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的合同
合同号:字号委托人:
法人代表:
电话:邮编:
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账号:
电话:邮编: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发放专项贷款。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制定具体方案。本合同依据双方协商一致,以下条款为准: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明确具体的贷款项目,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发放专项贷款(大写)万元。
第三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报告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制的用款计划拨付资产。
第四条:乙方负责发放贷款并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同时将借贷合同副本发送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按照还款计划,按时收回贷款本息。最迟于收回贷款的个营业日内划缴甲方。
第六条:如果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如果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甲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甲方委托乙方发放贷款,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按时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照借贷合同的规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将贷款本息划缴甲方,按未缴金额的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其他协议事项:
乙方提交的资金用途和还款计划,是该合同的一部分。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的签字、盖章和单位公章加盖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两份正本,一份归甲方,一份归乙方。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注:如果贷款项目选定由甲方审查,删除第一条和第七条。如果贷款项目选定由乙方审查,则删除第二条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