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写朋友的作文300字7篇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卜钰豪。乌黑发亮的短发,圆圆的脸,个子矮矮的,说起话来温柔和气。我他之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一天早上,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天空中飘着朵朵白云。我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去上学。第一节是语文课,老师说这节课要写作业。我旁边的卜钰豪对我说:“刘俊甫,你能不能借一支铅笔给我用一下呢?”我高兴的说:“当然可以了,我们是好朋友。”于是我把昨天买白自动铅笔借给了卜钰豪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又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来到学校。我一进教室就对卜钰豪说:“把自动铅笔还给我了吧?”卜钰豪吞吞吐吐说:“我把自动铅笔放在家里了。”你为什么不带来了。卜钰豪又吞吞吐吐的说:“我把自动铅笔弄坏了。”我非常生气那一整天我都没理卜钰豪。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妈妈说:“怎么为了一件小事破坏了你和卜钰豪这几年来的友谊了。明天一定要:“和卜钰豪说一声对不起,知道了吗?”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来到了教室看见卜钰豪正坐位子准备跟我说对不起的。可是卜钰豪快了我一步。她对我说:“刘俊甫”昨天的事情真对不起。我昨天去文店买东西,正好看见跟你一样的自动铅笔,请你收下吧。”她又问:“我们还是不是好朋友了。”
虽然我很生气了。卜钰豪还给我的自动铅笔我把它放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生怕把它弄坏了。
这件事虽然己经过去很久了,但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好朋友,读书是我永远的乐趣!
我的好朋友数不胜数,有《安徒生童话》,它让我受益匪浅;有《三毛流浪记》,它让我白看不厌;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它让我牵肠挂肚,但是在这众多的书中《鲁滨孙漂流记》却让我对它情有独钟。
那时候我只有十岁,自己经常到书店买书,在那时候,店中的阿姨给我推荐了这本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心想:阿姨怎么给我推荐了这本书?看这名字,就有点像大人看的。那时我翻开了书,看了第一篇。我越看越有趣,就买了这本书。
从此,我心中的大英雄就换了人,本是岳飞,但现在换成了鲁滨孙。
我欣赏他漂泊在茫茫大海中的勇敢,敬佩他在荒岛的顽强生活中迸发出的智慧的火花。没有工具,没有吃的,没有穿的,没有住的,一切都是从零开始。鲁滨孙过着和原始人一样的生活,但他却成功了,他不仅生存下来,还以自己的勇敢重回文明世界,从而赢得了尊重。
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他让我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为何说最珍贵的是友谊,而黄金、珍珠、钻石等却只能为它做装饰?因为友谊联接起幸福。友谊是两个陌生人之间有力的桥梁,单纯而简单,简单而珍贵。
我信赖友谊,也相信自己。
第二天,我没跟她接触,好强的性格成为一项障碍。这时,我另外一个朋友小艺递过纸条,上面内容很简单:她和我永不绝交。我静静看着她笑,让我觉得有人可以依靠。我有很多朋友,但大多都跑到那个人那里,因为我决定退让,让那个人开心——当然时不时冒出“绝交”“和好”的情况。
友谊是一个人成功的一部分,而真挚的友谊是人所追求的,因为拥有它,人便成功了一半。
求爱的人得爱;舍身友谊的人有朋友;殚精竭虑而创造幸福的人便有幸福。
因为友谊,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彼此依靠,又因种种原因友谊会变得更加值得尊敬。
记得那个下午,我受到一种打击——一个我真心相待、无话不谈的朋友跟我说:‘’我们绝交吧!”——这也许对别人来说是小事,可对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因为我人挺好,朋友也挺多。而那个人是当时以来,我最珍惜,最热爱的友谊,以至于发展到她与别人玩,我便吃醋、不爽。——那天,我哭过,也思考过,也许是我做错了。
后来,我想过跟那个人和好,她拒绝了。那时,心口上的伤又裂开了——我又哭了,也许是友谊的残忍,也许是不甘心,但放眼现在,有人值得我去珍惜。与其盲目追求,不如把握现在。那种对友谊患有公主病、不珍惜的人,身边不会有真正的朋友。相逢一醉是前缘,风雨散、飘然何处。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挚的友谊不容易。因为友谊总需要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小亭。中等个子,一张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她的鼻梁高高的,眉毛弯地像一轮月牙。她总是扎着两根小辫子,走起路来小辫子就一摇一晃地,十分漂亮。
她学习很认真,总是喜欢独立思考。
有一次,我写完了作业,就去叫小亭玩。我来到她家,发现她愁眉苦脸的,我一问才知道是她是被一道应用题难住了。我看了看应用题,啊!这不是以前做过的一道应用题嘛,做的方法我还记得很清楚。想到这里,我便对小亭说:“小亭,这道题我以前做过,我来给你讲吧!讲完了我们早点出去玩。”
“不,我要自己做这道题,我相信我会把它做起的。”我一听小亭这么说,顿时觉得自己在小亭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想一想自己平时遇到自己不会做的题, 想也不想就让爸爸妈妈给我讲,好早点出去玩。小亭的这种精神感动了我,我便打算等候她。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一个小时后,小亭终于做出了这道题,她特别高兴,脸上露出了成功和喜悦的微笑。
她的这种品质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骄傲。
我走在用红叶铺的路上,不禁想起了表姐。我得表姐是一个乖巧,懂事又懂礼貌的女生。如今,我的好友们见我都要翘起大拇指来,说我有礼貌。这还要归功于我的表姐。
这还要回到4年前的一个寒冷而又热闹的一天——春节!
