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450字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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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有很多,我最喜欢的好朋友名字叫周思齐,她今年6岁,读中班,她既是我的妹妹,又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俩形影不离。
我的妹妹是个活泼可爱的女生,她个子不高也不矮,长着一张瓜子脸,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头发,妈妈经常给妹妹绑各种各样的发型。她的眉毛弯弯的,像一道月牙,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会说话一样,嘴巴小小的,很可爱,一笑,就露出了浅浅的小酒窝。妈妈给妹妹买了很多漂亮的衣服,把妹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妹妹每天都开开心心地去上学。
妹妹虽然是女孩子,但她喜欢玩男孩子的游戏,比如“爆裂飞车”、“塞尔号”等等,我都叫她“女汉子”了。我们最近经常玩的是“塞尔号”,一般是由我来分卡,我们是根据卡里的星数来比多少的,谁的星数多,谁就赢了,这就是看谁的手气好了。游戏开始了,我们玩得不亦乐乎,最后,我赢了,妹妹有点伤心,我跟妹妹说:“妹妹,没有关系的,这局输了,下一局我让你。”话音刚落,妹妹马上开心地笑了,妈妈说:“输赢不重要,开心最重要。”
我喜欢妹妹,妹妹也喜欢我,我和妹妹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有一位特殊的“朋友”,它身上有许多好品质。它,从幼儿园和我一起“扛”到现在,一直没有离开我。因此,我与它结下了世上最使人幸福的东西,那就是友谊。
上幼儿园时,我常常用它写字,它在我手里,一笔一画地写字,只是小时候握笔姿势不标准,写的字有点难看。我想:我写字那么难看,会不会给这位朋友“丢脸”呀?于是,我就努力把握笔姿势变标准,后来,我的字变漂亮了一点点,之前写的字可丑了。这时,我的“朋友”也很低级,它就是铅笔。
上三四年级时,我开始用“进化”了一级的“好朋友”。它写出来的字有蓝色有黑色。我一般用可以写出晶蓝色的“好朋友”写字,写错了还可以擦掉。它快“奄奄一息”时,我马上帮它治疗,把它里面的东西“调包”,本来是白茫茫的,现在蓝色缓缓升起,我也就松了一口气儿。这时,我的“好朋友”是可擦笔,他的笔水虽然很好看,但是让我养成了一个坏习惯,老写错字。
现在,也就是五年级时,我又开始接触我的“最好朋友”,是可擦笔的上一级,也是可擦笔的“天敌”。它写错字不能擦,就把我老写错字的坏习惯“打败”了。它写出来的字迹虽然比可擦笔难看,但是我还是更喜欢这位“最好朋友”,它就是中性笔和圆珠笔。
它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因为它们都有同一个值得我去学习的优点: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今后我也要多为大家服务,让大家有多一份快乐!
