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物业管理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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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已正式开工,项目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所有工程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乱写乱画,天天要保持墙面、地面的清洁,及时封闭窗口及通道,防止室内成品受损。因个人原因造成成品之损坏,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要处以损失额两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施工中严格控制材料的数量与品质,对材料进行定量控制,并进行整体工程综合管理,制定合理的材料用量计划。
第十六条:制定合理的材料进场计划,明确材料需要的品种、型号、数量、品质及进场时间,以便材料部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做到垃圾成堆,沙子成方。
第十八条:施工用的机具、设备专门库房,指定专人负责,工人领用工具、设备等须经工程主管批准,由领用人签字登记,每日下班后将工具交回库房。
第十九条:工具管理人员每日对发出及收回的工具进行清点、核对,发现损坏或短缺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二十条:工具使用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使用办法,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之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工具管理人员须对所管设备、工具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或处理,严禁带病使用,工具管理应登记造册,并分类放置。
第二十二条:施工管理人员应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并将质量第一的观念贯彻于每个具体作业人员。对各道工序要严格把关,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进入下道工序,必须做到对质量严格把控。
第二十三条:现场管理人员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每日收工后要召开施工会议,总结当日工程情况,并对次日的施工进行安排。对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材料、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带本人工卡,工卡不得转借,遗失须补办,无卡者不得上岗工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穿上鞋跟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井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项目部的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区的卫生。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有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配备手提式灭火器。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电炉,电饭煲,爆炒锅等。
6、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7、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8、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9、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1、装修须知
为保证大厦业主正常的办公秩序,任何进入大厦的装修施工作业,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
1.1装修时间
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7:00至19:00,超过该时间禁止施工,届时楼层水、电供应停止。
1.2水电费计量
装修施工前应按规定安装水、电表并得到物业公司工程部确认后,按表计量收费。收费标准:水费5.3元∕吨,电费1.1元∕度。
2.施工人员管理
2.1行走路线:外围广场后门员工通道处乘货梯出入大厦。
2.2戴证出入大厦及在大厦施工期间须佩戴物业公司统一制作的《施工证》。
2.3禁止到非施工现场逗留,不得在楼层里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2.4禁止在大厦内煮食、饮酒、留宿。
2.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厦,油漆料或易燃品入场时应主动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安排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
2.6携带物品出厦时,须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出厦单经登记后方可放行。
2.7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如发现有随地便溺的行为,将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3、施工材料管理
3.1材料进场应提前与物业公司客服中心预约,以便协调安排货梯使用。
3.2材料进场时必须从外围广场后门进入,使用货梯运送上楼。材料超长超宽而无法运输时,要按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上楼。运输途中应注意爱护电梯及大厦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3如需对材料进行截短,装修单位须使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电源,按表计量收费。工作完毕之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4、按图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木质隔断必须涂3遍防火涂料。
4.2如有新增、变更的施工项目应及时到物业公司补办审批手续,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施工。
5、施工注意事项
5.1施工中,如有噪音过大、粉尘、异味等施工喷漆作业时,应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办公。禁止在非装修区域、公共走廊或消防楼梯里施工作业。
5.2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护大厦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发现卫生间及公共走廊有污损及破坏现象,应承担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的责任。
5.3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易燃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若装修垃圾去向不明,物业公司将视为业主把垃圾丢弃大厦内。对这种情况,物业公司将按10元∕M2建筑面积收取垃圾管理费,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5.4当日施工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窗锁门,油料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做到人走灯灭料清,确保现场无水、火情隐患后方可离开大厦。
6、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
6.1装修施工单位须自行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确定防火责任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各个环节不出现火险。
6.2施工现场应配置足够数量且正常有效的灭火器,并确保现场施工人员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6.3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作业。
6.4如因装修确需要动火(焊)时,必须到物业公司安全部办理动火许可证后,由持有有效电焊证的人员进行操作,方可施工。
6.5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违反规定者将处以100元经济处罚,以至停工。
6.6施工人员使用墙壁插座时,严禁用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搭接在插座里取电。违反者将处以100元经济处罚。
6.7严禁窃取大厦公共用电及使用电炉子等超大功率或具有火情隐患的电加热器、电褥子等。否则罚款1000元并停止施工。
6.8装修木质框架时须内涂防火涂料,外刷防火漆,并通知物业公司消防管理人员到现场验证,否则,物业公司有权令其整改以达到防火要求。
6.9施工单位应认真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在接到火险隐患整改令后应尽快整改。
6.10装修施工中,如出现火情,应立即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火情扑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一旦发生火情,相关责任人须赔偿损失,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