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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4篇(垃圾分类亭的施工方案)

2024-05-14 15:15:57综合

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4篇(垃圾分类亭的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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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4篇(垃圾分类亭的施工方案)

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1

  为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州市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20xx〕33号)、《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75号)和《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村函〔20xx〕57号)以及侯委办发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荆溪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在本镇辖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场、大型商业体、企业(工厂)、交通场站、居民小区(物业小区)等单位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工作“三端四定”、“五分类”,“干、湿”分类。

  二、运行模式

  (一)前端分类投放

  1、管理责任人

  (1)责任人设定

  ①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办公场所由单位指定专人为管理责任人;②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③村居(社区)居民点,村(居)民支部和村(居)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④市场、大型商业体、企业(工厂)等生产经营场所,由生产经营负责人为责任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为管理责任人;⑤沿街店面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由业主自行管理的所属村居(社区)为管理责任人;⑥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⑧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确定管理责任人。

  (2)管理责任人职责

  ①负责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选址;②指导督促管理区域内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③核实并统计管理区域内单位和家庭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投放情况。

  2、生活垃圾分类类型

  (1)五分类

  ①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②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③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充电、纽扣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④其他垃圾(橘黄色垃圾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⑤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大件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暂存(村民、社区居民或物业小区居民主动联系大件收运企业上门回收)。

  (2)干湿二分类

  ①干垃圾(橘黄色垃圾桶):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除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②湿垃圾(绿色垃圾桶):即厨余垃圾,收集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3、生活垃圾分类“四定”

  (1)定点收集

  ①垃圾屋(亭)选址

  村居(社区)、居民小区原则上按照每(300-500)户建成一个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由各村(居)负责选址。市场、大型商业体、交通场站建成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屋。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建成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屋,同时各办公楼合理布局不少于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景区、公园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亭。独立办公的企业工厂自行建成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亭。

  各村居(社区)、居民小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场、大型商业体、交通场站、企业工厂需配置一处垃圾桶清洗点,清洗点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确保清洗点无坑洼现象,垃圾桶清洗工作由分类督导员负责。

  ②垃圾屋(亭)规格

  分类屋建设占地面积约13平方米,可摆放8个240L轮式分类垃圾桶(3个以上厨余、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3个其他垃圾);主体采用钢结构,地面铺设防滑瓷砖,门窗采用铝合金或卷帘门;配套设置监控控头及宣传栏(分类知识、投放时间、投放要求、分类管理员信息等)。条件允许的,在分类屋增设洗手池或工具间。

  分类亭建设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可摆放4个240L轮式分类垃圾桶(1个厨余、1个可回收物、1个有害垃圾、1个其他垃圾);立柱采用镀锌板或不锈钢,地面铺设防滑瓷砖,顶棚采用钢化玻璃或PC耐力板;配套设置监控探头及宣传栏(分类知识、投放时间、投放要求、分类管理员信息等)。条件允许的,可设置LED显示屏,滚动画面系统。

  (2)定人管理

  ①各村居、住宅小区按照每个垃圾分类收集屋与督导员以至少1:1.1的标准配置分类督导员。党政机关、大型商场、公共场所、企业工厂的`分类督导员由各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1:1配比负责指派分类指导员。

  ②分类督导员职责:统一着制式(红色)服装,定点桶边破袋检查,引导、督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不接收未实施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及时举报拒不改正的居民,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同时做好收集点每日垃圾收集据统计工作。

  ③分类督导员考核:督导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由镇市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村民(社区)、分类企业两方共同负责。通过分类管理员的在岗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服务对象综合化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3)定时投放

  ①镇辖区内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场、大型商业体、企业工厂、交通场站、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物业小区)等单位每日投放时段为(6:00-9:00、18:00-21:00)。

  ②部分村居可由各行政村因地制宜自行以收集车路过形式设定时段统一投放,投放时段向镇生活垃圾分类办报备。

  ③村居(社区)、居民小区分类投放责任人以“给居民一封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告知居民所对应的投放点位,指导居民在家分类后送到分类收集屋(亭)进行投放。医院、市场、大型商业体、交通场站通过设置路标导向牌指引群众到指定分类收集屋(亭)进行投放。

  各村居产生的“干、湿”垃圾,参照分类标准由群众分类后送到村居(社区)指定投放点投放,部分偏远村居可采用垃圾收集车过路摇铃方式投放收集。

  4、分类投放“奖罚”制度

  (1)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和奖励垃圾袋(桶)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式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后期将根据市场回收行情和有害垃圾对环境危害程度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分别制定的可回收物垃圾和有害垃圾准确投放的积分奖励方案。

