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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制度11篇

2024-02-22 20:37:03综合

采购管理制度11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采购管理制度11篇,欢迎参阅。

采购管理制度11篇

采购管理制度1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请购物品的需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采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认真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采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4、比价采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采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应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采购部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及时安排卸货与搬运。

采购管理制度2

  物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1、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库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2、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3、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4、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5、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6、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7、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8、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者,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给总经理处理。

  物品、原材料盘查制度

  1、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盘点中发生的溢损,应对自然溢损和人为溢损分别作出处理。

  2、自然溢损: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购进仓后,在盘点中出现的干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面及其制品、干杂货等,在升损率合理的范围内,可填制升损报告,经主管审查后,视“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2)超出合理升损率的损耗或溢余,应先填制升损报告书,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报部门经理审查,按规定在“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科目内处理。

  3、人为溢损:

  人为溢损应查明原因,根据单据报部门经理审查,按有关规定在“待处理收入”或“待处理费用”科目处理。

  物品、原材料损耗处理制度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2、保管人员填报“物品、原材料变质霉坏报损、报废报告表”,据实说明坏、废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或财务部审批。

  3、对核实并核准报损、报废的物品、原材料的残骸,由报废部门送交废旧物品仓库处理。

  4、报损、报废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查,提出意见,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5、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处理报损、报废的损失金额。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由仓管部根据餐饮部门需要、订出各类正常库存货物的月使用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一式四份,交总经理审批,然后交采购部采购。

  2、当采购部接到总经理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后,仓管部、食品采购组、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室各留一份备查,由仓管部根据食品部门的需求情况,定出各类物资的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

  3、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类货物采取定期补给的办法。

采购管理制度3

  一、经费的审批报销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由校长把关,总务主任负责实施,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经费开支中的重大问题。

  1、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财务开支的制度,凡学校的一切经费支出都由校长签字予以报销。购置贵重物品价1000元以上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凡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校领导,教职工参加的会议,外出听课,学术讨论会,参观考察,函授学习等开支,必须经校长同意,在通知单上批文,附在报销单据上,经总务部门审核,校长签字,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销。

  3、学校同意购买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实验仪器及药品的报销,原则上应持有国家统一政工发票,由购物人,财物保管员验收人签字,总务主任签字,校长审批签字,及时报销。手续不齐全者出纳和会计应予以拒报,否则,当事人和财会以作差错事故处理。

  4、财会人员发现在经费使用中,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或违反财务纪律的,应履行职责,向主任和校长汇报,及时处理,否则,作失职论处。

  二、财物(校厂)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物采购、审批、管理做到计划购置,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责任明确,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人人爱惜学校财物,人人参与财物管理,上下一心,形成共识,切实加强财物的常规管理。

  1、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

  2、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按行政管理体制,实现行政负责人和使用管理人员双重责任制。根据校产分布情况,按使用单位和存放地点,落实到处、室、班、组、人,谁用谁管,有奖有罚。

  3、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经会计和财物管理员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4、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册制度,做到账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物价一致。

  5、总务处每学期对校产全面清查一次。(学期结束前)

  6、各科室校长清册一式三份,总务处和有关处室财务管理员各执一张贴在本办公室内,办公室的办公用

  品、卫生用品、电器等分别采用包干使用的方法,办公物品的使用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办公室的一项指标,办公室内公物的遗失或损坏,各科室负责人应予及时查处。

  7、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都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校产管理员的鉴定,填报“审报单”报校长室审批,总务处备案。

  8、班级课桌凳,卫生用具,教学用品,电器,设备等公物由班主任落实到人保管使用。

  城关中心小学

采购管理制度4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采购管理制度5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采贮管理流程分采购、验收、仓管、发放四个环节,针对各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切实做好采购工作。

  第一条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4.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按《紧急采购管理流程》要求进行采购;

  5.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6.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7.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第二条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财务人员、厨师长、采购人员提交效果报告,由公司审批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或物配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设立寻价员:由厨师长、仓管员、质检员组成,三人每月初、月中旬分两次入市场寻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财务人员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3%。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8%。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审购程序

  (一)耗用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月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申购单一式三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零星低值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自购菜品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根据库存和使用情况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申购单一式三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第六条采购数量的确定原则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低质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上下限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原则

  (一)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原材料鉴别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据实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三)验收人员:

  库房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监督员等最少2人共同验收。

  (四)验收时间:

  每日上午9:30---10:00下午4:30

  (五)验收程序:

  1、由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鲜货食品验收单”注明所收商品物资的数量。入库单、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签字生效。

  2、对不符合《原材料鉴别标准》和数量超过“申购单”的商品物资(菜品),使用部门有权拒绝收货。

  第八条仓库管理

  (一)、负责入库货物的验收,保管及发放工作。

  (二)、货物入库

  1、认真验收,查核货物的数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

  2、开出入库验收单

  3、及时登记帐卡,每天结出数量合计数,并录入电脑。

  (三)、库存保管

  1、合理利用仓库条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货品。

  2、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3、设“慢流动表”,凡是库存超过100天,都要上“黑名单”,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发放管理

