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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协议书必备5篇

2024-03-17 13:32:03综合

技术开发协议书必备5篇

技术开发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和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双方的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健康体检服务和检后服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健康检查技术和健康管理水平。

  2、乙方在大门悬挂“市中心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单位”牌匾。

  3、甲方应乙方邀请,安排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业务培训、现场指导,并协助乙方完善体检流程、体检质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有计划、分期分批、免费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免费接收乙方医务人员参加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5、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到乙方坐诊开展检后咨询服务。

  6、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检查项目,定点指引体检人员到甲方检查。甲方对乙方转诊来需要做CT、磁共振、胃镜、肠镜、双能线骨密度仪等检查项目的患者优先安排检查。

  7、对体检中检出阳性结果的患者,乙方定点引导患者到甲方进一步诊疗。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患者予以方便,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优先安排住院。

  8、甲方认可并采信乙方的检查结果,对于乙方检后到甲方相应科室进一步

  诊治的患者,甲方对乙方已经检过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检查。

  9、在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过程中,凡遇过敏性休克等应急情况时,立即与甲方的急救中心联系,甲方急救中心协助提供医疗救治。

  10、甲方体检中心在体检容量饱和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乙方的体检场地、技术力量,优先与乙方合作开展体检业务。

  11、甲方对乙方医护人员的正常职称晋升予以指导帮助。

  12、在甲方的退休医护人员自愿在乙方执业,或多点注册时,甲方同意变更执业地点或多点注册。

  13、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开发协议书 篇2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收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软件产品项目的实施,为确保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如下技术保密协议:

  一、保密内容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确定信息的形式

  本协议所称的“科研成果、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是指所有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三、保密义务

  1、“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2、“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3、“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四、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六、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技术开发协议书 篇3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开发项目名称:。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双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4、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依照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有要求做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6、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8、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9、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10、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来源、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

  2、经费本协议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担提供。

  3、结算方式

  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2、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协议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无论协议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协议是否生效,协议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六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但应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

  第七条:协议变更与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协议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协议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协议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协议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协议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协议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协议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协议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九条:协议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

  4、在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条:争议处理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技术开发协议书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工商执照号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为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甲

  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工商执照号

技术开发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新药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认定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相关要求,合作开发。甲方做为新药申报的研制方,集中力量组织对本项目进行新药开发,并保证该药开发的后续资金。

  2、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提供:

  ①新药处方、方解及本项目立题目的与依据、处方查新报告(查新费用由甲方支付);

  ②前期临床研究及药理预试验的研究资料;

  ③乙方已完成的新药前期药学研究资料(制备工艺和质量分析方法、文献资料)等,供甲方按新药申报要求进行药学研究。关于其处方的保密问题参见本协议相关保密条款。乙方应保证处方的真实和原始性。

  3、甲、乙双方在新药的后续新药开发工作中进行如下分工:

  甲方:负责新药按新药申报的有关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工作;负责整理相关新药申报资料(药学研究资料项目7、8、12、14、15、16、17、18;药理毒理研究资料19、20、22、23;综述资料项目1、2、4、5、6);协助乙方进行临床研究方面资料的整理等有关工作;并进行新药报批工作、临床送检样品制备工作等;

  乙方:

  ①负责提供新药申报“综述资料”中资料项目3(立题目的与依据,包括方解)有关内容;负责编写新药申报“临床研究资料”中资料项目29—31(临床研究计划与研究方案);并负责有关临床方面的上会审评答辩、补充资料等工作。

  ②在新药有关药理试验结果不理想和由于处方类同问题不能通过审评的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另行提供新的成熟处方(不局限于脂肪肝的治疗药),并完成前述工作。

  4、综合考虑新药前期药学、药理学、临床预试验费用及后期预计投入新药开发费用等问题,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乙方新药科研经费共计叁拾万元,分两期支付。

  (1)合同生效,本项目查新结果符合要求后,支付乙方贰拾万元;

  (2)在基本完成本项目药效学研究后即支付乙方科研经费壹拾万元。

  5、保密条款及其它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项目研发过程中应对新药的处方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处方泄露第三方。

  (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处方及其类同方另于第三方合作。甲、乙双方应严守保密协议。

  (3)未经甲方准许,乙方不得另行与其它单位合作开发新药类似处方其它剂型。

  (4)乙方保证本产品的开发不涉及专利纠纷问题,且不涉及其它知识产权纠纷。否则退回甲方给付的前期预试验经费并赔偿相应损失。

  (5)甲方保证向乙方按时支付合同规定的科研经费。

  以上若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

  6、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