  (2)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参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75号)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分单位和个人在分类工作没有履行义务,产生抵触,影响较坏的将在媒体上和LED屏幕上作为负面典型予以曝光。

  5、楼层撤桶

  辖区内物业小区,在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完成基础上实施楼层撤桶。

  6、分类服务模式

  我镇参照福州市区做法,以采用向垃圾分类收集专业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落实。(分类企业服务范围:①分类管理员管理,确保制度健全、人员定时定点在位、规范作业;②分类屋亭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定时开放分类屋亭,非投放时段关闭;③投放结束,协助收运企业分类收运;④配合村居、社区、物业做好分类投放点卫生和设施管养;⑤协助村居、社区、物业共同开展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二)中端分类运输

  1、定好企业

  (1)分类运输企业运输范围

  ①厨余垃圾由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至镇中转站或直接运输至处置厨余处理中心。②有害垃圾一次转运由环卫作业单位负责运输至镇垃圾中转站临时存放,二次转运由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负责由中转站转运至危废处置中心。③其他垃圾由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负责从各收集点转运到闽侯生态园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④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和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负责。⑤大件垃圾由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至镇大件垃圾临时存放分解点,分解后再转运或由产出单位直接通过预约方式自行向具备准运资质的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协商落实。

  2、定好车辆

  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配置要求和标识标牌喷涂到位,逐车建档,合理规划垃圾收运线路。

  3、定好时限

  分类运输频次与时间。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按日产日清的原则,每天运输早晚2次,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1: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6:00。部分偏远村居自行以收集车路过形式设定时段统一运输。分类运输时间应根据居民生活习惯合理安排,同时减少对高峰期城市道路交通影响。

  4、定好点位

  部分垃圾转运(收运)车无法直达收集点的单位、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由镇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组织该单位、村居(社区)、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选定相适应的垃圾收运点完成转运。收集的垃圾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流程为:已投放垃圾的垃圾桶拖运至收运点,转运车至收运点完成各类别垃圾转运作业,作业后空桶托运至清洗点清洗后返回收集点。

  5、转运服务模式

  分类运输可参照福州市区做法,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到位。因考虑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分类收集企业与分类运输企业不宜为同一家企业。(转运企业服务范围:①按规范配备分类收运车辆;②建立垃圾收运作业标准规程,按作业要求收运;③建立收运台账,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④核查待收运垃圾分类是否达标,不分类不收运。)

  (三)末端分类处置

  1、定厂处置

  厨余、其他和大件垃圾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置;可回收物运往再生资源企业处置;有害垃圾运往相应危废处理厂处置。

  2、定准流程

  厨余垃圾采用相应工艺处置;其他垃圾采用“焚烧发电”方式处置;大件垃圾采用“分拣破碎、资源利用”方式处置;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有害垃圾由有危废处理许可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

  3、暂存点设施完善

  镇垃圾转运站落实提升:分别对应设置分类收集房,设置可回收物、湿垃圾(厨余垃圾)、干部垃圾(其它垃圾)、有害垃圾临时暂存点和大件垃圾破碎存放点,由镇垃圾分类办公室选择地段建设。

  (四)分时段推进工作

  ①20xx年春节后利用三个月时间,辖区内小区和各村居的垃圾分类屋(至少一座)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②20xx年下半年,逐步完善辖区内学校、市场、大型商业体、交通场、部分企业垃圾分类屋的建设和使用,形成镇内全覆盖。

  为了速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点垃圾分类屋建设,以及各点上督导员阶段的培训和聘用,直接委托当前镇保洁外包公司落实实施,并在原有合同基础追加业务服务费用。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在荆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镇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详见附件),负责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各级文明单位、绩效评比等考核内容。

  (二)宣传活动

  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大力报道垃圾分类重大意义、动态工作、经验成效等,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和LED滚动播放,对相关单位不作为、部分市民不文明行为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考核制度

  成立督导组,每月对辖区各村居、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及时汇总上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办。

  四、经费保障

  参照《福州市盈率20xx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20xx〕33号)、《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及侯委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落实我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五、部门职责

  (一)镇生活垃圾分类办

  镇生活垃圾分类办作为我镇垃圾分类工作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全镇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1、制定荆溪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经费保障方案、领导层层包干制度。

  2、按照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指导落实辖区分类屋(亭)、监控探头的建设。

  3、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人)的日常指导、督查、考评、执法。

  4、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志愿者参与宣传工作。

  5、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按要求定期上报工作信息和台账。

  6、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激励制度,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设立分类工作绩效榜。对垃圾分类工作优秀的村居、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居、单位,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