  1、直入厨房:以收货验收后直接入厨房的鲜活食品、蔬菜等,凭经厨师长签字的“收货单”数量标准直拔。

  2、仓库发放,厨房各班组必须填写领货单,经厨师长签字认可后出货,店面大堂经店长签字同意后出货。

  第九条采购事项

  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购单”所列商品物资(菜品)的数量和《原材料鉴别标准》以及有关定价原则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影响采购数量和质量的,要及时与所购商品物资的使用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购买。

  2、在采购过程中,自购鲜活食品、蔬菜时,应逐笔填写所购菜品的数量、单价和金额,(预制已列明菜品的一式二联的采购清单,采购人员自留一份,财务结账一份)。菜品要分别堆放装运,以便领货。鲜活及易碎菜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以免影响菜品质量。冷藏肉品注意保鲜。

  3、对商品物资(菜品)的退货和积压商品的处理,采购部门有积极协助处理的义务。

  4、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采购数量与收货数量差异过大),须单独列明并说明原因。

采购管理制度6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

  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

  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

  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 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纪律要求

  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部门,未经同意自行采购的,不得列支,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纪检、财政所应定期对政府机关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办应定期汇报政府采购情况并定期进行公开,定期进行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采购管理制度7

  一、请购及其规定

  1. 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 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 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 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⑴ 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⑵ 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

  ⑶ 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提报;

  ⑷ 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填写提报;

  ⑸ 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⑹ 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 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请

  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1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5天;

  ⑵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15天;

  ⑶ 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

  1. 询价前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 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 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理或各种中介结构询价;

  5. 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6. 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 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 比价、议价

  1. 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 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 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 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 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 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采购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括:(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括:(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括:(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现有合作状况。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进,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采购管理制度9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采购管理制度10

  一、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采购员在采购下列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乳制品;

  2、肉制品;

  3、水产制品;

  4、蛋制品;

  5、粮谷类制品;

  6、糕点(包括面包);

  7、食用油;

  8、调味品、酱腌菜;

  9、蜂蜜;

  10、豆类、薯类、蔬菜类、菌类、果品类制品;

  11、酒类、饮料(包括固体、液体)、茶叶及冷饮食制品;

  12、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

  13、新资源食品、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

  14、食品添加剂;

  1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

  16、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及洗消剂;

  17、进口食品及出口转内销食品;

  18、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

  二、采购上述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还应索取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应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四、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兽医部门出具的卫生检疫合格证。

  五、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

  六、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应注明产品的厂名、品名、生产日期及批号。证、单只对该批号产品生效,证、单有效期限与该批食品的保质期一致,证、单不得涂改或伪造。

  七、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八、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索取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化验单,由采购部统一保管备查。卫生监督机构可向食品采购者索取资料,询问情况,无偿采样和要求送样,采购者不得拒绝。

  十、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农副产品采购卫生质量控制制度

  一、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采购员在采购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时,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定点采购。有条件时应对其供货单位生产基地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二、在供货合同中,必须对其所供农副产品的卫生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三、应当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单位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个人索取身份证复印件,)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四、采购农副产品前应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少进勤进,防止产品堆积造成腐烂变质。

  五、采购时,应对原料进行认真的感官检查。鲜果蔬类原料应保证新鲜,无病虫害和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干制果蔬原料应干燥、无霉变和虫蛀。有条件时可对采购原料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

  采购员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二、认真执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采购粮油、肉类、酒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定型包装食品等按规定需索证的食品及原料时,须向供方索取有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同批次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三、采购食品时需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进行认真检查。

  定型包装食品要查验包装标识是否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散装食品应检查标签内容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并索取样稿。

  四、认真执行农副产品采购卫生质量控制制度。采购农副产品时,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定点采购,提出卫生质量要求,索取有关证件(卫生许可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感官检查,检查有无病虫害、腐烂变质、农药残留等感官性状异常。

  五、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入库食品验收制度

  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索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食品卫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兽医检疫合格证明,查验酮体有无兽医检验印章;

  (二)定型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号和标志;食品添加剂是否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观性状异常。如有上述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二、认真做好包括进货名称、数量、索证情况、感官检查等项目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库房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主副食品分库存放,非食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进入食品库房,严禁在食品库内存放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二、做好库房的防霉、防蝇、防虫、防鼠工作,库房内不得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蜘蛛网等。仓库内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性质将食品分类分架存放,有明显标志,有一定间距,隔墙离地10厘米以上(离地平台或层架)。

  四、肉类、水产类、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要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定期消毒,并贴有明显标识,配有温度显示装置。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五、严格执行冷藏冷冻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温度显示装置良好。

  六、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及食品卫生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入库前,首先对所购食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者,不签收,不入库。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二)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并按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食品。

  七、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货架上贴挂标签,注明品名、供货单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八、经常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超过保质期、变质、发霉、生虫或其他感官异常食品及原料时应及时处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及时将库存情况通知采购员,防止出现食品堆积或断档。

采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询价

  第六条 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 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 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 采购

  第九条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 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入仓

  第十三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