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简易协议书【合集6篇】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给受让方的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公司简况
公司是年月日在依法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注册号为,注册资金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
二、股权结构
公司共有个股东,分别是。持有%的股份;持有%的股份。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转让方应提供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股权转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如实告知或如实提供公司相关情况。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自愿将其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以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由相应的受让方支付给相应的转让方。
五、股东身份的取得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自公司全体股东(原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转让予受让方,同时获得公司股东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享受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相应地,自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
(1)转让方丧失其根据公司的股权而享有的权利,受让方将作为公司的新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转让方不可再对外声称自己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经理、或雇员;
(3)转让方不可使用公司的任何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号、标记、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承诺他们将根据本协议,尽其全力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在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获得合法的登记。
如果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的目的的前提下,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转让方、受让方应积极及时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并相互给与积极配合或协助。
本协议签署的同时转让方应同时签署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事项的授权委托书,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后该授权委托书即刻生效。
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受让方承认原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依法承担原甲方在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转让前公司债权债务。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其股权,在现在和将来已享有的或将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派执行董事的权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分配利润等权利。
七、保密义务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双方的一切事项以及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数缴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30日内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项下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的转让为不可撤销的转让。
十一、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费用承担
与此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应当由股权转让后的承担。
十三、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保证其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公司的股权以及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向受让方转让该股权;
2、转让方保证在转让的股权上无任何的留置、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张的权利。
十四、公司在终止、解散或破产后的资产分配
在本协议生效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公司终止、解散或被破产清算,某某有限公在清算后的剩余的财产应当均无一例外的分配予受让方。
十五、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六、通知
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向对方发出的正式的通知,要求或其他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以下的地址:
转让方:
甲方地址:
受让方:
乙方地址:
十七、其他
1、如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2、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应取代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就股权转让而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或其他文件。
确认并签署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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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受让方):
鉴于 公司系由 共同成立的 公司,转让方甲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转让方乙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成立企业;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乙方有意出让其所持的 有限公司其中的 的股权;丙方为自然人,且愿意受让甲、乙两方的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2、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同意受让乙方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
4、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就甲乙丙三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5、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6、甲乙丙三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1、1 转让方甲方,住,身份证号码:
1、2转让方乙方,住,身份证号码:
1、3 受让方丙方,住,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3、1 甲方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2乙方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3 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乙两方股权的.转让;
3、4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 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5 甲乙丙三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3、6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乙两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乙方各自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 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丙方即具有 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丙三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乙方应对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各自在 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乙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元,实缴注册资本元,协议签订当时公司基本账户余额:元)以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二条 变更登记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签订。
转让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前 言
鉴于,上述甲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立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自注册成立至今一直合法存续;
鉴于,甲方为公司具有合法地位的股东,甲方于公司所占的股权为 %;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鉴于,公司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鉴于,就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鉴于,上述乙方由于自身投资策略需要,表示愿意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因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正式协议: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中所列的先决条件及第四条中所列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出售并转让,受让方将购买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利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统称“转让权益”)。
2、以所转让的公司的转让权益为对价,受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中所列的支付方法和条款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不含公司转让时所剩的净资产额,该净资产额调整为货币资金资产归转让方即原股东所有),作为购买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下称“转让价款”)。
3、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暂时不变,但其构成比例如下:
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1、各方特此确认,受让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均以下述事项的全部成就或者取得各方的合理认可为先决条件: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注册,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方为公司合法股东,并持有公司 %的股权;
(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章程,转让方转让其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批准本转让权益的转让;
(4)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受让方能够在支付对价(全部转让价款)后,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将继续正常经营;
(5)公司能够顺利通过 年度工商年检;
(6)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合法且已足额到位,相关的验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登记等手续齐全且合法;
(7)公司原股东、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未以公司名义对外设置任何担保事项,也未设置任何债务或第三方权益主张,以及也不存在其它可能使公司承担任何义务的情形;
(8)公司自成立时起至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前未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9)公司除所列债务清单外,并无其他债务负担,公司相关财物帐册资料齐全,所有印章、发票、证照、合同或协议、报告、批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保存完整。
2、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合作,以确保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能够尽快满足。如果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任何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仍不能得到满足,则受让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或延长一段合理的时间以满足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
3、虽有第二条第1款之规定,受让方仍应有权放弃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任何先决条件。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约定的转让价款以下列方式支付:
本协议经转让方、受让方及相关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三日内,受让方向甲方所指定银行帐户支付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规定完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转让方向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对转让权益所拥有所有权是基于其对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转让方承诺其对公司的出资是合法、有效和足额的;转让方对其转让权益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上述转让权益上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履行的债务,也不拖欠任何税费、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保、劳保款项。
(2)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交或已促使公司向受让方提交与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在受让方接受公司股权的协商过程中,转让方没有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受让方对公司的商业及法律风险评判的事实。
(4)受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甲方承诺尽其最大努力(包括使用其在公司中的表决权)做到:
(1)促使公司正常合法存续(但相关经营业务暂不开展);
(2)使公司不从事任何将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活动;
(3)使公司不处置其任何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所称违约责任是指: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相关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因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过错(包括推定过错)行为,致使本协议不履行、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转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配合并协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或,(2)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向受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转让方有权选择要求受让方:(1)继续履行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或,(2)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4、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守约方仍享有继续求偿权。
5、各方在此同意,对转让价款支付之日以前公司的所有费用支出、债务和责任以及对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使公司受到损失,从而最终导致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规定的违约金额限制。如果该等索赔之诉讼或仲裁之争议程序发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或受让方由此遭受赔偿之损失后,仍享有权利向转让方追索。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享有作为公司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依据其股权比例继承转让方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它相关注册文件中所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对公司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应适用国际惯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由于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提出该等事宜后六十(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仲裁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解决该争议。
2、除非仲裁机构、法院的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应由各方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 管理局批准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
2、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转让权益的转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理解。在此之前各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协商、谈判、承诺或意向、协议等,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应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为准。
3、变更
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签订的任何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只有在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4、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协商过程、内容、履行以及因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知晓的相关资料、情况均应保密,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其授权的代表、经办人等)非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透露,否则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
5、本协议的正本一式五份,公司保存一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其余文本用于工商变更记和XXX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各方的授权代表于本协议开端所述日期签署,特此证明。
(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有限公司(以下称“”)的股权转让事宜在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万股股权(壹拾万股),以人民币万元(元整)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原享有的股东权利和应承担的股东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以上购买金额外不支付任何费用(但不包含退出时应交税费)。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的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甲方提前从离职,所持股份未兑现或未完全兑现的;
3、乙方主动提出退出的情况;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补充
1、转让股份暂由甲方全部代持,在乙方未同意售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售出乙方的股权;
2、因甲方提前从离职且股份未兑现的,甲方需按年息的利率偿还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本金及利息;
3、若来进行股改或扩股等使得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的,本次转让股份也相应变化;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转让方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全部(或部分)万元股权转让给,转让金为万元。
二、股东将原出资的%)的全部(或部分)万元股权转让给,转让金为万元。
三、股东将原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全部(或部分)万元股权转让给,转让金为万元。
四、年月日前,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支付给转让方。
五、年月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双方均可已认可。从年月日起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益,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六、公司红利收效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七、股东自转让之日起,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八、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