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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车位租赁合同【精彩9篇】

2023-06-29 14:39:42合同

地面车位租赁合同【精彩9篇】

  【简介】地面车位租赁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保了双方的权益,为租赁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障。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应该了解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大方得体。本文是会员“tonglun”收集的地面车位租赁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考。

地面车位租赁合同

车位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 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停车位。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租赁期限自 20xx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壹 年,年租金为 元,租赁期内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2、双方协定租金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该等规定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

  2、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与甲方无关;甲方有义务协助证实乙方为合法车位租赁方。

  3、乙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赔偿。

  4、乙方应保持停车位清洁卫生,如对停车位设施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续用

  本合同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如欲继续使用,应当在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

  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可在到期后收回车位或另行转租。

  第五条、解约

  甲乙双方提出提前解除协议均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租赁费总额5%违约赔偿金。协议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车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市小区号。年月日至年月日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名称:。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人租赁 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车位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长度不小于,宽度不小于(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四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第六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出租人向本合同中承租人所留通讯地址寄出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另行按照第四条所约定租金的10%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有权将该车位另行出租。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八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十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出租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位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地面停车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依据《物权法》第六章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之规定,受车位产权人委托,面向本小区车主出租。经乙方向甲方申请,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所有的`地面停车位(位置较分散、无专人值守)租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小区车位有限,首先满足本小区车主(业主)租用。

  二、乙方居住位置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车牌号: ,租用车位位置编号为 号。

  三、乙方车位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车位租用人车辆的保管和相邻车辆、人员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将车位设施完好地交还甲方。

  四、车位设施的正常维护由甲方负责,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五、本停车位月租费为: 元,物业服务费每月为: 元,车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须另行与甲方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

  六、乙方在车位租用期内不得将车位转租给他人,违者甲方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并处以100-500元违约金。

  七、乙方在车位租用期间必须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的规定条款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仼。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若乙方违约、除处以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车位,终止合同。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车主) (签字)

  年 月 日

车位租赁合同模板 篇5

  甲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本协议从年月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实用 篇6

  甲方姓名:住址苑栋单元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住址苑栋单元联系电话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兴业家园停车位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费用。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本合同期内,以防车辆在停车位损害或财务丢失,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其为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终止其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

  6、车位租金一旦缴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7、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 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小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

  7、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世纪城沁春苑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 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场,停车位号码:用于停放车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

  2.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共个月,月租金: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处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6.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住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20xx年月日

车位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场地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场地位于饲料厂内,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有平方米有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剩余土地中划出大约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平方米砖房,有平方米彩钢房。

  2、附属设施情况

  有民用水井一口供甲乙双方使用(生活用水),乙方生产用水自行解决,有瓦千变压器一座供甲方使用,乙方用电自行解决,乙方在合同期内房屋设施的建设、维护费用由乙方承但。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乙方用途:用于混凝土生产等商业经营活动,乙方自行解决在该场地生产产品的生产许可问题,以及各部门需缴纳的一切费用问题,否组出现后果由乙方承担。

  2、期限为八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乙方需在租期满一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定立新场地租赁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如不续签,乙方应在租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搬迁,并交回场地及建筑物。逾期搬迁按照总租金的万分之五每天计算违约今。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

  1、租金金额及方式

  即租赁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壹万元整;

  即租赁第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壹拾伍万元整;

  即租赁第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贰拾万元整;

  即租赁第四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贰拾万元整;

  即租赁第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贰拾伍万元整;

  即租赁第六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叁拾万元整;

  即租赁第七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叁拾万元整;

  即租赁第八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叁拾伍万元整。

  2、租金支付时间

  乙方在每年7月日前交付当年的全部租金。

  四、租赁抵押金,定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抵押金,定金肆万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保证金和合同定金。其中一项违约抵押金定金不返,肆万元现金,合同签订时先做定金,合同签订后改为抵押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上述抵押金可做为甲方设施损毁的赔偿金,若乙方没有对甲方设施损坏,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若甲方给乙方造成炒锅万元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的规定或自行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交足八年的全部租金(即:万元整)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租期内应得收益。

  五、费用承担:

  1、甲方将场地租给乙方使用,在此期间发生与乙方经营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生产经营涉及到各部门的关系,由甲方帮忙出面协助乙方沟通。

  2、乙方在租赁场地的土地上搭建临时或永久建筑,因涉及在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由甲方帮忙出面协助乙方沟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需新建或改造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可帮忙进行协助乙方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提供土地合法征用手续合同。

  2、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后,除机械设备外,土地添附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归甲方的有,如水、电、地磅、房屋、建筑房屋等设施,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需补偿乙方。

  3、乙方应确保租赁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境等强制性要求,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4、赁合同期内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时。在甲方租赁的场地上,甲方现在砖混平房平方米,彩钢房平米。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若需拆迁该屋,甲方同意乙方拆除。但政府补给拆迁款时,由甲方领取,乙方在该场地上重建的房屋拆迁款及机械设备等赔偿金归乙方的所有,该土地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七、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不买,其他买方必须同意并履行甲乙双方的租赁同,否则甲方不得出卖或赔偿乙方投资金额的双倍方可终止合同。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方,须经甲方同意。本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如果第三方在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方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的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方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方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理由。

  八、租赁场地的交付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每拖延一日按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每天计算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搬回生产设备和实验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除机械设备以外的固定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需照价赔偿甲方损失。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确定。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折拆迁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合同解除后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3、本合同签订之日双方此前签神订的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此前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双方解除此前合同导致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中途自行解除合同,乙方必须补偿未履行完年份的全部租金给甲方。

  2、租金计算方法按该合同第三项第条执行。

  3、除政府拆迁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土地合法征用手续不齐全导致乙方无法办理经营中正常手续及甲方在乙方生产途中要求乙方搬迁或终止合同违约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所投资总额2倍的经济损失(甲方只提供乙方土地征用合同。)

  对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商议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所在地公主岭人民法院起诉。年月日签订的该土地租赁合同作废,以该份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附: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年月日

地面车位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等一切杂费由乙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违者罚一年租金。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