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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9篇

2023-12-10 20:13:0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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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9篇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1

  为保障村公路安全目标的顺利利完成,明确村养护人员的安全职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和公路养护安全要求,结合本街办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操作,实现本村责任范围内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零投诉的目标。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街办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村委会对养护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作好本村公路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确保养护人员人身安全。

  3、根据天气情况(特别)是高温、雪雨天气,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养护人员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4、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必须穿戴养护标志服、标志帽,养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5、严格按照道路养护设备管理办法对有关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修、检查。

  6、机驾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7、保证列养的农村公路行车安全,无因失养、失管、失查、失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缺失导致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8、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9、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制度完善,村公路管养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街办农村公路管理所、村民委员会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2

  甲方:分局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的管理,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谁申请开挖、谁负责修复保养”的原则,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申请单位与建设主管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城市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审批由执法部门审核,城管办负责道路开挖(临时占用)前置审批。施工方案提交建设主管单位审定,原则上可以顶管的尽量要求顶管,主车道6米(含6米)以上砼路面不准开挖。经批准临时施工的,应遵循便民、畅通、安全的原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路面的修复和绿化的修复必须按以下要求完成:

(一)开挖标准:行车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1米,行人道的开挖宽度不能小于米。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

(二)行车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管道后必须用砂回填至路基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路基垫层:20cm厚碎石垫层,压实(夯实)。

③稳定层:20cm厚6%水泥石粉层,碾压。

④砼路面:22cm厚砼面层(抗折强度≥)。

⑤砼面层需要安装Ф12@300钢筋网,原砼面层两边钻孔纵向用Ф12钢筋连接。

(三)行人道的修复要求:

①安装通信管后必须用砂回填至垫层高度并灌水冲实。

②稳定层:5cm厚素石粉层。

③砼路面:12cm厚C25砼面层。

(四)绿化的修复要求:

①绿化植物必须按原品种和规格补植并负责养护恢复原貌。

②乙方必须向伦教市政管理处交纳修复位置(按实际开挖面积计算)的绿化保养费(元/平方米·年)1年。(该点需征求环卫绿化科意见)

  位置由起经至止。面积平方米。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用于。

  二、乙方按规定设置安全护栏、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障警示灯、并进行围蔽作业。

  三、乙方施工作业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污水井等设施。

  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员、质监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质量监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围档外严禁摆放施工机具或堆放施工材料。凡是横挖街、巷、通道或单位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跨槽通道,力求做到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挖掘沟槽的泥土必须向围栏内侧堆放,余土必须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卫生。

  六、涉及设计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七、可能对其他管线和设施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的施工,乙方须通知有关管线单位派人到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八、需要限制车辆通行或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交警部门批准。

  九、道路挖掘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长度,可采取逐段挖掘,逐段恢复的方法依次前移,要保证围档的实际效果。否则,甲方立刻中止乙方施工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十、在人流量较大的道路进行施工的,上下班等高峰期间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通行;在拥挤的道路挖掘修复施工的,应组织施工方案,尽可能利用休息天和非重要节日时间施工。

  十一、在临近居民区挖掘道路的,夜间22时至凌晨6时不得进行有噪音污

  染的施工活动。

  十二、挖掘沥青、混凝土路以及水泥人行道时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面层切割,必须切割整齐,不得损坏开挖范围外的路面。

  十三、严禁在主要车、人行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等拌合物,使用商品混凝土确有困难的,经甲方批准,可在施工现场附近占用部分道路或场地作为堆放材料和搅拌的场所。

  十四、乙方在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把握质量标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每层不得超过米),密实度应达到95%以上。回填夯实后,必须通知甲方,待甲方代表检查回填合符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铺装行道板、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否则乙方需返工,待甲方确认加填合符质量为止。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十五、乙方须按审批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施工。如需延长施工时间、扩大施工范围,应先到甲方申请补办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十六、沿途管道如涉及城市桥梁架设的,必须独立办理审批手续。

