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优秀10篇)
每当我们签订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需要了解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那么,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合理合法的效果呢?以下是热心会员“vv26169”分享的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共10篇),供大家参阅。
甲方(房 主): 乙方(承租人): 电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20 年月日起到 年月日止。共计24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第一年(人民币大写):整(小写:¥),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年(人民币大写)整(小写:¥)。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第一年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年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租住经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电卡编号: 查费电话:, 水表编号: 查费电话:。乙方租房之前的水、电、物业费用已全部结清。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1、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及损失。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及原有建筑结构不得损坏、丢失、更改破坏。否则,照价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将装修视为遗弃物,为甲方所有,不能乱拆乱卸,而影响房屋的整体美观。
七、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2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遥控器两个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产及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清租金;
(4)乙方不得从事洗车美容、餐饮、机械维修等油、水污染之类的经营活动。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4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付清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
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鉴(公)证机关电挂:电挂:
(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2、租赁期从
3、月租金月交租一次,以人民币现金结算(合计:¥ )。
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交费用后,甲方应把上述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5、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期缴交水费、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费等,同时应遵守小区管理处的规定及国家的有关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与甲方无关,其后果自负。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如果装修,事前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合同期满后,装修固定在该房屋的物体,包括开关、灯具等不得拆除。
7、出租时,房屋的墙体、天花、供电、供水、排水、排污系统、水制、电开关、门窗等均完好正常。退租时,乙方应同样保证完好正常交回给甲方。否则需修复后才能办理退租手续。
8、乙方应在当月2%扣罚,逾期7天仍不交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押金不退。(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或甲方提前收楼,必须提前三十天告知对方;如果提出时已达到或超过租赁期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一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如提出退租时,未达到租赁时间一半,则提出方应向对方补偿两个月租金作为对方的损失。
10、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临时住户卡或出入证。
11、在签订本合同后,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备注:租赁双方应当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名称、地址与用途
出租方将位于阿克苏市棉麻公司院内,三号楼三单元401号住宅房交给承租方作为住宅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住宅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赁金每年 元,大写 ;押金 元,大写:整。
费用缴纳方式: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房租费和押金。 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用等一律由承租方承担。(水费、电费、暖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均按市棉麻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每年暖气费在10月20日前由承租方按出租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给出租方后,再由出租方负责给市棉麻公司交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出租房内所留的物品及装修部分的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双方解除合同后,原出租方房内的一切物品及装修部分必须保存完整,各类水暖电及物业管理费必须清算完毕。如丢失或损坏所受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并将押金扣除,不足部分承租方必须补齐。如出租房屋内的物品和装修一切完好,并且各类费用全部结清,出租方必须将押金退还。另:出租方保留小卧室的一个顶柜摆放杂物。(出租房屋所留物品和装修部分清单附后)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约,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违约,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否则按合同时间10%的违约费处罚,并承担对方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承租方在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和综合治理等方面一律服从市棉麻公司统一管理和安排。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五十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可优先租给承租方,并应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续约,出租方可按期收回出租房。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它物。装修、改善增设它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局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 天(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3、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 承租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区路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为使用。
二、乙方承租该物业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物业交予乙方使用,交楼之前应结清该项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等所有费用。乙方承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的该项物业的相关费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乙方应如期归还;如甲方将该物业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乙方须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作为该物业的租金,此租金价格包括该物业内附有设施,房屋内的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租予乙方作为用途。
四、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之物品、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但是房屋合理的自然损耗除外);在房屋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或妨碍安全时,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的维修的费用。
五、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小写¥ )作为承租该物业的押金,同时支付首月租金元整(小写¥)给甲方,甲方收取任何款项应出具收据给交款方。
六、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乙方结清该物业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在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如果违约退租,须得到乙方的书面许可,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与押金等额的违约金。
八、乙方如果在租赁期内违约退租,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否则押金不予退回。
九、如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即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甲、乙方均有约束力。
十、租赁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地震、暴力冲突、雷击、台风等)对房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水表:电表、煤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及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街号第层楼的办公场地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作为办公场地使用,整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因甲方四楼尚有三间对外出租房尚末到期,乙方暂时租用七间,约平方米)。
二、租赁期
租赁期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满足乙方办公需要,在上述合同期内甲方许可乙方装修期限为月,此期间不计算乙方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元合同定金,正式使用后,此定金转为保证金。
三、租金及保证金
1、双方谈定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为元,即每月租金人民币。在乙方租赁的三年期间内,甲方保证房租不再涨价。
2、乙方交纳房屋租金应每支付一次。
四、出租人责任和义务:
1、甲方谨在此声明及保证甲方为出租房屋的合法拥有人,有合法地位出租此房屋于乙方出示相关证明。
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出租房屋。
3、非因乙方责任而致使该房产主要结构、地板、管道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而影响乙方办公时,甲方及时修复处理。
4、甲方须确保四楼另外三间租赁房在20xx年xx月底届满后交由乙方承租,房租单价不变。
5、甲方须为乙方装饰、装修工作提供便利,积极主动协调乙方与四楼其它租赁户以及上下层四邻关系。
6、租赁期间甲方须保证满足乙方能使用三个办公用车位。
五、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乙方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应存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合同时,原由乙方出资进行的室内装修不得拆卸和损毁。
5、乙方租赁合同届满后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六、解除合同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收回出租房屋,本合同终止。
A、未得甲方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主体结构;
B、无故拖欠租金;
2、甲方由于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按乙方装修总价(第一年退100%,第二年退80%,第三年退50%)的年度比例支付乙方装修补偿金,同时退还乙方已付保证金、未满期约租金、违约金后,此合同解除。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一方违约时按年租金的20%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同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