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伙承包协议书
【前言】下面是热心网友“jc51”分享的工程合伙承包协议书,欢迎参阅。
合作伙伴甲:(下称“甲方”)
合作伙伴乙:(下称“乙方”)
依据合法平等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共建【指定工程项目】,形成合作协议条款:
合作理念:
旨在合规高效进行工程操作,力求各方收益最大化。
合作内容:
合作对象为【中标的甲方公司/项目详情,例如具体公司、合同确定的工作领域】,作为外部显现标识。
甲、乙双方以【中标的甲公司名或指定名称/指定项目】对外展现其合伙性质及业务范畴。
合作期时:
合作期始于项目启动,结束于工程最终结算阶段。
投资与投入情况(甲方):
甲出资【人民币数额X万元】用于启动与运作,投资所占比列为Y%,系项目初期成本关键支撑。
其他合作方的投入情况:(甲方以外的情况说明)
乙通过器械投资及其他手段进行合作(包含地方人际关系调动能力),贡献比例达Z%的资产注入量。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细则:
盈利按投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债务优先使用集体资产清还,之后按照比例摊销至各自份额。
伙伴解约限制及赔偿规定:
若任意合作伙伴擅自退出可能导致工程项目中断,则此行为被视为不正当,退出方有责任对合作伙伴的损失进行补偿。
权限分配:
甲方出任财务管理负责人,掌握所有收入、支出的操作,并直接参与项目的日常事务管理;
乙方专责工程管理和器械维护,并协助管理社会关系以及共担日常事务处理角色;
双方需协商并同意决策任何大笔合作事务。
行动限制准则:
严格约束个人不得未经授权便用“合作伙伴身份”行事,同时反对项目遭受打击时任意解约行为。
协议期满处理策略:
按上述约定条款结算,盈利按预先分配比率划分给相关方。
解决纷争方案与协议的执行与更新:
当发生合作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目标保持对项目有益原则。如协商失败,将考虑采用诉讼程序。
协议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计算,每份副本持有各方一人。
未尽之事可由双方进一步讨论,形成增补协定。
合作伙伴:【空格处应填写乙方姓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