  十七、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提请执法部门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因施工损坏道路附属设施、地下管线设施的,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和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分局代表:

  乙方(盖章)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年月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汽车客运站遵章操作,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企业是经营管理的主体,企业法人代表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主持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规、方针、政策,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企业每月至少自行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检查有记录,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约束机制,对存在隐患限期整改。

  三、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站场消防、安保制度、站务工作人员安全学习制度、三品检查等安全生产制度。同时汽车客运站应建立所有参营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台帐,合理安排班次时间,并做到有相应明细表和台帐记录。

  四、汽车客运站应有防盗、防火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对站内班车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五、营运客车进站报班前的安全例检工作由汽车客运站全面负责。凡从汽车客运站发出的客运车辆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例检,并如实做好记录。对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车辆驾驶员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车站不能组织发车,坚决杜绝带“病”车辆载客出站。

  六、汽车客运站应加强对营运客车的管理,认真按照道路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按照“三把关一监督”原则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七、汽车客运站应杜绝无牌无证车辆进站营运,加大对“三品”的检查力度,坚决将“三品”堵在车站之外;做好出站车辆的登记工作,严禁客车超载、人货混装。

  八、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上报各种安全报表。

  九、认真完成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工作。

  黄山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签):

  黄 山 区 客 运 服 务 站 (签):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4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二、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xxx学校(盖章)

  二〇xx年xx月xx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5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未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更不能骑自行车上下学。家长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的规定,配合学校禁止未成年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八、学校多次强调并阻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家长仍允许骑自行车上下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九、己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应由学生和家长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自行车,不骑不买无刹车装置的“死飞”自行车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

  十、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人本人或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1份,交由学校存档。

  学生签名:XX

  班主任:XXX家长签名:XX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6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交通安全次序的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促进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按期“降事故,保通畅”的总要求,特与各驾驶员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各驾驶员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预防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负全面责任。

  二、各驾驶员要认真学习县、乡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三、各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形成良好的行车习惯,努力为推动戌街乡平安建设尽应尽的义务。

  四、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客货混装,禁止“双超”和拖拉机货箱载人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经查处,一律从严处罚。

  六、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碗厂村委会

  驾驶员签名:

  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7

  为了进一步贯彻有关上级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让我校机动车车主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长期性,本着对社会、家庭和教职员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真正领悟到行车不违章,全家都平安的含义,学校特向机动车主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望各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驾驶员需持有自己的驾驶证方能驾驶车辆。

  二、每位驾驶员都必须要不断加强对交通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的学习。

  三、机动车及驾驶员都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四、随时检查车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驾车出行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

  六、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七、严禁把自己的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

  八、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观念,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九、所有机动车主和学校驾驶员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以上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本人负责和自行解决。

  十、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苏公通〔20xx〕8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校车是指学校、学校举办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自备、承租的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民办学校法人购买的.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将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学校。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它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客车不得用作校车。校车应由各校园登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心健康、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3年内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学校聘用校车驾驶人,应该报告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聘用。学校应当与聘用驾驶人签订聘用合同、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三、严格校车管理。学校领导作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的管理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板报、橱窗、校园网以及报告会、告家长书、家长学校等

  形式,引导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告家长书要有家长的签名回执,学校要存档。及时组织协调签订三份责任协议书,建立档案;

  (二)加强隐患排查。明确一名负责人员分管校车的管理工作,详细掌握校车、校车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学生家长自发包租、拼租车辆接送学生和定时定点到学校附近等候学生放学送学生的社会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三)严格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要包车要上报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备案,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车辆,与其签订租用协议,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车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道路安全的管理责任书 篇9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特与包保领导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包保领导道路交通安全职责

  1、包保领导是学校道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校长领导下具体抓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负责召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每期至少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一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对策。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指导、监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教育、教学、生活、学习、集会等项活动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明确各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责任人及安全职责,督促其执行。

  5、落实安全工作奖励和职责追究制度,负责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给予奖惩。

  6、审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向校长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7、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总体指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优。

  三、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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