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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书

2023-06-16 08:53:41合同

承包合同书

  【导语】本文是热心会员“hv183”分享的承包合同书,供大家参阅。

  乙方的生产经营或者个人

  荒山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为了有效利用荒地、促进该村的经济发展,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该荒山承包经营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甲方向乙方发包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该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进行平整、改造或修缮后,总面积发生变化,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为准。

  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则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一次性支付地上附属物补偿款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未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该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甲方保证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包括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具体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为共计年(年),起始日期为20年月日,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如果乙方需要继续使用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30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乙方,并且双方应该签订一份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规定,土地承包金为每年每亩元,每年承包金金额为元,合同期内总土地承包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和总金额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和总金额。

  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所有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税收和费用。甲方在承包期内除了规定的承包金外,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果乙方迟延支付,每日按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在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需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书面同意并做出决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签署本合同,并提交小关镇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附加在本合同附件二处)

  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巩义市人民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为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对承包的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以及投资、经营、管理权,并且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干涉。在承包荒山期间,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要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即使甲方在承包中获益,甲方也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要求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甲方承诺保证村民不会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入承包土地的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活动,并承诺不会进行任何影响乙方承包经营的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和设卡收费。

  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有权进行封闭经营和管理。甲方保证本村村民不会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内,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解决所有可能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的矛盾和纠纷,同时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规定了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通过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转让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后,受让方或第三方享有与承包方同等的承包权益。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已履行期限后的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另外,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承包土地,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双方同意继续承包,应另行续签承包合同。承包期满时,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则应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规定了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是合法的所有权,并在依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之后获得了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并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甲方还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在合同期满前,甲方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均不能收回乙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也不能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继续发包,则应优先保障乙方享有承包权。

  甲方承诺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同时确保国家和政府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以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承包土地;可以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及附属设施、林木等,并且甲方不得阻碍乙方依法进行这些活动,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同时,甲方应确保任何第三方在土地流转后都享有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如本合同规定。

  乙方承诺按本合同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并保证承包土地及周边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禁止对土地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进行有损害的经营活动。

  甲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土地权属登记证书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名称、姓名发生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其他条款如有违约金的约定,遵循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以使守约方获得充分的赔偿。如果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每日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附则第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任何因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而发生的问题,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政府批准后生效。

  任何与本合同签订、履行和解释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