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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2篇】

2024-03-06 12:30:15综合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2篇】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加强防火安全的管理,确保站区安全。

  a、防止明火:

  一、为了防止明火,液化石油气站外围除设有围墙外,门口应设有“严禁烟火”警界牌,及站内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等进入防火警区,经同意入站车辆必须配带合格的防火罩,否则不得入内,拖拉机、电瓶车和畜力车一律不准进行站内。

  二、严禁在防火警区内乱架、乱设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隔)爆型的,其等级为2—2级。禁止使用不合格或等级达不到要求的电气设备代替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设置临时配电线路或电气设备,应报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和消防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通电使用。

  三、防火警界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支架、金属电线管或其他可能通电的金属部分,均应做有效的保持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确定安全可靠。

  四、分装间、空重瓶仓库的地面应局部采用撞击磨擦不起火花的材料辅设,金属之间不得相互撞击,如用普通工具击打,必须垫木板。

  b、防雷电:

  1、站区所有防雷设施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中有关防雷设施的要求执行,严禁利用贮罐和高电位转移来代替避雷(网)针。避雷(网)针的.接地极应具有充分的导电性能和良好的机械强度,总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其可靠性。

  2、雷雨天气,应停止槽车装卸和灌瓶作业。

  c、防静电: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容器、设备、管道、槽车装卸台及分装间阀门、灌瓶用秤等都应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二、在进行装卸或灌瓶作业时,液态液化石油气的流速应不超过3米,以减少静电电荷的产生量。

  三、在灌瓶时,要严格控制自喷向室内喷出液化石油气的数量,严禁为加快灌瓶速度将钢瓶内残液任意放散。

  四、要经常在机房泵转动皮带内侧涂异电性能较高的涂料或防静电蜡,外侧罩金属网(罩)以隔断静电荷,抑制放电。

  五、严禁穿化纤服装、针子鞋进入防火警界区或从事各类工作。

  d、用电管理:

  一、生活、生产用电必须专人管理;

  二、严禁私拉乱搭线路;

  三、杜绝保险合硬接,必须按照负荷大小装配相适应的保险丝;

  四、生活区内严禁线路外露、外接;

  五、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

  六、工作区内严禁安装非防爆电器;

  七、值班室内必须装置电源开关,并设置消防专用电源开关。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1、一类危险作业范围

  充装区、储罐区内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动火;在液化石油气罐区、压缩机间、烃泵房的动火;槽车装卸台、槽车处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处的动火;充装、供气设备管网接改线的动火。

  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生产作业区内除一类危险作业范围外的动火均属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

  (1)作业的内容;

  (2)作业的具体部位,画图说明;

  (3)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加盲板的位置,置换的方式、放散措施、现场监护、浓度分析测定、消防人员和器材的配备等;

  (4)作业的现场指挥员;

  (5)作业的起止时间。

  拟定方案以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本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签字后报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后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危险作业。

  2、凡属二类危险作业也需按一类方案的内容由作业部门拟定作业方案由单位主管生产(或安全)的领导批准,并由站安全员签发动火证,作业班组持动火证执行作业。

  3、一类危险作业方案须在作业前两天报安全部门。

  4、特殊紧急状态下临时抢修用火,可根据作业的部位和性质用非书面的形式向安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危险作业要在动火证或作业方案所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如因故改期或动火部位和方案有改变,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6、无论一类或二类危险作业,都必须有作业方案并经过批准。无作业方案或未经批准的作业,按违章论处。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为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食堂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3. 职责

   风电场是食堂的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检查;

   厨师负责液化气的维护保养和每日安全检查工作;

  4. 管理规定

   注意事项

  .1液化气罐房应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止潮湿或飞油的盐分、油类腐蚀钢瓶,保持钢瓶的清洁;

  .2、液化气罐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异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3、液化气罐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4、不管是实瓶或空瓶都严禁摔、踢、滚和撞击。因为轻则损坏油漆,重则气瓶变形报废, 甚至会使气瓶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不准用开水浇和火烤钢瓶去强行气化;

  .6、不能自倒液化气罐残液;

  .7、安装、使用液化气管道、液化气设施的房间,要保持通风换气,严禁住人,并配备足量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其附近应设置消防栓,以防燃气事故发生。

  .8、使用、存储液化气的房间内,不准使用柴、煤炉及其他灶具,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

  .9、使用电子点炉具,如连续三下不能点燃时,应稍候,待燃气散开后再点火;

  .10、严禁私自过气,气瓶过气是指用户私自将一气瓶中的液化气倒灌进另一气瓶;

  .11、灶具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吹灭火焰,造成漏气。

  .12、炉灶使用完毕,注意关好炉灶具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 保安全。

  .13、如气罐(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自行拆卸检查和修理,应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检修。

