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施工管理制度10篇(施工现场工人管理)
1、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施工前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若因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2、各工种负责任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施工图纸不清晰或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必须尽快向施工管理人员反映,寻求解决办法,不得错误施工或擅自更改施工图纸施工,否则造成损失将由工种负责人承担。
3、工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要求工人按照施工图施工,按照合理的施工工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实用材料和节约材料,若浪费材料或者不按施工图施工导致返工及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本工种负责人承担责任。若负责人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管理、监督不力,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成,或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将由该工程负责人承担
4、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作业,在工地和工作所在的社区举止文明,严禁随地大小便,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5、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赌博、酗酒和勾引不法分子施工现场等活动。如有违反立即开除本公司,并停发所有未付工费,工队长连带处罚50-200元。触法律规定者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6、遇到业主对工程质量或者施工质疑时,各工种负责人应耐心的向业主解释清楚,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案,必须维护公司的利益,如涉及到经济个方面的问题,应诚恳的告诉业主此由公司有关部门解释,任何情况都不能与业主发生口交争执,否则公司将勒令该施工队退场。
7、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工具制品包括废料均为公司所有,任何人员不得自取自用或者转卖,违者按偷窃论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开除和从该施工队扣除其全部工资,情节严重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正确使用和爱护工具、设备,遗失或随意损坏必须按原价赔偿。
8、客户至上,对业主热情有礼,以竭尽全力做到客户满意为准则,对客户提出超出施工范围的要求时,应及时向施工管理反应,并由施工管理向公司请示,寻求解决办法,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口角,一经发现,将勒令其立即退场,并扣除其全部工资。
9、在施工期间,严禁从事与其工作无关的宗教等非法活动。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程序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管理实行单项目管理,实行各项目单独签合同,单独签安全环保协议,单独交纳安全环保押金,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程序的办理;
3、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帐;
4、施工单位将安全环保押金交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资金台帐;
5、生产管理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司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
2)讲授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生产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6、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车间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车间基本情况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
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车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7、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单位、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并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有关规定考核执行;
8、在公司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应将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当天报施工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就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单位一起到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三方之间的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由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具体项目提出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后,经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9、施工动火作业许可证、工作票证按公司相关票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执行;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事故),请及时如实报告施工管理单位、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和生产管理部,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铁焦厂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铁焦厂的规章制度,服从铁焦厂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铁焦厂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铁焦厂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铁焦厂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铁焦厂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铁焦厂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铁焦厂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铁焦厂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铁焦厂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铁焦厂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1、外来单位来办公楼项目施工前,应对本单位员工严格审查,并进行安全教育,经物业主管领导同意后,到保安部办理出入证件,并呈报施工人员登记表。
2、进场后,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物业有关规定,服从保人人员管理,出入要主动出示证件,携带物品要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3、施工要按指定路线,规定地点进行施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场所。
4、自觉地维护办公设施设备和一切公私物品,因自身个人行为造成设施设备、物品损坏,并对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
5、外来施工人员或单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施工人员或单位,对本单位的现金、贵重物品、机密材料,要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善,出现质量为题责任自负。
7、施工完毕后,将所办的`施工出入证'退回保安部,如果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系指非本校职工,临时在我校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三、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地点、人数),并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除依法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建议用工单位将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用工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除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外,还应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及用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自觉爱护学校财产,不损坏校园花草树木,不损坏学校设备、设施;
3、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偷拿公私财物;
4、不在校园内游荡、逗闹、乱窜乱跑,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5、进出校门、楼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并出示《临时出入证》;
6、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不随意生火,不在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不做任何有碍团结和安全的事,杜绝任何不文明的举止行为。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发现一次赔偿50元,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xxx街区关于施工人员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及处理办法:
为了加强街区内部安全秩序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如下:
1、在街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0元施工保证金(其中,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预交20000元施工保证金),同时收取装修管理费(按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双方约定可以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保证金。
4、施工人员出入街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储存时,应提前向消防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双倍赔偿外,对故意损坏本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将严肃处理;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等在街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街区安全部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物业管理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其他人),如不听劝阻,擅自留宿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经批准可在现场留宿的人员,晚10
1、目的
为保障进入炼铁作业现场的外来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并避免对炼铁厂员工的健康安全构成威胁,不损害济钢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各单位。
3、引用文件
ssp/446/18《相关方管理程序》
gb/t28001-20xx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定义
在炼铁厂范围内进行设备施工且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为炼铁厂的非炼铁厂人员统称为炼铁外委施工人员。
5、职责
5.1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2机动科负责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相关条款和济钢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不符合、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
5.3车间(产权单位)对进入产权区域内活动的施工队伍、人员负有现场安全现场管理责任,杜绝其违章行为。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且初次进入炼铁厂施工的工程承包商,要到安全科进行相关方教育并备案,同时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5000元。
6.2工程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必须向安全科上交《施工安全合同书》,同时向安全科、机动科、车间(产权单位)递交安全措施各一份。
6.3工程承包商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科、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签字,且《施工安全合同书》经安全科审查备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6.4安全科对进入生产现场、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填写《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纪录》(附表1),并负责《施工安全合同书》、安全措施、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管理。
6.5安全科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6.6机动科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准入审查,上级部门安排并符合炼铁厂安全管理要求的施工队伍方可进入炼铁厂施工。
6.7机动科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6.8车间(产权单位)负责现场安全教育,负责告知本区域的主要危害因素、主要风险、预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要求。
6.9正常生产过程中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煤气区域施工,或与生产交叉作业,车间需设专人安全监护。
操作证及特种设备检验证(复印件)。
6.10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在特种作业或煤气区域开工前或作业前必须办理:
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施工自用的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许可;
到装备部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备案手续;
到安环处办理,高处作业审批表(30米及以上特高作业)、受限空间操作票、煤气管网、设备动火许可证;
到公安处办理,禁火区域动火票。
6.11涉及停水、停电、停气(汽)影响到生产或生活的施工项目,承包商、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在甲方有关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7、相关文件
7.1ssp431--0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7.2ssp446/03《工业煤气安全管理程序》
7.3ssp446/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8、记录
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qsp4-2《记录管理程序》执行。
⑴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⑵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⑷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⑸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的行为,确保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作业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独立承包施工等。
3.工作程序
3.1外来施工方管理人员需接受我厂安全培训教育后方可进入厂区,此项培训由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进行。
3.1.1培训内容包括:规章制度、环保知识、产品特性。
3.2外来施工方的施工人员由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
3.3施工方在施工前,必须先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3.4经双方培训教育合格后,乙方施工人员应到甲方公司保卫部门办理进入厂内务工的出入证。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不得向公司保卫部门申办出入证。
3.5施工人员应在规定区域内工作,不得随意进入与工作无关的生产场地,要服从厂方工作指派人或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超出厂方规定范围行动。
3.6施工方厂区施工时必须单独办理我厂规定的各类作业票证,不得随意动用甲方的一切设备。
3.7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水、电、汽(气),因施工需要必须征得我厂同意,并安装相应的计量仪表,按规定缴费。
3.8安全环保科有权审查进入厂区的施工队伍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对无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不符合的或失效的.,有权予以清退出厂。
3.9安全环保科有权经常监督、检查外来施工人员对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和处罚。
3.10凡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1所有外来施工方施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向安全环保科交纳1000-10000元的安全风险保证金,待施工完毕退还。厂方各相关管理部门(如设备科、土建办、安全环保科、生产科等)对在现场检查到的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的处理可在此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