“不好啦!不好啦!林恩源摔伤了,快把他送到保健室去!”张任峰大喊着,一边叫人来,一边扶着我去保健室。从那一次后,我们两个就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他长得很高,每次进我家的大门时,头都会碰到门梁,可见他有多高了。他又很瘦,身体细长得像女生。有一次,他和他三岁的小弟弟玩跷跷板,居然被抬起来的是他。他天生浓眉大眼,目光炯炯有神,鼻子又直又挺,皮肤黝黑。
张任峰个性豪爽大方,班上的同学向他借东西,他绝不吝啬。有时还很慷慨地就送给他们,因此成为班上人缘最好的人。不过他脾气很倔强,对于不好的人、事、物,他都看不惯,这也许就是“固执”吧。
张任峰对我特别好,我有困难时,他更会奋不顾身来帮助我。记得有一次走夜路,我看到一条大野狗,顺手拿块石头丢它,觉得很好玩。它用恶狠狠的双眼瞪着我,不断狂叫,我看到情形不妙,拔腿就跑,但是,我这只“猪”,怎么跑也是一样。最后野狗冲过来,把我东咬一块,西咬一口,弄得我全身血淋淋的。我正拼命和它挣扎时,“砰!”一声,狗不见了,我也昏倒了。
当我在医院醒来时,才知道是张任峰救了我,当时我们俩抱在一起痛哭,以后我再也不敢走夜路了。
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见朋友对我们的影响很大,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前途,因此我们交朋友一定要谨慎。我能结交到像张任峰这样好朋友,真是人生有幸了。
书,我的好朋友书,我的好朋友,我的桌上总会有你;书,我的好朋友,我的床头总会有你;书,我的好朋友,有时你也会跑到我的梦里。自从我和书交了朋友,书帮了我不少忙儿。从在班里讲三国演义,到学校的故事比赛;从早上的英语书,到晚上的安眠书,我们从来不分开。晚上,当我在睡觉前开始读书时,便想起小时候和书有关的趣事。那时,在家里我经常看的书就是那两本黑皮的365夜知识童话,上下两本都是关于动物的故事。看了一遍又一遍,一点也不觉得烦,反而越读越觉得有趣。
受我欢迎的还有许多小人书。现在我看的书“升级”了,最喜欢的还是故事书。但光看故事书也不行。就像光啃馒头不吃菜一样,也得有点花样。像1001个军事之谜、1001个宇宙之谜……这些也不够,小孩吗,就喜欢吃甜的,所以也得有像笑话大王这样儿的甜品。有了这些书有人就觉得可以了。但在读书时遇上了“拦路虎”怎么办?这时一个身影跳了出来,一到就结果了“拦路虎”。这是谁呢?他就是无声的老师——字典。
书,我的好朋友,在我有不认识的生字词宝宝时你帮了我;书,我的好朋友,在我有不会的问题是你悄悄把答案告诉了我;书,我的好朋友,在我笔尖飞速写这篇文章时你给了我灵感。书,我的好朋友!
我家有一只小狗,我很喜欢他,不过我们总发生一些“争吵”。
一次看见我的小狗在和猫抢东西吃,我很生气,心想:作为我的狗怎么可以这么没素质。一定要军训有素才行。所以我上去就给了小狗一脚。他大叫了一声,默默地走开了。在几次见到他,我总是不理他,冷漠了他。他似乎也看出来我的心思了,于是自己跑了出去。我二话没说,跟着跑了出去。天渐渐地暗了,眼看下雨了,还是没有一点他消息。我回家拿上雨伞,又跑了出去。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四个小时过后,终于又线索了。他正在“泥”窝里扒着呢!我走上前去,为他撑上伞。示意让他跟我回去,他没回应我。我只好诚心诚意的对他说:“走吧,主人真的错了,对不起!回家吧,我最好的朋友。是你在我笑得时候陪我笑,是你在我哭的时候陪我哭……是你,是你,还是你。如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宁愿付出我所有的价值去保护你,回去吧!”他眼睛红了,好像听懂了。我的眼睛也跟着红了,我哭了。他舔过我的脸,和我一起回去了。
他就是平平,我最奇特的朋友,我最宠爱的小狗。
时光从指缝中溜走,平平走进了我的生命里。我还以为当时我可以忍住不找平平,把最美的微笑留给平平。可是我没有做到。我以为我闭上眼睛就可以止住不听话的泪水,可是徒劳无功。我痛苦地将脸埋在膝盖上,今晚,没有星光。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总是在无条件的帮助我。
广东的天气向来都是很热的。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爬山。还没走到半山腰我就开始感到头晕,“不会是中暑了吧?”洁问道。“我没事你们先走,我马上就来。”我几乎用尽了力气才说出了这句话。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感到眼前一片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这是哪?我怎么会在这?鑫你快告诉我呀!”我迫切的问道。“你中暑了,是这位小姑娘送你来的!怎么热的天你们怎么会去爬山呢!”医生指着鑫说道。
“我送你回家吧!”鑫微笑着说。“嗯,谢谢你鑫。要不是你现在我还不知道在哪呢!”“我们不是朋友吗?”我们都笑了。
这件事过了好久。那天潘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些作业,我有一题不会就拿洁的作业本来抄。正好被她看见了:“作业不会可以请教,如果抄的话可就不好了哦!来,我告诉你从什么方面去思考,之后可就是你自己的事咯!”
