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书合集5篇
为了构建我校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公共财物等的安全,加强保安岗位管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校实际,与学校保安签定如下协议:
1、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2、保安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
3、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4、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
5、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
6、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7、非放学时间家长需领子女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送至校门口,交待门卫后方可,非家长领学生出校门,必须由班主任确认,并报行政值周的领导同意后方可。
8、外单位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9、本单位教职工及其他使用的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应提醒其减速行驶,并注意安全,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10、上班时间,大门上锁,师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确需要出校办事者,需经学校同意方能外出校园;三餐时间作好通食生的审查工作,无本人出入证不得出校。
11、接待来访人员,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办理登记手续,留下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学校。
12、上学期间,不允许学生离开校园。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教师或家长陪伴,同时收好学生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
13、携带学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陪同或学校搬运私人大件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或得到主人允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1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进出校园的人员及值班室周围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15、保持值班室内外清洁,发现垃圾或丢弃物应及时清扫。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保修,不得影响工作
16、保安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加强学生春游公交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乘坐学生公交车的交通安全,学校与公交公司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责任
1、组织学校所属学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
2、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每车配备随车教师,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内打闹,不随意走动,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外。
4、负责组织学生上下车,保证乘车学生的秩序。
二、公交公司责任
1、选派优秀司机作为学生春游驾驶员,并经常对司机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2、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不能随意更改路线,不超员驾驶。
3、中速行驶,安全礼让,确保乘车学生安全。如发生乘车学生意外事故由公交公司负责。
4、驾驶员驾龄不满五年的、在一年审周期内满12分的、有酒后驾车违章记录的、本年度发生过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外地驾驶员,我单位不聘为学生春游驾驶员。
5、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设施有效。按规定参加检验,杜绝开报废车上路。
本交通安全责任书有效期至学校不再租用公交公司车辆为学生春游车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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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
一、除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或本单位教职工车辆外,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教职工亲友车辆需进入校园内的,由教职工本人引领,按规定进入校园,停放于规划车位。
二、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入校园时,须将《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无此出入证安保室一律不得放行。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三、非工作需要,所有车辆不得驶入综合楼前、操场、篮球场、餐厅前、教学楼前等学生经常活动的`场所。
四、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道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五、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六、本校教职工,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开赌气车、英雄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七、严禁本校教职工以营利为目的用私家车搭载学生。尚处于实习驾驶期的教职工不得无偿搭载学生。
八、自觉监督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车况不好的、超载的车辆。
九、学校小超市、卫生室、食堂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邵庄初中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十一、对驶入校园的车辆因驾驶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者,车主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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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您的孩子乘坐的是交运平安校车,您选择接送孩子校车运行线是,您选择接送孩子的校车停靠点是,根据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以及学校、家长要求,本线路校车上学、放学发车时间依照学校和校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的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的日常管理,确保孩子乘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惠民县平安校车工程试点方案》等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因各种原因学生上学不坐校车时,家长应向校车护导员请假,放学不坐校车时学生(或家长)应向交接老师请假。
二、家长必须在学校的放学时间点按时到校车停靠点接孩子,由于家长原因学生不能按时与校车方交接的,校车不再等待。家长同意让学生自己下车的,必须与校车护导员联系并交代清楚后,由学生签字后自己下车。家长不按时接孩子又不联系或无法联系、联系不上的,由校车将学生拉回学校,由学校处理,确保孩子安全,由此出现的后果家长自负。
三、家长送孩子上学必须在起始点发车时间前到达自己选择的.停靠点等待校车,不能让校车等待学生,耽误坐车结果自负。
四、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熟知交通安全法规,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听从随车护导员的管理和指挥,乘车时不得打闹、随意离开座位,不得损坏校车设施,不得乘车期间吃零食,乱扔垃圾,保持车内卫生。
五、学生上车前、下车后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学校、家长负责,行车途中学生的安全问题由校车公司负责。
六、家长有权监督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对驾驶人违章行为向学校、校车公司举报。
联系电话:
公司管理人员:
驾驶员:
护导员:
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管理负责人:
乘坐校车的学生:
学生家长:
20年月日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部长(主任)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对校长负责。
二、 部长(主任)要随时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自救知识,结合各部实际制定出严密的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必要的.交通规则,避免上、下学(班)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育学生不在要教室、寝室、餐厅及多滑地段追逐打跳,避免摔伤。
3、教育学生在打扫卫生、晾衣服时注意安全,严禁学生站在窗台上,严禁学生爬越栏杆、围墙等。
4、教育学生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杜绝相关事件的发生。
5、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发射性危险品带入校园。
6、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乱拉接电线、安装电器设备、生火取暖或煮食等。
7、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私人贵重物品要寄存,教室、寝室门窗要按要求关(锁)闭。
8、随时检查安全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9、教育学生“人人关心安全”,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敢于斗争,及时报告。
三、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轻微事故2小时内,一般事故1小时内,重大事故应在10分钟内或短时间内报告,隐瞒不报或延迟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安全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疏于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学校的有关制度,追究其经济及相关责任。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校务部各存一份。
甲方(校长): 乙方(各部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