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买卖
当事人:
卖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买卖小院房屋的协议:
一、卖方按照出让的方式,将其位于 的宅基地及宅基地所建房屋出售给买方,房屋面积 ,宅基地面积 ,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 ,总价 ,卖方同意出售给买方。
二、房屋价款应一次性付清,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三、房屋价款分两次付清。从签订之日起,买方应先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余的人民币 万元在签订后支付。
四、卖方保证所销售的小院和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或债权纠纷。如因卖方原因发生产权或债权纠纷,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若出现拆迁时,卖方应全力配合买方,协助双方共同进行涉及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协调,所得补偿款项应归买方所有。如卖方未能履行,则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从卖方出售给买方之后,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背离此协议。小院和房屋的价值变化(无论涨价和落价)与卖方无关。如卖方背离此协议,卖方应向买方自愿支付买方购买小院和房屋总额的十倍。
立约人: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