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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6篇(公司考勤管理细则)

2024-03-12 21:43:20综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6篇(公司考勤管理细则)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6篇(公司考勤管理细则),供大家阅读。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6篇(公司考勤管理细则)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1

  1.目的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各驻外分子公司(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执行。

  3.管理责职

  3.1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 c)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1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5.2.2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冬令时间,原则上规定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2

  考勤管理是企业事业单位对员工出勤进行考察管理的一种管理制度,包括是否迟到早退,有无旷工请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厅考勤管理制度,供参考。

  1、新进员工三天试岗合格后,可录指纹,从第四天开时上下班必须打卡。

  2、不迟到、不早退,迟到5分钟以内可每个月有三次不计;三次以后5分钟之内统一扣5元,迟到5至10分钟以内扣10元;超过10分钟并在一小时以内每分钟1元;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3、按规定时间、次数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内一次都没打卡,则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

  4、若打卡时间显示未迟到,但实际未按时参加例会、到岗工作,则视为迟到。

  5、迟到者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并整理好仪容仪表可开始工作时找上级管理人员报告才算上班。

  6、员工迟到时,管理人员必须如实记录迟到时间,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标注清楚,若有隐瞒或不按实际迟到时间记录考勤,管理人员扣2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3

  总则

  考勤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心的考勤制度,保证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特制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望中心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考勤的原则:本着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不徇私、不遗漏。

  第二条

  考勤的方式:由中心部门经理纸制考勤、打卡机打卡制考勤、中心考勤管理员考勤监督,实行“两考一监督”的考勤方式。

  第三条

  考勤的对象: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的全体员工,其中涉及7个班次,8个部门。

  第四条

  考勤的要求:中心的全体员工必须按时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打卡机上无考勤记录,且未作未打卡情况说明者视为缺勤。个人出勤记录情况,作为中心工资、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缺勤、迟到、早退10次以上,取消年终奖金的发放。

  (1)员工未及时打卡方面:因客观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员工不能及时打卡者,必须填写由中心统一提供的未打卡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清楚未及时打卡的原因,经过部门经理的批准同意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作为缺勤处理。(附表1: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未打卡情况说明) (2)员工请假方面: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中心安排规定的休息日之外,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者,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请假单,事前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情况时,必须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中层以上告知中心主管领导),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到岗后必须立即补上请假单,无请假单者视为无故缺勤。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者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请假在三天以下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方可。(附表2: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请假单)

  (3)员工加班方面:员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报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附表3: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

  (4)员工调休方面:中心员工因特殊情况班次需要进行调换者,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李沧区阳光老年服务中心调休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最后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保存,原则上中心不允许随意调休,除非特殊情况下方可。(附表4: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调休申请表)

  (5)员工公出方面;员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为后期的考勤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信息。

  第五条

  各部门经理在每月的5号,将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出勤记录、未打卡、加班、调休、请假、等表),统一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处。各部门经理本着负责、严格、准确、及时的原则报送。

  附则

  (1)本管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实施细则适应于中心全体员工.

  (3)本管理实施细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心的管理制度制定.

  (4)本管理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中心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4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校纪,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职工确有事需请假的,应先写好请假条,将请假条面交学校领导,经校领导同意方可离校。超过请假期限而未续假的,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的,先离校后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带假或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一天以内的,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3、女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按病假处理。

  4、教师请事假1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后勤工作人员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30元。

  (二)病假

  1、病假须持相关证明予以说明。病假一天以内,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2、教师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资30元。后勤工作人员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继续工作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罚10元;达3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课铃响后,没按时到岗,发现一次扣10元。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双方均扣工资10元,2、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公离校时,必须报告部门主任批准,并移交课程,否则无人上课,应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并罚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小时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旷工: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律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4、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5、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觉,或随意离开学校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罚10元-30元。

  6、学校集合、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无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职员工因私事离岗,全月累计按事假扣发工资。

  常规工作处罚规定

  1、全体教职工必须形成“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的观念。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各级管理者的管理与安排,不服从管理与安排的,视具体情节扣款10-100元。

  2、无教案上课,一次罚20元。检查教案和批改作业,未达到《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者,每少一次分别罚10元。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10元。

  3、上课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机、每次罚20元,旷课1节罚50元。

  4、体罚学生、擅自对学生停课者,每次罚20元。

  5、师德修养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响较坏者,根据情况轻重每次罚30~300元。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发现一次罚20元。

  6、学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订的教学目标指数,罚全期工资5%。(根据班级情况酌情考虑)

  7、擅自停课、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者,罚100元。

  8、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给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带来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对班级事务处理不当,或不管不问每发现一次扣20元。

  11、教师上课对学生要求不严,放任自由,学生无故缺课,每发现一次扣任课教师20元。

  12、严格执行本校《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要求》,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辅导参考书,违反规定,家长投诉罚5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5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打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

  3、打卡机的监督管理:前台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4、打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病假单/事假单等申报行政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行政处存档或主动到前台处登记进公司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

  第一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三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视为旷工。

  2.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视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视为旷工处理。

  3.脱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视为脱岗。脱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视为旷工。

  4.旷工:按日常工资的二倍进行处罚,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

  5、忘记打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100元/次。累计出现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20xx年12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对上述规定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据法律规定随时修改、增补、废除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权利,员工将以书面的方式收到条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制作人:行政部

  20xx年11月20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6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