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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协议【合集15篇】

2023-07-03 10:34:13合同

代理合同协议【合集15篇】

  【前言】每当我们签订代理合同协议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障,我们会制定一份详尽的协议来规范合作关系。下面是热心网友“dantujiebenben”收集的代理合同协议(共15篇),以供借鉴。

代理合同协议

代理合同 篇1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3)用户需求信息。

  (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6)市场调研。

  (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九、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总代理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代理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2、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账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账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

  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元时,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补足。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的违约金。

  六、非担保条款

  1、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3、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黑客的非法攻击等等。

  七、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3、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代理的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及其他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第二条: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厦门市盈通远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第三条: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第四条:甲方必须每个月都有和乙方发生业务联系并保持一定的量,从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价格。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穿同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最新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第二条: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厦门市盈通远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第四条: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其他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第二条: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的行为,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1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药品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为扩甲方产品的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代理事项

  1、经销品种

  (1)品种:。

  (2)规格:。

  (3)包装:。

  2、定价甲方设计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外观,乙方承印。单价元盒(此单价不包含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费用在内)。

  二、代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的指定销售代理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代区域内开展销售,不准跨越区域。

  三、代理期限代理时间从月日至月日,代理期限

  四、保证金为促进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并防止串货和低价销售,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保证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保证金全部退回。

  五、付款与发货

  1、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2、合同交货地,以乙方签订合同所在地。

  3、货物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缺损:对于货物原件缺损或运输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缺损,乙方承担责任。

  六、开票和奖励政策

  1、甲方给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底价部分的税金由甲方承担,高开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后,年终时甲方对乙方返销售总金额%,以资奖励。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

  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七、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甲方保证供应的每批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如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因产品原因引起消费者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涉及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审核其合法性,如由侵权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现产品包装问题,甲方应在乙方沟通个月内给予处理(退、换)。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箱(件)或原瓶(包括空瓶)短少,应作出现场记录,并附原装箱、检验单等,由验收员、仓库主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甲方凭传真件补货。

  7、乙方的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如因乙方药品仓储条件不善、管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招标、物价、医保等方面工作的咨询和资料提供。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开发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宣传促销工作。

  3、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按量供货。

  4、及时查询和督促乙方市场和销售的进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度,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区域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九、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和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负责在所代区域内,办理药品检验、物价备案、医保及招投标等事宜。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销售同类竞争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4、乙方及下级经销商要严格控制串货,否则,乙方要向被冲区域按开票金额的倍赔偿损失。

  5、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销售和发货计划。

  6、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及流向流量和计划开发医院的名单以及二级分销商的销售情况。

  7、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的影响因素和招投标信息。

  8、乙方要严守价格秘密,认真维护价格政策和甲方的形象和信誉。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

  十一、免责条款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补充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在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月日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帐号:

  帐号:

  本着互惠互利、诚信为本之精神,为推动共同发展与友好合作,维护各自权力,经友好协商,上述两方就有关代理货物运输及责任、权力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1.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二、甲方责任:

  1. 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货物运输,甲方应当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并承担所规定提供单证、货物等指责。

  2. 甲方应当对所提供委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3. 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及附录二之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4. 甲方应对因未能履行附录一之操作流程或上述第二条第二款之责任或其他自身原因英奇的运气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次类要求未能满足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附录一之相应操作流程执行。

  2. 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委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委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4. 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5.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运输咨询,并帮助甲方设计最安全、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6.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果实、故意等原因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 出口货物装船、装机完毕,乙方签发提单/运单并开到运杂费清单及饭票。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并换回提单/运单。

  2. 进口货物甲方需在乙方仓库提货或乙方送货时(前)偿付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3. 对乙方来出的运杂费帐单甲方若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协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 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

  公司:

  公司:

代理合同协议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 E-mail: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 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万元人民币任务。

  第四条 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本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万元人民币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7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4.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 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

  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①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日期(以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天。

  ②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为用户特殊定做非标产品。

  2)用户购产品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购买产品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 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 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具体措施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具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享有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享有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严格遵守甲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4.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采购款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 ? 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7

  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3、具备以上条件,第一次定货数量不少于套,以后每次定货数量不少于套。签定本协议,填写,即可取得相应代理资格。

  二、代理产品、地区、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为省市,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2、乙方为甲方及系列产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价格。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提交订货计划的前提下,甲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

  2、甲方在一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材料。

  3、在协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和实际情况,有权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合法销售用户递交的用户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即成为甲方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可享受相应的网上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不善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其他企业签定经销同类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

  5、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主动要求用户认真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6、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区域范围内设立代理。

