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书3篇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本质安全工作,保证车辆行车安全及场务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我公司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1、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体系,时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了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带领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条例》、《安全交通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死角,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4、加强“双基”工作,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利用GPS行驶记录仪对各类违章行车的监控,切实改善一线职工的劳动生产条件。
5、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在,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主要对职业道德、法规法纪、季节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教育,要求每名驾驶员全年不少于60学时。
7、强化车辆出入库检验,要求车辆一日一检,持合格证出车,并按要求办理车辆保险及乘运人责任险。
8、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安全例会、安委会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安全形势及经验教训,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解决存在的问题。
9、加大“三品”检查力度,利用安检仪进行检查,认真填写客运安全卡,杜绝超员运行。
10、修订完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预案得到有效实施。
11、深入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抓好黄金周等节日运输工作,以活动促安全。
12、完善奖惩制度,处理违章、肇事的责任人及有关人员,奖励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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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我企业进入南阳市辖区拟承接南阳市金开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下车库及南区沿街商业工程的施工业务,将严格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阳市外地进宛施工企业管理办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全权委托驻宛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处理在宛施工事宜,所做出的一切行为我公司全部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我公司愿承担全部责任;
2、公司及负责人、分支机构或项目部必须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决定。
3、自觉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维护南阳市的建筑市场秩序,不超资质承揽工程业务,不违法转让工程业务;不与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的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并自觉执行会议所提出的有关要求或规定;
6、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专职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7、所承接的工程实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发生拖欠行为;
9、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收费标准,不随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恶性竞争。
本公司同时声明此次向南阳市建设委员会提交的备案资料及其载明的内容和数据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企业如果出现违反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南阳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及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诺二年内不再在南阳市辖区内承揽工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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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公司员工:
为加强征收项目活动中的廉洁自律,防止发生各种谋取
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合同双方的各项活动,保障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我司承诺以下廉政责任:
第一条我司承诺在征收项目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在征收项目过程中以及事前事后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不会为被征收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第二条 我司保证我司以及我司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不会存在利害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征收项目活动,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相关利益人暗示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要求相关利益人报销应由相关工作
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接受相关利益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四)不以任何理由接受相关利益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活动。
(五)不以其它手段为相关利益人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第三条我司同意,如违反以上约定,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涉嫌犯罪的,委托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