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并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双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填入用途)。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同时办理有关贷款事项。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超过计划贷款部分的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供应资金。如因工作差错而贻误用款,导致借款方遭受损失,贷款方应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借款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款方必须方便贷款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
第六条、若借款方违反合同及贷款办法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若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签章并各自执份。
借款方: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