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笔记500字合集11篇
《飘》是米切尔奉献给世界的一部经典爱情小说。故事以南北战争为背景,郝思嘉是“乱世佳人”,白瑞德可谓“乱世英雄”,但他们的爱情却诞生在战争的废墟之上,跟苍凉的大地一样凄婉哀伤,仿佛那血雨腥风中娇艳而苍白的小花。
郝思嘉最动人心神之处就在于她的真实。她是个多面人物,有时让人觉得亲切熟悉,仿佛身边一个任性的朋友;有时又让人感到别扭甚至无法理喻,她的贪婪冷酷似乎超出了人们对女性的 一惯理解。然而她始终给我以真实感,是真正的“这一个”。
从道德意义上讲,她是纯粹的叛逆者,她抛弃了南方的淑女美德,为了摆脱贫困,振兴家业,她可以把爱情与婚姻做为交易。但从审美意义上说,郝思嘉就像她动人的外貌与舞姿一样魅力四射。她是一个真正的行动者,决不沉溺与哀伤,也不甘于被动。她纤巧的身躯上顶着颗盲目而勇敢的头颅。她对南方传统习俗的背叛使她被排除在旧南方的圈子之外,但也正是她,帮助卫希礼,媚兰这些典型的旧南方人度过战争中及战后最艰难的时光。
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白瑞德与郝思嘉的爱情。郝思嘉尽管是社交的宠儿,是“勾引”人的高手,却正如白瑞德所说,是爱情的白痴。最初征服卫希礼的失败蒙蔽了她的眼睛,她像个孩子似的把的不到的东西奉为珍宝。直到最后,她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虚构了一份对卫希礼的爱,整个青春的爱竟是虚梦一场。与她相比,外表粗犷的`瑞德爱得真实,爱得细腻,爱得痛苦又爱得旷日持久。
只有他真正了解 郝思嘉,他珍爱她,欣赏她,也只有他真正同情她遭遇的一切,赞赏她的勇气,直率与真实,他对她的爱中包含怜惜,他希望卸下思嘉身上沉重的担子,希望他做个无忧无虑自由嬉戏的孩子。他忍受了一个恋人,一个丈夫不能容忍的一切。他在煎熬中等待思嘉幡然醒悟的一天。但是白瑞德也有他的骄傲和固执。他把那份爱深藏在心底,而当这一切,可用于言直接表达的时候,他已经爱得太疲倦,已不愿再继续。
全书情节生动,几度离合,几度悲欢,深深打动了我的心。
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最后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读《飘》了。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
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
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中国。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
着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中国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中国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中国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中国精神啊,但是,中国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中国只是说说而已。
中国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中国人的弱点所在。如果中国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中国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
中国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中国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0xx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飘》是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其唯一的作品,《飘》可以说是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巨作。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斯嘉丽一直深爱着艾希礼,1861年4月她听说艾希礼要和梅兰结婚,斯嘉丽听了就像挨了当头一棒,立刻嘴唇发白。第二天,她去野餐会,查尔斯向她求婚了,斯嘉丽听了如梦初醒,她正幻想着和艾希礼结婚呢。
过了两个星期,斯嘉丽答应了查尔斯的求婚,婚礼定在4月30日,艾希礼和梅兰定在5月1日。一周后,查尔斯就去了部队,在他离开后的5个星期,他给斯嘉丽寄了很多信。可是,7个星期后,斯嘉丽收到了一封汉普顿上校亲自发的电报,她从电报和信中得知,查尔斯还没上场,就因为得了肺炎和麻疹而死去,他在临终前还不让家人知道他的消息,以免担心。
几个月后她和查尔斯的儿子出生了,取名叫韦德汉普顿汗密尔顿,和他的司令官的名字一样。她生完孩子后,身体恢复得很快,但神思却很难恍惚。
自从军队上前线后,县里的娱乐和社交活动几乎都停止了,年轻的男人们都去了前线,只留下老弱妇幼。
爱伦夫人和嬷嬷为斯嘉丽担心不已,大夫告诉爱伦,伤心抑郁症会导致身心衰,人会渐渐消耗而死……
从看了《我亦飘零久》独自爱上了这本书,非常喜欢作者舟舟葛婉仪,看了一遍又一遍犹钟的爱上了她的书,欣是欢喜。[可爱]不由得我在责怪自己,怪自己关注她微博太晚,以致于今天不由得动下了手指,悄悄进入她微博时,第一眼发现一股文艺气息韵律十分浓厚,然后看到娴静穿棉麻连衣裙的文艺女青年。哦,顿时吃惊了。感觉到她身上的一种特别和自己有非常相似的一面,?比如她的文笔色彩。原来她犹如七月莲花带给我一种美感,这种美也只有心意临久独显青春的实现。