那天晚上,阿姨带着小表姐来我家过节。表姐给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和我,都准备了一份精致的礼物!大人们烧饭的烧饭,看电视的看电视,我和表姐一溜烟的钻进了我的天使乐园了,尽情的玩了起来: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厨房中传来了乒乓,乒乓的碗筷声准备开饭喽!我又是猛速到站,只见桌上摆放着橡皮鱼、红烧肉、田螺塞肉等美食,我看看美味佳肴,强忍住口水,终于开吃了。吃饭时,鱼鲜肉香害得我不停地吃,而表姐边吃,还边照顾手脚不利索的外公与外婆,把美味佳肴放入他们的碗中,并且还不忘举杯敬在座的各位长辈,我的心,而一颤一颤的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我目送着表姐从楼梯下去,不由自主的大声喊道:表姐,我明白了!我与表姐会意地笑了,两人不由自主地做了一个手势……
啊,表姐是一个多么好的孩子啊!
我的姐姐有一个困惑的脸。桃色的脸,黑色和柔软的头发附着在上面,如更清澈的水,像明星更清晰,鼻子小,精致的玫瑰色的嘴,这些都很有趣,眉毛很淡,朦胧,但是眉毛很好,是蛾,一种描述,相当古老的歌剧。 Gee,真的天使脸(魔鬼的身体不能达到,她只有两岁,肉可爱的!),加上甜蜜的声音,萌萌的表情,有被宠坏的手段,真的是一个天使见到所有的人害羞!
我玩了一会儿,好吗?我跳,来吗?我跳得很好,是吗? ... ...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让人口干,忙忙忙她是超人吗?不累?我高了,不是吗?我生气,不!哇哇我明显地长大了,她说我没有长得高......她哭了,哭是一种武器,长声音波让我充满了牙齿。好,长得高!我不得不恳求,她打破了眼泪,愚蠢跳跃,我跳高!我高了!是有点长,所以你只是没有看到!我说我不能笑。
深入:活宝
姐姐,我喜欢你,不喜欢我的母亲。 (母亲旁边听着它!姐姐你... ...)姐姐,谈论注射这个故事!听几百次!姐姐啊,我回去了吗?没有。
朋友从前,我认识了一个很有趣的人。他说话时的声音很大,总会让你觉得他想和你吵架。我和他在一起玩几乎就是四件事,下棋,到不同的地方寻做实验的材料,做实验或做小制作,摔跤。
最好玩的就要属摔跤了,我们俩摔跤是的过程很是特别,他踩我我压他。疼了就相对开心的大笑,我和他在一起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跳远,下象棋,还有家乡话。他姓吴,别的同学都叫他蛤蟆。但好景不长,在读五年级的时候我们俩因为一次小小的争吵分开了。
这次的`分开对我是个很痛的打击,因为我很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因为我们之间的友好已经有三年了,这段感情让我难舍难分。转眼间我们都已经上六年级了,我们俩现在还是同班同学,我每次看到他时都很想和他说说话,但总觉着嘴里有一块石头堵着,本来想说的可就是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俩见面都形同陌路。自从我俩分开后我再也没有心情结交其他的朋友了。
我真心的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和从前一样相互没有猜疑,没有隔阂,做个永远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