“好,谢了啊!可是不会耽误你的时间吗?”我充满着疑惑。“没事,我先教你吧!”她总是这样不顾自己来帮助他人。
作业本发了下来,我得了95分跑去告诉鑫:“鑫,我得了95分。真是谢谢你!”“这不是我的功劳,这个分数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鑫说这话时似乎有着什么言外之意。
“鑫,谢谢你的辅导和帮助!”此时她已走出了五米之外,我会好好领悟那句话的!”
我的这位朋友交给了我好多好多知识和处事的道理!我真为有这样的一位朋友而骄傲!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人,这个人是朋友。朋友,是你在黑暗中的一盏灯。我的朋友,她善良、勇敢、活泼、正直,令我敬佩。
有一次早上,我一如既往地让爸爸送我上学。没想到,由于我的粗心大意,我的作业竟然忘带了!但是,唯一令我高兴的是,我的组长是我的朋友。我马上去找她,希望她能帮助我。而她却严肃地说:“在别的事上,我会义不容辞地帮助你。但是在这方面上,我不能包庇你!如果我包庇了你,对我们两个都没好处!”于是,后果可想而知,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我起初很生气,可是后来,她的一番话打动了我:“别生气了,你想啊,如果我包庇了你,反而是害了你啊!我是真心诚意的为你好啊!”我们这才和好如初。
还有一次,快要考试了,我才发现我的笔坏了。我向四周的同学借笔,可他们也没有多余的笔。没办法,我只好向我的朋友借笔。可是她哪里有多余的笔呢?我急的鼻尖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没想到,她把手一伸:“你拿去用吧!”我吃了一惊,很是感动,但我知道她也没有多余的笔,边说什么也不肯要。她却执意要借给我,还说:“你不要,就不跟你做好朋友了。”没办法,我只得接过了她的笔,害得她到处借笔。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晨熙。她严肃认真,珍视友谊。我的好朋友就是这样,你们觉得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爱的东西,有的是自己亲手制作的陶罐,有的是爸爸在生日时送你的滑板,有的是你养了几年的植物……而我的心爱之物则是一只鹦鹉。
我太开心了,妈妈给我买了一只鹦鹉,这是一只出生不到一个月的鸟宝宝。妈妈说:“它怕冷,要给它做好保暖措施。”于是我拿来玻璃瓶装上热水,让它靠着。装它的盒子不舒适,我便给它又做了一个,然后拿一条不用的旧方巾盖在上面,它就像躲进了盒子里一样,只能隐约看见它在里边扭动。
几个月后,它长大了,我便将它放在笼子里喂养。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下面走走,后来它懂得了爬笼子,便在笼子里爬上爬下,一会儿扒在笼子上,一会儿站在笼底,一会儿表演杂技“倒挂金钩”。我时不时会打开笼门,让它出来散散步。
它对所有事物都充满好奇,一会儿咬咬这个,一会儿啃啃那个。当然,它对我也很好奇,它就像一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我转过身,它就歪着脑袋瞅瞅我,很快它便跟我熟了。现在,我把手放在地上,它就会飞奔过来,站在我的手上。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它竟靠着我睡着了,它那圆滚滚的眼睛闭上了,腹部长长的羽毛盖住了小小的爪子。有人说,鹦鹉能活很久,希望我们能一直陪伴彼此吧!