就像她在《我亦飘零久》中那些话,让我记忆深刻:[香销玉殒,时隔多年,我们来到了一个歪瓜裂枣都能当明星的时代,或许已经没有太多人记得这个笑容和歌声同样甜美的女人]关于梦想,我也想再次远行[远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艰难,需要做很多很多的准备工作,要查攻略,要学语言,事实上它很简单,当你对远方的向往从你的脑子里冒出来的那一刻,你就已经出发了。 无关梦想,没有那么大那么空那么遥远,它只是你发自肺腑地想去做的事情]说了那么多,能成为她的忠诚读者,我很幸运,在她的书中文字中成为朋友觉得这个青春很美好[微笑]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坚强自信却虚荣阴险,敢于担当却自私贪婪,毋庸置疑,玛格丽特在《飘》中塑造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她的不完美却让我觉得真实,遂走进了她的心,发现了她的美。
1861年南北战争爆发前夕,16岁的斯佳丽热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但她却爱上了阿希礼,一个她注定得不到的人。她像一个哭着摘月亮的孩子,在阿希礼娶了表妹玫兰妮后草率地嫁给了查尔斯。不久,查尔斯就病死了。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责任心逐渐苏醒。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她坚守承诺,独自一人带一即将生产的弱女子赶回家园,并替玫兰妮接生,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后来她又经历了两次婚姻和挚友的病逝,终于明白了她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片幻影,她真正爱的,是一直默默爱着她的瑞特,此时却已绝望地离开了她。
“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再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来重新得到他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一无所有的斯佳丽,没有哭喊哀求,而是自信坚强地面对一切。爱情,生活,希望,以及战争,都随风飘逝,但是,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爱的到底是什么,不是金钱,不是美丽的外表,而是迷雾中的那盏为她留的灯。
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是啊,哪怕人生之路坎坷曲折,但也要对未来充满希望,笑对人生,自强不息,总有一天,我们会停下漂泊的脚步,找到心灵的归宿,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稳稳的幸福。
思嘉与别的女子好像一样却又是那么不一样。
她会像一般少女一样害羞,会跳许许多多华丽优雅的舞蹈,有爱慕的男子,满眼都是他的身影。她还有别的女子不曾有的果敢,她大胆又自信,不顾别人不理解的目光,也抵住了充满恶意的流言蜚语。
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有明媚有坚毅,她有一张将一颦一笑都有极致风韵的脸,她也有男人们都惊叹赏识的勇气。
我佩服与那个与乱世中临危不乱的佳人,我佩服她说做就做的决然和魄力,佩服她追逐爱情的热烈大胆。
南北战争时,她所在的城市沦陷了,到处都是炮火声,稳健高大的高楼此刻显得那么脆弱,摇摇欲坠。
思嘉好像听到了楼下无数人逃跑的喊叫和密如雨的枪声,现在这里只有她和一个大着肚子的孕妇和一个黑奴。其实她可以随着人流逃跑但是当媚兰说“你答应过他,要照顾我的。”时,思嘉没有犹豫的说“是的。”她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留下来,与这个她一直以来当做情敌或者朋友的女人面对无知的未来。
这是她的担当和坚持,面对的可能是生命的抉择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留了下来。也许是她内心的善良让她无法抛弃一个身怀有孕行动不便的人,也许是因为她答应过艾希礼。
她是一个矛盾体,她自私,傲慢,却又善良,勇敢。她会用手段抢走姐姐的未婚夫却也会在危难时刻陪伴媚兰渡过危险。她爱而不得所以心猿意马,她深爱艾希礼却也深知他们之间的不可能。她不喜媚兰的温顺软弱,却在媚兰要生产找不到接生的人时,凭着聪明冷静的头脑让媚兰顺利生产。
她像一朵美丽散发着异香的花儿,美丽不可接近,危险却让人着迷。
无数人曾拜倒在她裙下,无数人曾爱她的青春,美丽,又无数人恨她的坚定,清醒。她是世间的独行者,可能没能完美的成为一个最好的女主角,却活出了她的颜色,不随波逐流不闻流言蜚语。
《飘》,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不顾一切开创自己的事业。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谁又不是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她面对爱情的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在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她无能为力时,她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爱身边所有人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坚强的一位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真的是太伟大了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追求斯佳丽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论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