  7、协议到期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还甲方,甲方按本协议所定代理价格全额退还。但需扣除邮递等中间费用

  五、代理价格,销售指标

  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价格,均由另外的销售价格表确定。甲方因各种原因需变更价格,应于调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签定本协议的代理商无销售任务,可随时按代理商价格到甲方订货。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提前一周填写,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邮寄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货单和货款后,于个工作日内发货。

  2、结算方式:按定货单结算,款到发货。

  3、甲方承担乙方所进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铁路费用。

  4、乙方在收到货物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破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求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均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于甲方。

  2、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可以续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 篇8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演出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演出活动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商业演出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舞台演出活动的安排和角色(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

  1-1-3 负责有偿宣传推广等事宜。

  1-2 声乐代理

  1-2-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2-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2-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2-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2-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2-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2-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2-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2-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2-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2-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4 舞蹈表演

  1-4-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4-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5主持

  1-5-1 主持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主持,组合主持,非商务性主持,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主持表演等。

  1-6 法律事务代理

  1-6-1 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7 行政事务代理

  1-7-1 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1-7-1-2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 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 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经济收入分配

  2-6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最低演出报价 (元)/场;

  2-7 由甲方与活动方协商演出报价,乙方无权参与;

  2-8 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最低报价。

第三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 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8-1-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 第4-4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 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 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 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与法律纠纷有关的相关资料。

  4-6 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 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4-6-2 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 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第四章税金及个人酬金

  五、税金

  5-1 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5-2 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5-2-1 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5-2-2 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5-2-3 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5-2-4 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六 、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6-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6-2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 6-2-1 现金支付;

□ 6-2-2 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6-2-3 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 6-2-4 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

  6-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

  7-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7-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7-1-3 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7-1-4 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7-1-5 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7-2 甲方的义务:

  7-2-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7-2-2 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7-2-3 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7-3 乙方的权利:

  7-3-1 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7-3-2 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7-3-3 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4 乙方的义务:

  7-4-1 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7-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7-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演出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7-3-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八、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8-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8-1-1 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1-2 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8-1-3 通讯、联络地址;

  8-1-4 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8-1-5 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8-1-6 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8-2 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8-2-1 社会关系和背景;

  8-2-2 从艺经历;

  8-2-3 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8-2-4 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2-5 个性特征、爱好等。

  8-3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

第六章 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0-1 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0-1-1 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0-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0-1-3 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0-2 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10-1款所指泛绿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0-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0-3-1 甲方的业务活动;

  10-3-2 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0-3-3 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0-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4-1 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10-4-2 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合同修改和终止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

  1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11-1-1 违约金标准:以守约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另一违约时止,按每月实际薪金相加总额或实际投入资金的30%为依据作为违约金参考数。

  11-1-2 部分违约,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4倍作为赔偿金参考数。

  11-1-3 完全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得3-4倍作为赔偿金参数。即如果因一方违约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依据第十七条第17-1-2款标准赔偿外,还应以违约时起至合同有效期满止,剩余时间天数累积计算应赔偿的数额。

  11-1-4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1 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1-2-2 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1-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由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二、合同的修改

  12-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2-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2-1-2 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2-1-3 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2-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2-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2-2-2 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2-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2-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八章 经纪代理期限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四、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十五、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九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六、甲、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十章 附 则

  十七、 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十八、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8-1 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18-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18-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十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相关联公司包括:XXXXX

  合同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

  代表署名:

  印章: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乙 方

  代表署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居住地址:

  监护人署名:

  监护人身份证号:

代理合同协议 篇9

  制造商: 北京爱特梅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诚信双赢”的原则,就乙方提出经营“易驰车载电脑”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兹共同信守。

  1、甲方公司授权乙方为省 省的代理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授权期间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相应优惠政策,甲方并向乙方出具代理授权证书。

  2、在乙方对合同无异议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壹拾万元整) 作为代理保障金,代理合同结束时,甲方退还乙方代理保障金。

  3、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代理保障金后,向乙方提供“易驰车载电脑”展机2 台、备机10台,代理合同结束时乙方返还其产品,如有损毁从代理保障金中扣除。

  4、乙方提货价均为甲方统一价格的9 折以下,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价格按甲方在全国区域内的统一供货价执行,具体阶梯式价目如有浮动应以甲方公布的价格为准。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载电脑产品均为实物,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乙方的所在地。如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应按照总货款的1%作为每天的滞纳金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进货累计达到相关标准,甲方将按照代理累计折扣给予供货。

  6、乙方以自主经营的前提下代理甲方产品,其年销售量不得小于100 套整机产品,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尽到代理义务,故代理保障金不予退还。