其实它在我眼中的地位远远不只心爱,感觉它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了。
我在班里有六十几个同学,其中有好多同学成了我的好朋友,而跟我最好最好的好朋友是俊炎。他就坐在我前桌的前面的前面,他个子比我小好多,但是个子小人却很机灵,每一节课下课后他每次都来找我玩。下课的时候,我和他在外面跑,一听到上课铃响,我们两个都拼命跑,但是我跑得不快,于是我抓住他的手,他也连忙抓住我,每次都是幸亏我抓住他的手,不然就迟到了。
我们这一学期上语文课,每上完一节语文课,语文老师就要求我们全班每一个人都要会背诵,还要一个个去老师面前背诵给她听,直到过关了为止。刚开始的时候,我胆小太小,不太敢一个人去找老师背诵,俊炎知道了,就过来跟我说:“走,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找老师排队背诵!”我听了,心里乐坏了,这下好了,有人陪我一起去,我有伴了。于是我们两个人一起高兴地找老师背诵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每次背每一篇课文我们都是两个人结伴而行,而且也能顺利过关了地,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因为每次都是我们两个人最先去背诵的,老师经常夸我们,还让同学们学习我们两个人,我可高兴了,但是我心里知道最应该感谢的人就是我的好朋友俊炎,是他给了我胆量,让我有了力量。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俊炎!在他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很多,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他,我的好朋友俊炎。
我有一位好朋友,不高的个儿,头发特别长,好像几个月没理发了。嘴巴非常大,犹如大河马的嘴,不过,他说起话来,那是滔滔不绝,就像鱼嘴里吐泡泡,没完没了。大大的耳朵真可与大象媲美。虽其貌不扬,但他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无人能比。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千岛湖广场不期而遇,他一见到我,就开始自吹自擂了。
“徐世超,我问你一个问题,成吗?”
“我还怕你不成?”我神气十足吹嘘道。
“那我问你,太阳系中有几大行星?”
“这还不简单,九大呗!”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哈哈,错了!是八大行星!”他一幅得意洋洋的样子。
“不可能错的呀!”我用手摸摸脑袋。
“告诉你吧!”他拍拍肚子,挺直身子,神气活现地说,“因为第九大行星太小了,有一千多个行星比冥王星大,所以把第九大行星‘开除’了!”。
我顿时恍然大悟,连连称赞:“高手!厉害!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样的事例犹如天上的星星,举不胜举,这不,有一次,他来我家,,见我家有个大西瓜,又神气地问我:“把这个西瓜切4刀,能变成9块吗?”
我冥思苦想了好半天,就说:“不能!这怎么可能呢?”
他向我借了把水果刀,三下五除二,切了4刀,果真变成了9块。我见了,大吃一惊,对他更是赞不绝口。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浩航,他机灵、活泼、知识渊博。
在我的这一生当中,有非常多的朋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我的一位最好的好朋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最长久,也是最真实的。她的性格很活泼,常常令我开怀大笑。
她长得眉清目秀,聪明美丽。她那鹅蛋似的脸上镶着一对浓黑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笔挺的小鼻子,一个樱桃小嘴里面还有两排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还有一个小酒窝,笑得非常甜美。她的头发又长又亮,就好像黑色瀑布一样从头顶倾泻而下。
她擅长语文,在作文方面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她的语文成绩总是在90分以上。当然,她的数学和英语也不赖哟。她在学校总是可以受到老师们的表扬,同学们也都非常欣赏她的才华。我也以她为荣。在这次毕业考试中,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排在全镇的第7名。如果她能够考多一分,就能排到全镇第2名了。真遗憾啊。
她在学校是一位一等一的好学生,在家也是一位好孩子,在朋友们的眼里是一位好伙伴。
