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最新8篇】
莫泊桑为何被称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因为他仔细观察每个人的特点,在细致入微的地方入手。而《我的叔叔于勒》则生动地、写实般地展现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现实与童话的鲜明对比。
《我的叔叔于勒》这个短篇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约瑟夫的人,家庭并不富裕,而他们全家的希望,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这个伟大的叔叔是如何的富有,他的生意是如何的兴隆……这些都是约瑟夫父母亲反复强调的。他们希望那个于勒叔叔快点回来,因为家里人都认为他有钱,而这些钱财中的一星半点都能让他们家里的生活美好起来。当然,这一切只是想象而已。一次游玩中,船上一个卖牡蛎的可怜老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他是如此像那个富有的于勒叔叔。他们询问了船长,打探出那就是那个于勒叔叔。他们躲避着他,生怕这个穷鬼会缠上他们,生怕让那因富有的于勒叔叔而娶了他们女儿的女婿走掉,好像他是一尊瘟神一样。
这是怎样冷血、怎样市侩的一家人。在叔叔家底殷实的时候,说尽奉承话,希望可以得到施舍。而在叔叔开始潦倒、开始穷困,不像以前那样富足的时候,又躲得远远的,害怕那穷困可怜的人缠上自己。
对于亲情,又似乎没有关系,即使在贫苦也是别人的事,是亲戚,有血缘关系又怎么样?到头来只会在葬礼上抹泪献花。除非你将一份很大的遗产拿来送,不然这样无情冷酷的人如何会认真虔诚地为你祈祷?
可怜如我们。
有时,我们会亲眼看见,昨天还在鄙视流俗,贬低这种事的人,今天就对送礼的某某亲戚笑成一朵名为“奉承”的花;我们会真实听见,某人处心积虑地奉承一位金主,却在金主变穷时,远远地,远远地躲着,独自玩着人间蒸发,直至没有风声,一切烟飞云散时才又露面。
你可以接受赞美,同时也会深陷泥潭。你不奋力往上攀爬,就会有人踩着你的头顶登天,而望着之前对你谄媚不已的人转头向其大献殷勤。
但最后经常接济的举动让我们也感受到了血浓于水的道理,这是寒冷冬天的一缕阳光,照耀了冷漠家庭的屋顶。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一篇短篇小说。我在读了这篇小说,有了深深的一些感受。
这篇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菲利普的弟弟于勒是个乱花钱的人,菲利普一家人都非常厌倦他,他们让于勒去了美洲,他到了美洲后,就写信告诉夫妇俩,说偿还他们的钱,夫妇两个很是开心,不停赞扬于勒。几年过后,当于勒信到来时,信上说他生意不错,要去长期旅行,有钱了便会回来。所以,他们一家人那这封信到处给别人看,还因此得到了许多的好处。可是,当他们一家人出去旅行的时候,竟遇到了于勒,他根本不是什么要发财的人,而是一个卖牡蛎的水手,所以,菲利普一家人一下子变得冷酷无情了,也不跟于勒相认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感受到了菲利普一家人的对金钱的崇拜与向往,他们是那样的势利呀,只是在于勒有钱的时候,才会对他很”热情“,可是,当他们发现了于勒原来是那样的贫穷,过着艰苦的生活时,便露出了他们的真面孔,他们那张丑恶的面容!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见风使舵的势利小人。比如,他们只在自己朋友很有钱的时候对他们很好,千方百计地讨好他们,而当自己的朋友陷入危难之中,便会翻脸不认人,不再拥有以前的”热情“了。
所以,对于这些势力的人,我们就应该不要和他们再做朋友了,不要再理会他们。不过,我还是真心希望,那些人可以擦亮自己那双被金钱所蒙蔽的双眼,可以用自己的真心去看待世界,用真心去对待每一个人,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与幸福!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我的.亲弟弟—于勒。正因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我,因此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正因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咱们就应发奋工作,改善咱们的生活。
咱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向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取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期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期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取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这是一篇莫泊桑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很久没有更新blog了,自从有了微博和,仿佛大幅提升了我的总结归纳能力,所有感想和牢骚用140个字就能发表完。就像现在的“知乎”,都是碎片化的信息,在自我感觉自身知识升华的假象下,很难静下心来系统的看完一本书。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知道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特别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内容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中国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中国,也十分合适。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中国人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中国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应该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集体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曾经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从今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