  7、设立垃圾分类工作排名榜,对垃圾分类工作优秀的村居(社区)、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拒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村居(社区)、企业、单位,依规问责、处罚。

  (二)党政办

  组织、督促、检查各部门办公区域及食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对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三)市场监督所

  负责规范集贸市场、商超等塑料袋销售使用,落实分类源头减量,继续推进“光盘行动”,普及文明餐桌,促进餐饮单位垃圾分类源头减量,落实禁限塑相关要求,禁止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配合乡加大对沿街商铺的宣传、执法、督导力度。

  (四)城管中队

  负责落实垃圾分类执法队伍,参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75号)严格执法,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检查、督促、执法,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五)物业站

  加强对物业服务小区的管理,指导、组织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召开物业服务企业部署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法人签订责任状,并对其开展监督考评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联络配合工作。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上报县主管部门,由其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规划环保建设办公室

  组织辖区在建工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宣传、检查、监督与指导工作。

  (七)文化服务中心

  组织领导全街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制定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八)财政所

  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村居工作经费的投入。

  (九)社会事务办

  督促协调卫生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组织本辖区医疗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做好卫生系统内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做好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防止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各部门将开展的工作内容,于每月3日前报送到分类办统一汇总。

  (十)各村居

  1、组织辖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并落实辖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对辖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各村居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具体组织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辖区物业、小区及各单位结合垃圾产生情况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协助其与分类收运单位建立工作对接,并做好分类运输环节的统筹协调。

  3、各部门行业督导检查。各部门要积极落实“管行业管分类”,积极推进本部门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检查督导。

  六、发挥村居力量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工程,应该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开展垃圾分类应该充分发挥村居、物业等基层力量。其中村居主要职责有:

  (1)协调物业、居(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充分沟通垃圾分类设施进场布置的地面硬化及运营期间的通电、通网问题,协助前期进入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调研及对垃圾分类收集点与宣传氛围的设施设备选点布置。

  (2)联系环保部门定期对有害垃圾回收转运。

  (3)协助物业对接,每日对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清运,定期对大件废弃物进行清运。

  (4)做好所辖各小区每日资料收集、汇总、填报。

  七、落实物业职责

  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小区保洁人员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主要职责:

  (1)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配备垃圾分类管理员,指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2)配合市场化企业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分类宣传栏等分类设施,并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3)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单位、个人做好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投放。

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2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柳政办〔20xx〕123号)《关于下发柳州市20xx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指标的通知》(柳政公节办发〔20xx〕11号)《关于建立柳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导员制度的通知》(柳政公节办发〔20xx〕15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为指导,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营造干净、美观的城市环境。为加快建设美丽柳州,推进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领导小组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创建柳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覃映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市分类办各项指标要求,开展系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进行指导督查,按时收集资料上报市分类办,并及时通报、报告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垃圾投放收运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桶站应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盥洗龙头、水池,方便保洁人员投放垃圾后清洗。20xx年年底前要求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类垃圾桶全覆盖,市人民医院、市柳铁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设立垃圾桶站1个,市工人医院设立垃圾桶站2个。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自身情况,设立垃圾桶站。

  (二)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医疗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交由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三)做好垃圾分类报道宣传。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每季度在本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媒体发表1篇以上新闻,每月25日前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宣传,及时将新闻内容、图片等信息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科(爱卫办)邮箱。

  (四)开展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安排专(兼)职人员开展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城区卫生健康局成立督查小组,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私立医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和督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区属、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和督查,抽查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私立医院,对本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二)提倡源头治理。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提倡示范带动。各医院领导干部职工要积极学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3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桐分类办〔20xx〕16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20xx年版)》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20xx年版)》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打印,内部办公场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信访接待等除外);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横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管理,桐拾袋覆盖区域采用网上预约回收,单位员工参与率达到80%;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源头减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我市国家文明城市首创和国卫复查之年,垃圾分类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局上下要争当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引领城乡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精心谋划,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准提炼经验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成果通过工作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亮点。

关于建垃圾分类亭的方案4

  根据《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庄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努力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最大限度减少农村垃圾总量,实现垃圾循环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以“户初分、组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模式,健全垃圾分类管护队伍,完善运行保障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xx年底,建成10个自然村及两个集镇正常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并以循序渐进方式取长补短计划在2023年前实现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80%,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达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我乡暂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的模式进行村庄、集镇的垃圾分类工作的探索,我乡始终坚持以几点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健全“综合协调、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管理主体和协同部门职责。二是注重源头管控,倡导资源循环利用,按照“科学规划、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原则,系统考虑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等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的人员配置、收储设施。三是严格按垃圾分类处理实施规划,对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取长补短、一点到面、逐步推进,扩大实施范围,最终以达到辖区垃圾分类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示范村居、示范小区带头作用,提高居民认知度和参与率,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