   定期检查炉具、液化气管线正常。怀疑液化气管(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测试,应以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仔细地检查一下,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是否与供应的液化气相符合,与灶具的连接管两端卡子是否安装固定好,所有阀门是否关好。

   送气时,应做好检查:

  (1)检查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识;

  (2)钢瓶请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动;

  (3)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

  (4)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

  (5)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6)食堂贮存液化气不得超过四瓶(最大储存量≤4瓶),将贮存液化气降到最低,确保安全。

   检查和维护

  4. 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堂液化气管理制度,并填写《食堂液化气检查记录表》;

  4. 液化气使用人在每次使用液化气后要进行确认签字,并记录液化气的使用时间段;

  4. 当晚食堂要保证至少对液化气进行一次复查确认,并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措施,如遇液化气阀门忘记关闭,迅速关闭液化气阀门并进行通风。如遇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请立即离开(禁止在发现液化气泄漏的情况下开启电气设备开关或在附近拨打手机,以免火花引爆液化气),并上报风电场值班人员。

  .4 风电场当值值长负责食堂液化气的监督检查工作。

   液化气泄漏应急方法:

  .1 立即关闭液化气开关,停止使用液化气;

  .2 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

  .3 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加强通风并迅速逃出户外;

  .4 报警处理(禁止在附近拨打手机)。

  .5 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

  (1)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

  (2)用毛刷等将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

  (3)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

  .6 查出漏气部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液化气公司,请求修理。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要对各个车位,裁床以及仓库等进行规范设置,留有规定宽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专人负责检查安全门是否上了锁,必须保证生产期间安全门处于常闭状态。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并保证能处于有效状态。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对新入厂的职工包括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在入厂时的安全教育由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内容为:

  1、液化石油气的理、化性质,厂站安全生产的意义、特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2、安全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消防常识,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演戏相结合的方式。

  3、职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才能分配到各个工作岗位上去,未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

  二、对参加生产岗位的新职工还应由班组长负责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

  1、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和工作任务。

  2、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

  3、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

  4、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保管制度。

  5、本岗位应注意预防的事故及预防的方法,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和教训。

  6、发生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和报告程序。

  三、在生产中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主要内容为:

  1、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找出事故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

  2、检查和讨论本单位不安全的因素,研究解决办法。

  3、检查各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遵守情况,开展评比和竞赛。

  4、学习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指示,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等。

  5、研究和讨论有关安全技术的革新项目等。

  6、对一些工种的工人,如电工和液化石油气各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四、本单位的职工在内部调动工作岗位时,在到达新工作岗位之前应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到新岗位工作。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检验液化石油气容器(罐车、贮罐、钢瓶)的单位及储运、经销、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和用户。

  第二章 容器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第三条液化石油气容器的设计、制造,必须由取得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书的单位承担,没有取得设计制造许可证书的单位,一律不得设计、制作。

  第四条液化石油气容器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严禁粗制滥造。产品出厂时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第五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承担,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改造、维修的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 储存、运输

  第六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应当遵循严格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禁止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液化石油气站(储配站、充装站、专业供应站)应经资源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定点。新建、改建、扩建液化石油气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按照国家规定向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液化石油气站的液化石油气容器和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其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充装站应当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第七条严禁在地下建筑、古建筑、纪念建筑及各类文物保管、陈列单位及公共场所内储存液化石油气。

  第八条液化石油气站、库必须配备消防安全设备并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配备专职防火、安技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

  第九条液化石油气站和气瓶库房要划定禁火区域,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禁绝一切火源。严禁拖拉机、电瓶车和马车进入站、库,汽车、罐车进入必须装有防火罩,车速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进入站、库的工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鞋和防静电服,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和其他火种,不得使用能发火的工具;不得携带、使用非防爆型的无线通讯工具;站、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生产设备、贮罐、管道要有导除静电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储配站的贮罐区应安装有可靠的避雷装置、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及液化石油气油气浓度、液位报警装置。站、库内的所有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必须经常保持完好、有效;在储配站的储存、充装区内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条液化石油气站、库的防火安全间距范围内必须随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物。

  第十一条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及钢瓶检测站必须设置密闭的残液回收系统,安全回收钢瓶内的残液,严禁随意排放。储气罐应定期排水、排污。排放设施要安全可靠,并有防冻措施。

  第十二条液化石油气钢瓶须设专库存放。库内空、实瓶应分开放置,码放整齐,留有间距。空、实瓶储存总量不得超过气瓶库设计额定容量。禁止在瓶库以外任何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

  第十三条使用液化石油气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新购罐车在使用之前,其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然后到市公安机关办理罐车号码牌和行驶证。

  第十四条汽车罐车、钢瓶车必须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严禁在市区主干道及繁华路段通行;中途停车应与明火地点、重要建筑物保持4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有驾驶员或押运员留守监护。严禁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辆高速行驶和在公共场所、居民社区、人员及车辆密集路段、重要建筑物附近停留。