  7、产品维修资格由甲方在合同签定后3 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出具书面维修授权证明。

  8、为省场拓展,乙方在当地区域的广告和宣传活动甲方提供相应的支持。

  9、甲方提供产品、安装、维护、功能使用方面所需的技术资料和相应技术支持。

  10、乙方应配合甲方就近区域内的调货要求,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将货物发住其它区域进行窜货套利,否则甲方对乙方所售产品不予保修。

  11、甲乙双方就代理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合约。

  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后,乙方享有本地区的代理续签优先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地 址:xxx

  地 址:

  电 话:xxx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签 字(盖章):

  签 字(盖章):

代理合同协议大全 篇10

  被代理方:(简称甲方) 水厂: (法人: )

  代理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产品

  甲方生产的桶装水产品及小瓶装水产品及一切甲方生产销售的水产品。

  第二条 代理商的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曲靖地区(包括曲靖市区。曲靖辖区各县市地区、乡镇、村及上述区域的各单位等)区域内甲方水产品的销售代理,是唯一的一家代理商,甲方不得再次授权第二家代理商在该区域代理,且保证未经乙方同意和授权,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地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代理价格

  单位:人民币

  产品型号

  代 理 价

  市场零售指导价: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

  2、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3、向乙方提供经营所必需的产品合格及食品安全等资料。

  4、帮助乙方培训雇员,使其获得生产产品的专业知识。当乙方遇到不能解决的产品专业知识问题时,甲方有义务帮助解决。

  5、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拿下订单。

  6、甲方推出新产品时,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及时培训乙方雇员。

  7、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8、协助并督促乙方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9、甲方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乙方。

  10、协助乙方定货数量以外的进货,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货明细及相应借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时间及时进行排序发货。

  11、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定、实施营销方案的权力。

  5甲方在收到用户对乙方的投诉后,有权督促乙方完善服务。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基于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市场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合同约定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价格、性能等,同行的经营状况,策略、宣传、广告、人力等市场行为以及该地区用户对各品牌的反映、意见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的接受工作。

  3、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法律约束的合约。

  4、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书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5、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

  6、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菲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费用。

  7、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8、按规定市场指导零售价制定零售价格,不得参与恶性低价经销活动,遇到促销等特殊情况,若降价幅度大于20%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9、乙方经营必须符台当地工商管理体制规范,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11、乙方每次定货须向甲方前一周通知甲方。

  第八条 乙方权力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内的销售权。

  2、免费享有甲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广告、彩页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3、当乙方遇到大宗订单或招标等情况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持拿下订单。

  第九条 交货和运输

  1、甲方在收到乙方要货通知便拟定《销售合同》请乙方签字确认,发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法 院解决。违约一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甲方若有新产品,乙方有销售权。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网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新快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XX1020》(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新快网络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新快网络(以下简称新快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新快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新快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新快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新快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4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5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新快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新快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新快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7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8与新快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9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0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新快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新快网络相应损失。

  3-1-12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XX1101》和《新快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XX1020》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新快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代理商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湛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 ”名义申请注册如下商标 “ (国际分类第 类) (具体申报的商标名称以及注册范围以甲方所阅《商标注册申请表》为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代理甲方的商标事宜,时间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标所有申请事项为止。(时间大约为24个月)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宜:

  1. 查询商标并提供注册方案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2. 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原则上为1个半月左右)。

  3. 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 为了该商标的顺利注册,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到:

  1. 提供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注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各申请文件中签字或盖章。

  2. 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第四条 乙方在代理商标注册期间,对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2. 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3.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 甲方就本申请的商标注册事务需要支付:交国家商标局规费及申请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元是国家商标局规费)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用支票、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商标受理证明。

  第六条 如果国家商标局对以上商标不予受理,乙方应全额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该商标费用。

  第七条 如果上述有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乙方将免收代理费重新为甲方申请与驳回相同数量的商标。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篇13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3、户籍党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职称评定;6、社会保险;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8、档案工资调整;9、人事关系接转;10、人事政策咨询;11、人才素质测评;

  1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详细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1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 。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年月 日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 元 。(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 元 )。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 由甲方承担。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 份(已交法院的 0 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书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青岛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代理诉讼事宜,现因甲方未依约定支付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已将甲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份退还甲方。

  4、双方就委托事务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再无争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办律师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代理合同协议 篇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公司结合现在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专业的公司的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

  二、本合同从起至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三、本合同在签定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为:人民币元,不论出现任何情况,此费用甲方均不退还乙方。同时为了保证乙方的行为不损害甲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认真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

  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

  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

  十、甲方因乙方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甲方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动乱、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

  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

  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

  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