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考砸了,我很伤心。于是,她就来安慰我。她让我从愁眉苦脸变成了兴高采烈。因为她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只要你能从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就一定会成功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正是这个道理,让我从失败中站了起来,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和她总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之间的深情厚谊,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辈子都记在心中。
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看很多花花绿绿的纸,上面有很多有趣的图画和形状,我看了很开心,尤其喜欢其中的汽车图形,那时我就和它们做上了好朋友,日后才知道,我喜欢的好朋友叫“书”。上学以后,我慢慢学会了拼音,我便开始用学会的拼音认字、读书,那时,《童话故事》、《成语故事》、《十万个为什么》、《一千零一夜》成了我的亲密伙伴,一个个精彩生动的小故事每夜伴随我进入梦乡。
真正让我迷上读书,应该是从二年级开始,记得那时语文老师布置家作,其中有一条就是让我们每天晚上坚持读课外书,于是每天晚上我都抽出一些时间来读课外书,书中有趣、神秘、生动、幽默的故事情节处处吸引着我,令我陶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总使我忘记了睡觉的时间。当然为了看书我也没少挨妈妈的骂,有时为了看书,作业没做完就偷偷看书;有时为了早点看书,做作业马马虎虎;有时看书入迷,爸妈喊我总是听不到……
但是一点也没减少我对书的热爱。我还经常为了买一本心爱的书,特意跑去新华书店,花上半天时间寻找,买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地捧着心爱的书,废寝忘食的读着,总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现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它们带给了我无限快乐,使我的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让它伴陪着我学习成长,给予我知识,赋予我力量,它是让我终生受益的好朋友!
我依然不会忘记——是你的鼓励扶我踏上征程,是你的支持使我穿越了风风雨雨,是你的支持使我穿越了困苦和艰难因为我们互相拥有,我们头上便是一片蓝蓝的天,便是缘之天空。
你让我们这些喜欢写作的人们在五湖四海成了朋友。你为我们这些爱写作的人们创造了一个家,我们在这个大家庭了一起进步,一起学习……都成了好朋友。
我有一次在网上看作文,偶然看见了的作文,我从那时起,就非常的喜欢上了,就迫不及待的。注册上了ID,在里面发了一篇作文,有许多网友给我提出了我写作的一些问题,让我的写作有提高了一步。往后我的作文日益进步,越写越好!
我在里认识的第一个的朋友是:寒雪映梅。他是一个残疾人,但是他所绽放的美丽,不比我们平常人的要少,他面对生活的态度、他写作是那么的好……有许多许多的地方需要我学习。我认识他以后,就叫他是云云姐,把他当成了我的真正的姐姐一样,他写了一篇小说,虽然没能出版,但是已经进了他的能力,他在泄气的时候,我和的朋友鼓励他,让他找回生活的信心。每当我无聊的时候,就打开,看别人写的文章,并经常自己写文章在发表!真是在里太高兴了!
真是我们爱写作文的人们,聚在一起的一个家!我看着的日益壮大!心里感到美滋滋的!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认识!上里做客!
祝越办越好!爱写作的人们日益进步!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做叶天睿,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天狗。也许他是天生就非常的睿智吧,他的学习成绩非常好而且他的篮球也打得非常的好,我们两个经常和翔翔还有林林在一起打着篮球,我们每次打球的时候都非常的快乐。每一次当我在学习中遇到难题的时候,我都会向叶天睿去请教,他每次总是能够给我一个让我非常满意的答案。
这一次的考试中,他的数学又像往常一样考得非常的好,他考了九十九分,我问他为什么没有考一百分,他却对我说“因为我不想要考一百分,因为如果我考了一百分老师又会一直表扬我,我觉得这样的表扬让我感到非常的厌倦,我也不想引起别人的目光,我只是想低调一点,好好的去学习,将来就可以年薪百万了。”我听完了叶天睿说的话之后竟然无语凝噎,原来他是故意不考一百分的,他真的是太厉害了,如果我能够向他这么的优秀就好了。希望他下一次期末考的时候不要再这么低调考个一百分让我们也沾沾光。
