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店铺协议书(必备15篇)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职责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状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持续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转让门面不贴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贴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职责。
七、违约职责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就应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契约,约定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市路号的商行,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商行全部生财器具,存货作价为人民币万元。生财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交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生财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惟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年月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教育,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市路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壹年租金为元(大写:元整)租金为年付,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需将店内所经营产品的原料、材料的进货渠道和老顾客资料等无条件告知并交于乙方。
四、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转让费分两次支付:
①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整)
②剩余元(大写:整)应于甲方无条件的将现经营产品的全部生产技术教与乙方且可熟练操作后结清。
五、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结清;接手后所产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一份,自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述KTV店铺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店铺基本情况
1、转让的KTV店铺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费及支付
1、上述KTV店铺的转让费共元,大写:人民币。
2、上述转让费共计元,乙方于年月日银行贷款下来后先支付元给甲方,剩余转让费余款元(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交付KTV商铺时的债务(银行贷款15万元整每月产生的本息合计:元整)、欠费等情况,上述情况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3、乙方接手后在营业过程中,若与他人产生经济或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如该纠纷给(营业执照登记人)及甲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如乙方使用(营业执照登记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罚款、欠费等纠纷,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解决。如因上述原因给甲方或(营业执照登记人)造成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的费用包括甲方、 (营业执照登记人)支付的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乙方全部付清为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时间:时间: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铺,名称为 转让给乙方所有。
2、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及药店经营的相关证照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年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药店经营的相关证照及其他一切与药店有关的证件,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4、乙方转让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转让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协议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协议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协议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协议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协议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门面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协议,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接受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营的“小辣椒川菜”餐厅,甲方因业务转型有意
转让该餐厅,乙方有意接受该餐厅,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
就“小辣椒川菜”餐厅转让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雁塔区杜城村 号的“小辣椒川菜”餐厅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东的租房租金。
四、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南丰镇永联小镇南街7幢4-5号店铺川人骨头王火锅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380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有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包括宿舍,私人物品除外)。
三、乙方在20年5月17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正)。
四、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装修及设备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属于自己的装修及设备转让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元(大写:元整)。转让明细见附表。
二、转让时间:年月日。
三、转让金支付方式: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万元整)。
(2)年月日正式交接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元整)。
(3)年月日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尾款元(大写:万元整)。
四、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时将场地交由乙方,逾期一天按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逾期一天按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并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位于郑州市东风路38号天旺广场3区3—55号店铺(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有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服从商场的正常管理。
第三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营业设备、货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商铺管理部门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若商铺产权所有方或商铺管理部门不承认本次转让事实,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店铺(层)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月租为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茶叶或茶具,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2、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3、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4、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5、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6、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转让方(甲方):日期: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丙方):日期: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元),从年月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个月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含至年月日的房租,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六、使用期间乙方所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八、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执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补充协议:
甲方带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房转租须经产权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3、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甲方带给的相关证件应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铺的上下水管道、暖气、燃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7、合同履行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个月租金作为补偿。
8、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迟办理营业执照,乙方能够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的订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9、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发生争议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0、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经甲方签字和乙方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