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财产管理制度6篇(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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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2、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3、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4、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5、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6、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7、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8、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9、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10、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1、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2、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13、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14、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5、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6、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服务。
17、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18、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19、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20、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21、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22、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23、非大件物品采办,按《购物审批制度》执行。
24、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25、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6、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7、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28、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29、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30、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城关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一、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
树木,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二、爱护公物,不随便损坏,严禁用小刀在课桌上刻划,不准用脚踢门,不
乱画墙壁和黑板。
三、教室及其附高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凳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
失是责任人管理不严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四、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如下: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从轻处罚,有意损
坏,从严处罚,赔偿。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饮水机。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1、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3、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4、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5、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6、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购置、保管、使用管理,节省开支,增强全体师生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划分
1、教室:凡属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生用的课桌凳由使用人负责。在新学年开学时,教室内所有财产实行交接制,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由新接班主任对所有财产负责。
2、办公室:属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负责,公共用品,由本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如遇办公室调整也实行交接制。
3、功能教室: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4、专用工具和器材:如录像机、照相机、厨房设备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如遇工作调整,在校区总务的监督下进行交接。
二、检查制度
各校区购入的任何物品,总务人员须在有证明人监督下,对照货物清单,登记入库。如发现物品短缺或破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校区校长汇报,重大情况应向校长汇报。固定资产的购入,还须做好向会计核算中心的入账工作,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处室和保管人;校区总务也要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查对。
任何人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须在领物登记本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领取日期,并与总务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
校区总务每学期末对库存物品入库、出库账目进行核对,做到账目清楚,帐实相符。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然后将有关数据报送校区校长。
对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每学期初进行交接、核对,期末清点、入库。保管人或使用人对学校财产如有损坏、遗失按赔偿办法进行。
三、赔偿办法
1、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20%-50%赔偿。可修复的按维修价格的20%-50%赔偿。
2、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非因公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可修复的按实际维修价格赔偿。
3、学生在正常学习、劳动中,因不慎违规操作而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50%酌情予以赔偿。实验仪器设备损坏按实验仪器赔偿制度执行。
4、学生因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或报废和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50%-100%赔偿。如情节恶劣,影响较大,应加倍赔偿。
5、经批准给外单位借用的设备如造成损坏的,按折旧后余额100%赔偿。
6、对丢失、损坏的公物,当判断不清责任者,由管理责任人负责,属办公室或班级共管财产由集体赔偿,属个人负责的由个人赔偿。
7、各类赔偿由校区总务处负责处理,情况特殊的.由校区校长负责处理。各校区的赔偿金一律按财务有关规定上介学校账户。
8、凡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学生在教学、劳动、学习中使用设备属正常磨损、自然损耗或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不在赔偿之列。
9、赔偿程序
教师损害的财产由当事人直接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各总务予以受理;学生损害的财产由该学生所在的班级的班主任上报各校区总务处,由校区总务处予以处理。
四、财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确属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要办理报废手续,由校区总务填报废单,经总务主任同意、校区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再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办理报废手续。
2、学校非固定资产类的实物报废,由保管人提出申请,经校区校长批准,由校区总务登记备案。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东城小学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一草一木,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据为己有。
2、每学年初,学校对各项财产进行登记、核查。
3、各班课桌、凳、门窗实行与班级承包,谁损坏谁维修。
4、杜绝学校财产私自外借。
5、经常利用晨会、班会、学生会,教育学生爱护学校一草一木,校园树木、花草分班级管理。
6、学校财产人人关心、爱护、互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