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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合作协议书通用9篇

2024-01-03 08:06:26综合

出资合作协议书通用9篇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入股投资甲方门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投资入股范围:

  店名称:

  经营场所:

  二、投资资产:

  甲方在总体投资实际共为:元(大写:圆整)。

  三、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圆整)投资入股。

  四、为方便甲乙方计算利润,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利润计算方式:

  年/月分配纯利润=(每年/月度营业额-每年/月度营业费用)x10%。

  营业额:按甲方提供的收入与支出记录进行计算。

  营业费用:人工工资、房租、水电、通讯电话费、盘点损耗及其他营业杂费等。

  五、利润分配方式:根据第四条计算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年/月度分配一次纯利润,若产生亏损则不分配纯利润。

  六、投资扩股:

  门店若投资扩股,乙方有权利选择撤回自己的投入资金元(大写圆整);如乙方选择不撤回投资金额,则不再依据第四条的计算方式分配利润,根据以下计算方式进行分配:

  年/月分配纯利润=(每年/月度营业额-每年/月度营业费用)x%。

  门店投资扩股时,乙方有权利要求增加投资金额,但需与甲方进行协商,取得甲方同意方可增加投资额。

  七、其它权利责任:

  为保持整体品牌形象,的日常经营、人事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但乙方有建议改善和辅助管理的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合同条款需要之外,乙方同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传授、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将合作内容及甲方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八、合作期限:

  本协议视为长期合作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九、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项目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投资与甲方名下位于项目,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元),占合伙项目股份总数的%。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金额支付与甲方指定账号。

  3.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事务执行

  1.公司日常事务由甲方打理营运,每月将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及时造表告知乙方,尽心尽力将合伙事业做好,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乙方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经营管理,但对合作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管理权和监督权,双方积极为合伙事业出谋划策,保证双方利益更大化。

  3.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1.合作项目运行期间,为了合作各方能尽心尽力,保证合作项目的持续高效的经营运作,乙方不得随意转让自己的股份给第三方。

  2.乙方在内不得撤资撤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撤资退股,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按乙方实际出资状况返还乙方投资本金。

  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据%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如果当年度经营亏损则没有分红。

  2.对成为合作项目股东之前的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条承诺

  甲方承诺,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不会影响乙方投资本金的安全,如因经营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按乙方投资本金的%支付年息,双方合作的项目是依法经营,未对可能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所隐瞒,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共肆份,双方各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一致,就合作经营汽车销售项目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实际为三人合作经营,地点位于,该店命名为,主要经营汽车销售和二手车交易。

  二、投资及分红比例:

  (1)该店投资为万元,投资比例三方按平均出资,甲方额外持有%技术股份,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资金在 年 月 日前到帐。

  (2)该店每月核算一次经营情况,如有利润,原则上每月分红一次;如需扩大追加投资或出现亏损,则按上述投资比例出资(即三方平均分摊)。

  (3)、利润分成比例为%作为提成佣金,剩余部分扣除实际运营费用后其中%按出资比例分配;%累计进入公司流动资金;%按照收入总额的占比按比例分配。

  (4)购置的一切资产属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额按投资比例,按实际投资数额单据凭证记账。

  二、合作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如到期仍想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三、该店的投资款、经营资金均由方管理,以甲方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取: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乙丙三方均有权稽查监督账户收支情况。

  四、该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结存等发生情况,均如实记账。账务至少应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对一次。

  五、该店由三方共同选定的采购或供应商供货。

  六、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甲乙丙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本合作项目连续亏损月或亏损数额达到30万x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及资产或承担债务。

  七、三方合作该项目,应秉承诚信、无私的合作原则。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4

  现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 电话:

  2、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3、法定地址:

  4、通信地址: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捌拾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 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出资元人民币,资金股占%;占总股份的%;

  2、出资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占总股份的%;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年月日 签约日: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5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_____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入资、退资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该项目位于,总投资为万元,甲乙双方各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三条该项目由双方共同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加油站对外承包时,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由甲方代表双方签定经营协议。

  第五条加油站的固定资产和经营收入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共同拥有。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共同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如果有一方转赠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应提前通知对方。

  第八条如果有一方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对方,对方可根据市场价格优先购买。

  第九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1)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消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第二部分: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股东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股东各执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出资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消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经营场所位于: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第二部分: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

  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股东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

  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

  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

  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

  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

  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股东各执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