  三、主要任务

  1.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一般分为五类,分别是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五大类,不包括农村的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和宠物的尸体。现根据农民群众可接受程度及农村实际,逐步为每户配置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垃圾箱。可腐烂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未等生活垃圾;不可腐烂垃圾除可堆肥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

  2.分类收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各片区设立保洁员,做好保洁的同时,对各户的垃圾投放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各户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垃圾分开,规范投放至两类垃圾箱内。

  3.分类清运。以片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保洁员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垃圾送至收集点,由村垃圾清运人员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垃圾可资源再利用,由可再生资源公司有偿回收,可腐烂、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转运到乡各类收集点。

  4.分类处理。一是可回收垃圾,乡鼓励农户自行交售或由垃圾中转站统一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二是有害垃圾,乡将集中暂存在乡镇(街道)有害垃圾归集点,由相关部门组织统一收送,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三是其他垃圾,乡将纳入“农户三包、村组保洁、镇村收集、市镇转运”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易腐垃圾,乡鼓励农户自行处理,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堆肥,或由乡集中处理。五是大件垃圾(大件家具、家电等),将由保洁员收集送至乡村垃圾分拣合作单位进行拆解、破碎、分拣和分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按照本地实际,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班子,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确定了已双联村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先头村。开展多种形式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倡议,提高群众知晓率。对村民、保洁员等人员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及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

  (二)体系建设阶段(4月11日——7月31日)

  1.设置宣传设施。乡充分依托文化墙、村内小游园、农民休闲(健身)广场等打造垃圾分类宣传阵地,每个村(居)至少设置3处垃圾分类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知识,公示分类投放点布局图、分类收运方式、投诉举报等垃圾分类运行管理信息。

  2.组建分类队伍。各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六位一体”长效管护要求,配齐配强保洁员、资源化处理终端工作人员和宣传督导员。

  3.设置农户分类收集容器。乡采用单户或者联户的形式,合理配置易腐垃圾(绿色)与其他垃圾(灰色)农户分类收集容器。

  4.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乡与当地个人、商户、企业签订分拣协议,通过人工、机械等方式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行集中分类处理。

  5.设置了有害垃圾集中归集点。乡设置2处有害垃圾集中归集点,并配有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红色)和称重计量器具。

  6.配套分类收运设施设备。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设施设备,设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分类亭),配齐运桶专用车或全密闭收运车辆,制定并公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垃圾收运计划;改造落后垃圾中转站,采取密闭箱体和压缩式中转设备,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

  (三)组织运行阶段(4月11日——长期坚持)

  1.加强分类宣传。乡、村两级加强了宣传发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群、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地插、文化墙等各种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村要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宣传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村入户活动,把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分类标准、政策措施等讲清楚、讲明白,推动广大村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2.加强教育培训。要认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和教育,要分别组织宣传督导员、保洁员、资源化处理终端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在幼儿园及中小学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各村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村民开展教育培训。

  3.加强投放管理。乡要统筹组织好分类分拣、收集转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日常运行等工作,保洁人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工作记录;宣传督导员要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现场指导村民分类,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4.加强激励引导。乡制定流动红旗、积分兑换、文明户评比、点赞墙等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卫生家庭”“优秀保洁员”等评比活动,调动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探索建立市场化、村民自治等可持续、有成效的垃圾分类长效运营模式和生活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等机制。

  5.加强资料收集。要对照《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试行)》,落实“一村一台账”,做好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等垃圾分类收集收运记录。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及时准确高效报送相关信息。

  (四)整改提升阶段。(9月1日——长期坚持)

  1.开展自查。各村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分别从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宣传引导、运行质态以及台账资料等方面认真进行检查,并逐一对标完善。

  2.组织验收。按照《江苏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标准(试行)》,市分类办适时组织模拟验收,视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并将验收结果予以通报。

  3.整改提高。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交办相关村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考核。

  4.常态长效。已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域全覆盖试点的村要严格按照分类要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加强对中转站、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终端等分类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巩固提升工作质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本村居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建立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各村居要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垃圾分类情况,安排专人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任务切实落到实处。做到辖区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参与率和准确投放率超过80%。

  (三)创新机制,强化示范带动。各村居要结合辖区特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开展垃圾分类。选择不同类型的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逐步提升全辖区垃圾分类的覆盖范围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