  第十五条液化石油气站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基础知识、消防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液化石油气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钢瓶运输车的驾驶员、押运员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汽车罐车、钢瓶车,须装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品”标志牌、标志灯,配备专用灭火器材,严禁载人、载物、拖带挂车。

  第十七条汽车拉运液化石油气钢瓶时,钢瓶应竖放。容量15公斤(含15公斤)以下的钢瓶不得超过两层码放,两层之间不得直接相垛;15公斤以上的钢瓶只准单层码放。钢瓶应有橡胶护圈,装载要稳固,装卸时严禁摔、撞、滚动。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承运液化石油气钢瓶,承运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应当安装危险品运输标志。

  第十八条严禁携带液化石油气钢瓶乘坐火车、公共交通车辆。自行车携带钢瓶不准在繁华街道、公共场所和重要建筑物附近停留。

  第十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在3天以内卸液,不得把罐车当贮罐使用。不准从罐车直接灌装钢瓶。铁路罐车的停放地点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汽车罐车应与其他车辆分库放置,库内不得设地下室或修车地沟。

  第四章 充装、检验

  第二十条液化石油气站、库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防止气、液体跑、冒、滴、漏,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十一条储配站要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充装操作人员须经过安全、消防技术培训,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充装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容器规定充装容量充装,严禁超量充装。充装过量的钢瓶应妥善处理,不得发放。

  (二)充装衡器要定期进行严格检修和校验,经常保持准确可靠。

  (三)钢瓶充气后须严格检漏,漏气的钢瓶不得发放。

  (四)严禁随意排液、放气。

  (五)必须充装自有产权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气瓶。

  第二十二条液化石油气站、库应当配备防爆安全工具和必要的抢险、堵漏器材设备,进入站、库的工作人员必须着具有防静电性能的劳动保护工作服。并应制定堵漏及灭火应急预案,落实堵漏及灭火应急措施,定期进行模拟演练,严防泄漏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充装、生产液化石油气打火机。

  第二十四条储配站在充气前,要设专人对钢瓶和运输钢瓶的车辆进行复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充气:

  (一)钢瓶超过检验期限的;

  (二)瓶体表面严重脱漆,重量标记、字样、漆色不符合规定或不易识别的;

  (三)瓶体有明显机械损伤、变形、腐蚀严重或有火烤及烧损痕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四)钢瓶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五)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车辆和司、押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之要求的。

  第二十五条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贮罐、罐车、气瓶)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应当由符合相关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六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的检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在用的YSP-、、、10、15型号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和第二次检验的周期为4年,第三次检验的有效期为3年;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

  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送至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做破坏性报废处理,气瓶的破坏性处理必须采用压扁或将瓶体解体的方式进行。禁止将未作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交予他人。

  第二十七条经营液化石油气的门点应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专用库房,禁止在居民社区及城镇繁华地段、街道设置液化石油气经营门点。经营者应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五章 经营及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地下建筑、古建筑、纪念建筑内及各类文物陈列、保管场所及公共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九条凡供应、经营、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均应在当地区、县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并设专人负责所属用户的防火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向用户宣传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和防火知识。检查、指导、督促用户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每年要对用户的炉具和用气安全情况进行一至二次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第三十条液化石油气用户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掌握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知识、技能和试漏方法;

  (二)发现漏气或角阀、减压器等附件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或供气单位进行修理,严禁自行拆修;

  (三)严禁把钢瓶倒置使用,严禁用蒸汽、热水、火炉或其他热源直接对钢瓶加热;

  (四)严禁私自倾倒钢瓶内的液化石油气残液;

  (五)严禁将液化石油气炉与煤火炉同室使用;

  (六)公共使用液化石油气要有专人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储存、供应和使用液化石油气或指使、强令他人违章操作的;

  (二)在液化石油气站、库禁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擅自排放液化石油气体或残液的;

  (四)在液化石油气站防火安全间距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道路的;

  (五)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逾期不按要求整改的;

  (六)挪用或有意损坏、擅自拆毁液化石油气站、库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器材的;

  (七)发生液化石油气火灾、爆炸事故隐情不报或故意改变事故现场的;

  (八)在公共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九)充装、生产液化石油气打火机的;

  (十)违反消防及安全规定设置液化石油站、库以及经营门点的;

  (十一)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汽车罐车、钢瓶车在公共场所、居民社区、人员及车辆密集路段、重要建筑物附近随意停放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未向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规定设计、制造、安装、检验液化石油气容器以及违反规定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为加强对食堂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食堂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食堂班长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3、食堂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4、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5、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或洗洁精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2年左右)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各种闸阀要确保有效。

