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委托协议书【8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的合作客户对行的款式设计有自己的意向及理念要求,现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客户进行款式设计,本着友好合作往来的原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专项委托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合作客户需求风格进行款式设计;
二、委托设计的款式的风格及数量要求:
三、委托设计费用:1、前期费用:每款的设计费用按人民币元的30%计付前期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整);2、后期费用:乙方每款设计的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按订单销售额提成支付乙方后期费用,后期费用为销售额的%。
四、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客户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客户审定,在甲方客户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
五、乙方完成的上述款式设计后,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六、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市区
装修设计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中铝沈阳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钛镍加工材项目综合办公楼子项的外墙装饰预埋件布局装设计及屋面广告牌基础布置设计。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工作内容及提供的图纸为:
.外墙铝塑板龙骨预埋件布置图
.屋面广告牌地脚基础布置图
二.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税后金,现金支付)。装修设计图纸的绘制、打印、出图均由乙方负责。
三、其他
根据甲方需求,需乙方到工地以外的其他地方考察或外出进行与项目相关的活
动时,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同时差旅费和交通等杂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该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设
计成果交付,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整个设计款额1%的违约金;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如期支付设计款,每延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整个设计款额1%的违约金。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
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权利和利益,不得以别的理由影响和阻碍乙方的工作,不得
要求乙方去做违反国家要求、规范以及违法的事,造成一切不好影响均由甲方
负责;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委托方向承接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订合同代表:
(签字)
年月日承接方:签订合同代表:(签字)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费用:
收费方式:设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三、付款方式:
企业包年设计服务:按月支付,即人民币 ¥,(大写:)。
其它设计服务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大写:)。
2、乙方将设计源文件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在收到预付款日内完成整个设计事项。
2、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享有部分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完全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3、乙方不可将设计制作作品用于合同约定外用途。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业主):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位于室内装修设计签订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目的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目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由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三、乙方设计必须达到甲方的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四、委托设计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房屋室内地面面积按每平方30元人民币计算。
(2)、效果图500元/张计算
(3)、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甲方需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用的30%作为定金,待设计内容全部做完后付清剩余的70%。
五、如甲方有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设计费则全免,设计费定金可抵工程款用。
六、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它事项,则需另行订立委托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的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盖章):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盖章):
现有客户(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地址)施工设计图一套,具体协议如下:
1、甲方需将其希望的装修风格及相关要求事先告知乙方。(平面确定后不再调整风格)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项目整体设计,并确保设计图纸规范准确。
3、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施工的设计费收取标准按:元/㎡计算,本委托设计的建筑面积为㎡;设计费金额元,即人民币(大写)。
4、设计委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完成。如果要求设计修改的`,时间相应顺延。
5、平面确定后乙方收取甲方设计定金,甲方应即行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60%作为诚意定金共计元。
6、乙方完成整套施工设计图、效果图张,甲方签字确认后需付清全额设计费。否则不提供图纸和效果图。
7、如果甲方中途不再要求乙方设计的,乙方将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定金或设计费。
8、乙方设计师将参与现场施工指导,并按需协商跟踪服务。
9、本设计协议内容不含设计院签章费用和消防设计及审批相关费用,如需设计办理需另行签署协议。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附加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工程地址:
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委托设计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使用在商品的商标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称和图形),商标设计稿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定稿。商标要求美观,实用,并能够核准注册。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预付乙方%,商标定稿后日内支付另%。
三、甲方商标定稿后,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查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商标若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免费再为甲方重新设计,并免费为甲方代理注册申请(规费仍需甲方承担),直至注册成功。若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使用该商标造成的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②选址报告;
③规划要求;
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的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盖章):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