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寄宿生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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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设,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拟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录音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插座等。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音响。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员请假并签名,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星期五下午必须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须返校。如因故无法返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5、在上课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寝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它地方学习或无故不上晚自习学生一律旷课处理。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理。
8、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钱、借物要归还。
9、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0、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热得快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2、全体学生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住宿生个人物品放在小柜内,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师,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两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作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室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室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同学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末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3、不得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教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5、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文明寝室”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卫生、纪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计算一次成绩。
2、每月汇总检查结果,一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1)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2、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及宿舍的卫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卫生,并接受管理教师的检查后方可离开。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强化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做到生活有序,保证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安全,使寄宿生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遵守作息时间
(1)按时起床,准时出操。无故不出操。
(2)准时开饭,不得提早到食堂用餐。
(3)按时就寝。晚上熄灯后,不讲话、谈笑,不高声叫嚷,若有迟回宿舍者,应轻声慢步。晚间不准外出,不准上网吧,如被发现视情节给予处分。有事应向生班主任、寝室管理老师请假。
(4)午休时间不得在宿舍里睡觉。严禁在宿舍下棋打扑克,或从事有碍休息的娱乐活动。
讲究卫生
(1)服从寝室长安排,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每天早、中、晚各扫一次,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打扫二次,不偷懒、不应付,不尽职者给予处罚。
(2)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和脏物,不随地大小便,不往走廊楼下泼水或扔其它脏物。不得带快餐盒和有碍宿舍卫生的东西进宿舍。
(3)不准抽烟、喝酒猜拳,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4)认真整理内务,东西不乱放。箱子、脸盆、鞋等用品放在指定的位置,毛巾摆列有序,棉被、毯子折叠规范,宿舍保持整洁。
(5)不准在宿舍区打篮球、乒乓球、扑克等,否则没收。
(6)执行查铺点名制度,各寝室长负责点名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寝室长严肃处理。
爱护公共财物
(1)服从寝室管理老师的领导。按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就寝,不准随意搬动床板。
(2)床铺保管责任到人。不得在床上跑跳打滚,不弄坏帐架,不钉墙壁,不砸坏门窗和玻璃,不掰坏窗栅。学期离校前向寝室管理老师移交财产时发现损坏必须赔偿。
(3)主动看管宿舍区的财产,凡发现踢门砸窗、拧坏自来水管或水龙头及一切损坏公物行为要予以制止,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报告。
注意安全
(1)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宿舍要上锁,不得留在宿舍,更不准砸门钻窗入室,宿舍锁匙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加配宿舍锁钥匙,否则要负宿舍安全责任。
(2)星期五离校前,寝室长要负责锁门关窗。
(3)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和油灯,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电热杯等,晚上点蚊香应防止引火,不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校进宿舍。凡有偷电行为者,没收电具,且予罚款。
(4)贵重物品和钱要保管好,防止失窃。若失窃,应积极配合老师找疑点查线索、勇于揭发,不徇情包庇。
勤俭节约
不浪费水、电,养成随手关好水龙头和电灯的习惯。生活俭朴,不乱花钱,不吃零食。
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寄宿生均按时参加晚自修,自修期间不得无故跑回宿舍,不得无故旷课,旷课累计达4节以上给予纪律处分。
团结友爱,互相关心
寄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照顾,遇上身体不适,应及时协助就医并向生管组报告。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学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县城)学生必须住宿,特殊情况除外。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当学期的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退宿时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备品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5:20起床,5:30离寝。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为休息时间。
晚上21:00封楼,21:30熄灯。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读生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
(5)放假期间寝室封门。最后离开的同学同时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贴好封条。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寝室推选一名寝室长,负责寝室事务。
(2)寝室要排出值日表,离寝之前将寝室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寝室钥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师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6)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7)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水龙头关好。
(9)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10)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11)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2)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13)宿舍内禁止赌博、打麻将,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4)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1、凡经学校批准寄宿在校的学生,须按学校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政教处批准,不得自由迁动和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睡觉。起身前和熄灯后,必须保持肃静,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3、要讲究个人卫生和集体宿舍卫生,值日生要认真打扫,个人衣服、日用品要放整齐,勤换洗。
4、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室内规定用物不得随便增减。注意安全,特别要保护电器设备,不得私接电灯和燃点蜡烛。节约用电,不点无人灯。无故损坏公共财物,除批评教育外,应照价赔偿。
5、熄灯前由生管组负责检查人数,如有学生缺席,要及时向负责老师汇报,有特殊原因外宿,必须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
6、同宿舍同学要互相关心,团结友爱,讲文明,有同学生病不能起身上课时,室长要向班主任、管理老师或教务处报告。
7、要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宿舍门窗随时注意关锁,晚自休和上课时间不得自由进入寝室。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应加强保管,换洗的衣服鞋袜当天晚上应放进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家属和校外人员,携带物件外出时,须有出门证,传达室检查后,方得带出。
8、遵守用膳时间,用膳铃响后,方得进入饭厅用膳,依次排队,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打碗筷。
9、爱惜粮食,注意卫生,不掉饭粒,不将菜屑骨头抛在桌上或吐在地上。
10、对伙食方面的意见,要有组织地向生活委员或班长及有关领导反映,不得到厨房吵闹。
11、尊重生活管理人员和值日老师的管理和教育。
1、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3、按时到教室上课,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4、严格遵守寝室卫生制度,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乱倒水,不向室外扔杂物。
5、严禁吸烟、喝酒、玩赌博游戏。不看坏书刊、坏录像,不听黄色歌曲。
6、提高警惕,防盗防火,出门落锁,不准点蜡烛等。严禁留宿亲友、同学,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宿舍。在校期间严禁外宿。
7、平时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同意。
8、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不打架骂人,不贪图他人钱物;在寝室不大声喧哗,不打闹,不打扰他人休息和学习。
9、每晚必须到教室上晚自习。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批准同意,方准留在宿舍。
10、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不准私自接用电器。要爱护公物,不得将寝室物品拿到室外。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
(11)其它违纪行为。
三、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结业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宿舍长,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生管处登记,学校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每月对男女生宿舍在卫生、纪律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各评出一个示范宿舍,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将以锦旗形式体现,奖励将以现金形式体现,金额为100元,由生管处负责表彰及奖励发放。
为整顿寝室纪律,加强寄宿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寝室制度。
一、组织纪律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长负责制,每人服从宿舍长管理;
2、不准在宿舍里的打架、骂人、抽烟、打牌,与校外人员串连打架,肇事者从严处理;
3、按时起床、睡觉,切实保证午间休息;
4、节约用电、用水,人睡灯熄;
5、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
二、安全保卫工作
1、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2、不随意破环别人东西,非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别人东西,更不能占为已有;
3、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应妥善保管;
4、不得随意留宿非宿舍人员住宿,确实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师同意。
5、按时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三、清洁卫生
1、天早晨内务整理,叠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脸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坚持轮流打扫宿舍,宿舍内无果皮、纸屑、饭渣、剩菜、米粒。
3、晚间起床、进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得乱泼脏水。
四、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五、文明宿舍评比
1、每周评一次文明宿舍。
2、违犯以上规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员:段小霞、唐小云、周燕、马水文谭秋萍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早晚自习辅导教师、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帮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反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访。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大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