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既没有林林天生那么的身强力壮,也没有翔翔的聪明大脑,更没有睿睿这样的令人钦佩的学习能力,不过俗话说的时好,天生我材必有用。真的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够像他们一样,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人。
我是一名蒙古族学生,叫忽斓。我有很多好伙伴,其中与我关系最要好的是孙晓璇,孙晓璇是一名汉族学生,性格开朗活泼,个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可爱极了。
我和她有许多共同的爱好,而且我们家住的很近,每天下课后我们都会到彼此家,小坐一会儿,这个时候我们都一起看书、聊天、吃一些零食。
孙晓璇从小喜欢画画,她空闲时经常给我画一些有趣的小画,逗人笑,我就发现了画画的奇妙,渐渐地喜欢上画画,就和她一起报名学画,这样我们成了名副其实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画画班,虽然我是初学报名者,可是为了一起学画,我硬是要孙晓璇在的中级班学画画,挑战我的极限。
画画班老师担心我跟不上,在上课时经常走到我旁边,进行指导。我为了和孙晓璇在一个班学画画,上课认真听讲,画画很用心,下课后和孙晓璇经常谈论画过的画儿,每次把画画作业完成的很好,就这样两三个月后,老师不再担心我跟不上中级班,对此我特别有成就感,对画画也充满了信心。
现在,我跟着爸爸妈妈来到乌市上学,虽然和孙晓璇分开了,有了新的伙伴、新的同学,可是每每想起和孙晓璇在一起的时光很快乐,也经常给她打电话,和孙晓璇的友谊给我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我们会永远做好朋友的,嘿哈…
我家有一只哈巴狗,它全身长着淡黄色的毛。粽子形的头上,镶嵌着一对乌黑发亮的眼睛。一对三角形的耳朵非常有趣:悠闲的时候,耳朵总是耷拉在脑袋上;只要一有风吹草动,它的耳朵就会迅速竖起来。还有它撅着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十分可爱。它已经和我们一起生活十几年了,因此我和它便成了好朋友。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花。
小花不仅可爱,还很有爱心呢!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小花正在吃午饭。突然跑来了一只流浪猫,流浪猫在小花旁边看着它吃饭,不时还发出“喵喵喵”的叫声。我想它实在太饿了,希望小花能给它吃点饭吧。可我发现小花还是大口大口吃得津津有味,我估计小花根本没看到流浪猫那渴望食物的眼神。正在我担心的时候,小花突然不吃了,往旁边走了几步,悠闲地趴在地上。这时流浪猫看到机会来了,便慢慢地向前走了几步,一边走一边盯着小花看。看见小花没有反应,它就大起胆子来,继续往前走,到食盆里吃了一口饭,又看了看小花,生怕小花赶走它。当看到小花还是悠闲地趴在地上,流浪猫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盆里的饭就被它吃完了。从那天起,流浪猫每天都来我家。只要它来了,小花就会把饭让给它吃。吃完了,它俩便一起玩耍,它们成了好朋友。
正因为如此,我更加喜欢小花了。只要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我一定会给小花留一些。我和它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好朋友,他叫吴笑侃。
他今年七岁,在逍林中心幼儿园读书,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两道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机灵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笑起来总是会露出两个小酒窝。吴笑侃平时喜欢穿一件运动服,一条短短的牛仔裤和一双旅游鞋就像一位大名鼎鼎的小英雄,酷极了。白皙的皮肤,十分讨人喜欢!
有一次,我补完奥数来到奶奶家吃饭,正当我要去冼手的时候,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封信。我拿着那一封信,就奇怪地问奶奶:“奶奶,这一封信是谁给我的呀?”奶奶笑眯眯地对我说:“这是吴笑侃特别为你写的,因为过完假期他要去城里读书。我听了,急忙把信打开来,里面夹着三幅漂亮的画,一幅是迷宫,另一幅是钓鱼,最后一幅是摘果子,美丽极了!奶奶看了,说笑侃别看他年纪小,在各种画画比赛中得过许多奖状呢,长大以后,一定会成为一名著名的画家。我也希望他在以后学校里好好学习,早日实现他的理想吧!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吴笑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