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合集11篇
男方:,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婚内双方感情甚笃,为促进婚姻家庭和睦,避免将来所生之纠纷,现双方就婚内财产事宜作如下约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一套,位于,房屋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现登记在方名下。
2、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牌机动车一辆,行驶证号为,登记在名下。
3、婚后双方共同存款元。
4、其它(□有/□无)。
二、权利与义务
1、为了给双方婚生女: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男方自愿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自己的应分得份额转移给女儿所有。(该应分得份额本协议签订时未明确,嗣后需分割时乃得确定)
2、双方约定,将尽力促进家庭和睦。本协议签订后新增加的共同财产继续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三、其他
1、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中国咨询了解过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亦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3、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两方签署后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
签署日期:年月日
女方(签字捺印):
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女,1971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身份证号:430
乙方:**,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430
鉴于:
双方于20xx年*月3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于20xx年**月**日生育一女儿**。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2、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及车库,现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4、**执有的湖南**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上述所列的所有财产均归**所有,其中上述第2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双方一致同意产权人为**。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须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1000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④个人公司;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份额;②个体工商户;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购房由**经手所欠债务35万元,另外,本协议签定后欲由**经手再向他人所借债务25万元,此二项债务共计60万元,由**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八、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双方因为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九、对于女儿周**抚养费用的约定:双方对于**应当承担共同的抚养责任,以有利于**成长的原则对子女进行抚养。**由**承担主要抚养义务,**每个月承担**抚养费用1000元,从20xx年起,按每年递增200元支付,直至**大学毕业为止。承担的方式为每年1月1日,3月1日,6月1日,9月1日支付,此款直接以现金支付。
十、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婚外情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婚外情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10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十一、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男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属性和归属问题达成意合,特签订此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2、位于市区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上述所列的财产归所有,归所有。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
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存在过错(出轨、第三者、婚外情等情况),并对无过错方造成,上述财产归无过错方所有,过错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为各自所有,婚后双方所有收入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平均分配;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业投资等的约定:
1、企业投资权益的一方,因经营需要该企业融资借款时,若此投资权益形式为(①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③集体企业或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份;④个人公司;⑤某外资企业的出资),则该债务均为企业法人债务,与配偶无关;
2、若该投资权益形式为(①合伙人企业的合伙份额;②个体工商户;③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举债时一方应通知其配偶,否则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约定: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所花抚养费、教育费用等双方平均分配,直至大学毕业为止。
八、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万元,支付方式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九、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如解决不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女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处于分居状态,经济上各自独立。经协商一致,现甲、乙双方就财产归属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归各自所有;
三、在甲、乙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购买了套商品房如下: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购买的位于的`房产(房产信息:),甲、乙双方约定此房产归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婚后除上述投资一处房产()之外,再无其他财产交集;
六、甲、乙双方约定,双方各自的债权(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和债务均由其本人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上述债权(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和债务既包括婚前产生的,同时也包括婚后产生的。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持有一份,每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XXXX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年月日
男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年月日生育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2、位于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4、动产:
5、其它:
上述所列的财产为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彩礼和嫁妆的约定:男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对女方所赠彩礼,归所有;女方父母为女方所置办的嫁妆,归所有。
四、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颁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五、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
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由经手所欠债务元,由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万元,支付式为在办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九、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年月日
女方:
年月日
李 ,男,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长沙市 ,身份证号码: 。
王 ,女,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长沙市 ,身份证号码: 。
我俩于 年 月 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 年 月年购得位于市 区 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 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 字第 号,三室一厅,平方米,为李 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 单独所有,张 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 年 月属李 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 市 区 ),二室一厅,100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李 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刘 单独所有,王 无任何所有权利。
三、 年张 在 县 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李 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张 单独所有,李 无任何所有权利。
四、将来王 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 单独所有。
五、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六、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八、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甲、乙双方在和睦、平等、自愿情况下,为巩固夫妻情感预防夫妻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特别作出如下约定:
一、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夫妻双方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投资、储蓄、债权以及任何人包括父母对子或女一方的赠与款物等财产)自动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甲、乙其中一方如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自愿放弃婚内全部财产,由另一方所得;并视过错方经济能力,对另一方作出损害赔偿。
三、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手印乙方:(签名)
手印日期:日期:
甲方见证人:乙方见证人: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双方婚前财产状况及归属
甲方婚前财产状况:
甲方婚前财产归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债务与乙方无关。
乙方婚前财产状况:
乙方婚前财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债务与甲方无关。
2、婚姻存续期限,双方共同财产及债务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婚后共同财产状况及归属: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无共同债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子女抚养约定:婚后双方于年月日生于一个孩子,取名。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照顾。抚养费由负责。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男方:,身份证号:
女方:,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夫妻共同财产归属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住房
1、位于成都市区号住宅一套,面积约110余平方米。该房系女方20年全款购买的现房,现未装修入住。还购买了该小区地下负一层车库(产权证书均在办理中),男方同意均归女方所有。该房屋、车库今后由女方办理单独所有的权属证书,所有权归女方。
2、位于成都市区48号栋号住宅一套,20年8月6日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权属证号号)及该小区负一层1132号车库(产权证书在办理中),所有权均归女方。
3、位于新城二期8号楼室住宅一套,面积90余平方米,该购房合同是以女方名义购买,目前没有办理产权证,今后由女方办理单独所有的权属证书,所有权归女方。
二、其他财产
1、男方在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600余万元,在该公司有21%的股份,其股本收益归女方所有。未经女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该股份。
2、男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50余万元,在该公司有20%的股份,其股本收益归女方所有。未经女方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抵押、赠与该股份。
3、男方在矿业公司的投资及对享有的债权300元万元,归男方享有,由男方收取,男方同意给付女方150万元的补偿。男方在接到女方偿付要求后,应在一月内付清。
三、其他约定:
1、关于前述住房今后涉及到办理权属证书的登记、过户、公证事宜的,男方在接到女方要求后,应当在不超过一月内,到场配合女方办理,不得拖延,推诿。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男方应向该公司股东会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同意由女方分配股本收益、公司分红的声明或者授权书等手续并在公司备案,并交女方收执一份原件。
3、今后若男方私自领取了股本收益的,在接到女方要求后,应在不超过一月内返还给女方。
4、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转让、抵押、赠与公司股份的,应当赔偿女方经济损失。若涉及有限公司的,男方应向女方赔偿不低于600万元经济损失;若涉及到科技有限公司的,男方应向女方赔偿不低于150万元经济损失。
本协议是男女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男女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没有异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于年月日购买的位于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系乙方父母出资人民币圆整所购买,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的全部房屋贷款部分)及房内全部物品、设施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乙方父母出资用于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包括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剩余部分),系乙方父母赠与乙方个人的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男方):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婚内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双方于年月日购买的位于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系乙方父母出资人民币圆整所购买,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的全部房屋贷款部分)及房内全部物品、设施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乙方父母出资用于购买该房屋的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元(包括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剩余部分),系乙方父母赠与乙方个人的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之含义,自愿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