  6、如发现燃气泄露,应及时关闭总阀,并进行通风,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严禁开启任何电气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燃气散发后进行查漏处理。

  7、更换液化气瓶时首先将液化气罐阀门关闭,然后将罐体与限压阀的螺纹连接口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使液化气罐与限压阀分离,再把限压阀螺纹连接口和新罐连接,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拧紧即可;液化气瓶中有残留燃气时不得自行倾倒或排放。

  8、存在腐蚀、变形等异常的液化气瓶要严禁使用,发现液化气瓶漏气等无法处理情况时将液化气瓶送专业检测站处理;到期液化气瓶要及时更新。

  9、对燃气灶具等设施,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天对烟罩、烟道进行清理,不定期开展燃气烟道等全方位清洗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护情况写入检查记录。

  10、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规范安装。

  11、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12、食堂及办公室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3、食堂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违反本操作规程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 目的

  为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食堂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3. 职责

   风电场是食堂的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检查;

   厨师负责液化气的`维护保养和每日安全检查工作;

  4. 管理规定

   注意事项

  .1液化气罐房应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止潮湿或飞油的盐分、油类腐蚀钢瓶,保持钢瓶的清洁;

  .2、液化气罐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异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3、液化气罐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4、不管是实瓶或空瓶都严禁摔、踢、滚和撞击。因为轻则损坏油漆,重则气瓶变形报废, 甚至会使气瓶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不准用开水浇和火烤钢瓶去强行气化;

  .6、不能自倒液化气罐残液;

  .7、安装、使用液化气管道、液化气设施的房间,要保持通风换气,严禁住人,并配备足量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其附近应设置消防栓,以防燃气事故发生。

  .8、使用、存储液化气的房间内,不准使用柴、煤炉及其他灶具,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

  .9、使用电子点炉具,如连续三下不能点燃时,应稍候,待燃气散开后再点火;

  .10、严禁私自过气,气瓶过气是指用户私自将一气瓶中的液化气倒灌进另一气瓶;

  .11、灶具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吹灭火焰,造成漏气。

  .12、炉灶使用完毕,注意关好炉灶具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 保安全。

  .13、如气罐(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自行拆卸检查和修理,应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检修。

   定期检查炉具、液化气管线正常。怀疑液化气管(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测试,应以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仔细地检查一下,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是否与供应的液化气相符合,与灶具的连接管两端卡子是否安装固定好,所有阀门是否关好。

   送气时,应做好检查:

  (1)检查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识;

  (2)钢瓶请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动;

  (3)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

  (4)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

  (5)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6)食堂贮存液化气不得超过四瓶(最大储存量≤4瓶),将贮存液化气降到最低,确保安全。

   检查和维护

  4. 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堂液化气管理制度,并填写《食堂液化气检查记录表》;

  4. 液化气使用人在每次使用液化气后要进行确认签字,并记录液化气的使用时间段;

  4. 当晚食堂要保证至少对液化气进行一次复查确认,并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措施,如遇液化气阀门忘记关闭,迅速关闭液化气阀门并进行通风。如遇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请立即离开(禁止在发现液化气泄漏的情况下开启电气设备开关或在附近拨打手机,以免火花引爆液化气),并上报风电场值班人员。

  .4 风电场当值值长负责食堂液化气的监督检查工作。

   液化气泄漏应急方法:

  .1 立即关闭液化气开关,停止使用液化气;

  .2 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

  .3 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加强通风并迅速逃出户外;

  .4 报警处理(禁止在附近拨打手机)。

  .5 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

  (1)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

  (2)用毛刷等将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

  (3)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

  .6 查出漏气部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液化气公司,请求修理。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在站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站内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气瓶安全的法规和其它规定,对站内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及充装安全负技术责任。

  3、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操作、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4、负责站内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建立站内设备的技术档案及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制定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站内各种设备、器具的`检验,修理更新等技术审查。

  7、负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8、负责向主管部门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9、负责压力容器、气瓶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报告。

  10、负责安全技术防火方面的规定,对站内临时动火作业,按要求执行审批手续,并到现场监督指导。

  11、负责组织、搞好消防演练,加强防范,提高消防水平。

  12、负责督促站内各岗位执行安全法规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操作现象,对站内领导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等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的区域分别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15kg钢瓶应单层码放整齐,并留有通道。

  3、钢瓶不准堆压在消火栓上,也不准阻挡消防通道。

  4、钢瓶要周转使用,重瓶不易存放过多。

  5、漏气瓶和超重瓶、待修瓶不得和其它钢瓶混放。

  6、待修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排空后才能存放,待修瓶不得乱扔,集中后及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7、存放的钢瓶要有专人负责,定时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液化气站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人员要熟悉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安全教育,使气站人员要做到:

  1. 人人熟悉消防知识;

  2. 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3. 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做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充装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充装站进出口、充装台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充装台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八、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