人代理需先交纳预付款不少于元,企业代理需先交纳预付款不少于元。甲方可在代理登录界面中使用该项预付款按照当前的代理价格购买乙方提供的业务,如域名、虚拟主机等等。乙方按照甲方购买的增值业务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实时扣除。当甲方增值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注册域名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和现金等形式,将相关业务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做相应的收款确认以保证甲方用户服务项目的正常开通使用。该预付款仅供购买乙方的业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六、合同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且在14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七、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合同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合同内容无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