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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优秀12篇

2023-12-05 08:40:36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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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优秀12篇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1

  移交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20年月日。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苑8栋2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内的供电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从交接后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聘请物业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时全面交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交接给乙方的帐务,乙方发现有差错,乙方有权随时向甲方追还,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3、自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对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年月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2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花园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现该合同期限已届满,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

  现甲、乙双方就合同解除,并与丙方就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花园”的物业管理事务移交给丙方等善后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另行选聘丙方作为“花园”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于年月日正式接手“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办理交接,乙、丙双方应共同做好交接过程中的平稳过渡,以保障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后“花园”的物业服务质量。

  二.移交原则:

  1.乙方在管理和服务“花园”期间,向小区上手物业服务企业购置及新增的物品,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于20xx年1月4日前自行处置腾空。

  2.甲、乙双方同意按“花园”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函达双方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的要求办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交接。对于函中集团提出的保留处分权的部分,由甲方自行与集团协商解决。

  3.对于集团函达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中小区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丙方自行与集团另行协商确定后续管理事宜。

  三.移交事项:

  1.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三方于20xx年1月2日起至7日期间共同办理完成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移交接收,移交工作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由甲方监督和见证。

  2.于乙方在管理和服务“花园”期间,所产生的财务事宜,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按下列原则进行移交和处理。

  1.乙方未计提给甲方的花园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计人民币贰万元(¥:元)。

  2.乙方向业主预收的款项(含水费、物业费、停车费、公共部位经营收入)计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陆元(¥:元)。(详见附件1《花园预收20xx年度费用项目明细表》)

  3.乙方向业主预收的花园一至四期露天车辆停车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玖拾玖元(¥: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于20xx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应相互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协议签定日期:

  协议签定地点: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奥利华园13-- 18号商铺设置了营业网点,甲方为保证乙方正常营业做好保洁工作并方便用水、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议定台下收费标准:

  1、甲方每天负责乙方奥利华园13至18号商铺营业网点周围的.清洁卫生,并负责收集乙方清理出来的日常垃圾。

  2、收费标准。按面积计算收费,共有面积275平方米,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月每平方元,合计每月物业管理费550元,甲方出具《玉林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为收费凭证。

  3、物业管理费从年月日起计取,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在年月前缴交;从年起,每年分2次缴交,即每年1月和7月一次性缴交半年的物业管理费,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以下账户:

  账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4、在物业管理方(甲方)和物业收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本协议长期有效,如协议条款需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4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日签订《花园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现该合同期限已届满,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

  现甲、乙双方就合同解除,并与丙方就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花园”的物业管理事务移交给丙方等善后事宜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另行选聘丙方作为“花园”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于年月日正式接手“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办理交接,乙、丙双方应共同做好交接过程中的平稳过渡,以保障新旧物业公司交接后“花园”的.物业服务质量。

  二.移交原则:

  1.乙方在管理和服务“花园”期间,向小区上手物业服务企业购置及新增的物品,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由乙方于20xx年1月4日前自行处置腾空。

  2.甲、乙双方同意按“花园”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函达双方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的要求办理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交接。对于函中集团提出的保留处分权的部分,由甲方自行与集团协商解决。

  3.对于集团函达的“关于漳州市芗城区花园业主委员会有关花园物业移交的答复函”中小区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事宜,由丙方自行与集团另行协商确定后续管理事宜。

  三.移交事项:

  1.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三方于20xx年1月2日起至7日期间共同办理完成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事务的移交接收,移交工作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由甲方监督和见证。

  2.于乙方在管理和服务“花园”期间,所产生的财务事宜,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按下列原则进行移交和处理。

  1.乙方未计提给甲方的花园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计人民币贰万元(¥:元)。

  2.乙方向业主预收的款项(含水费、物业费、停车费、公共部位经营收入)计人民币肆仟肆佰壹拾陆元(¥:元)。(详见附件1《花园预收20xx年度费用项目明细表》)

  3.乙方向业主预收的花园一至四期露天车辆停车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壹仟肆佰玖拾玖元(¥: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于20xx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当事人应相互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协议签定日期:

  协议签定地点: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5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层号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授委托人/公司(签章)通达别墅庄园物业管理公司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6

  甲方: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业委会:

  日期: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7

  甲方:小区前期物业公司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艺墅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就艺墅小区物业管理交接过程中达成以下协议:

  一、关于物业管理费:甲方相关物业费收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解决,乙方正式进驻接管后从新制定物业费收缴周期,与业委会协定物业费收缴起止日期。

  二、关于专项费用: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就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与乙方交接,如此资金至今未使用,甲方应出具公共维修资金未使用说明,并加盖其公章。

  三、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应将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据,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结清,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保证无拖欠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到相关单位办理用户名称变更手续,将小区使用用户变更为乙方。

  四、在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如有队小区业主做出优惠事项的承诺,均应妥善解决。甲方向业主收取的押金(如装修押金、车证押金)应退还给业主,尚未退还业主的部分(附明细),应全额转交乙方保管。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已收取其他押金而未退或未列入转交明细的责任。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根据物业相关法规的要求,甲方有义务完整移交小区的相关设备、设施、通讯器材、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必要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小区内的产业资料、竣工图纸、业主资料、物业费收缴明细、小区各项租赁协议、各类维修维保合同、广告及其他收入支出合同等资料交付乙方,并办好双方的书面移交手续,为乙方能够继续管理好小区创造有利条件(附各项清单)。甲乙双方均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内涉及物业管理得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等运行良好,无任何故障,并由双方专业人员进行交接确认。

  六、甲方应提供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止的财务报表和往来明细依据,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乙方今后管理小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甲方所聘小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均由甲方妥善处理、安置,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秩序。

  八、在本协议签订前,由于小区的物业管理而发生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直至纠纷问题彻底解决。本协议签订之日,小区的物业管理即由乙方正式接管,乙方接管小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物业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设备交接过程中,如有短时间难以辨别的问题,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继续配合乙方对设备的检修、验收工作,确保交接无遗漏。

  十、本协议中如有未列出的其他问题由业委会协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业委会及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业委会:

  日期: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8

  物业公司(简称甲方):

  业 主(简称乙方):

  一、乙方在盛威鸿福园购买住宅房一套( 号楼 单元 户),房屋所有证号为: 号,房屋所有证上面积为 平方米。

  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推荐,现委托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住宅房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按照“有偿服务,高效服务”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物业公司职责

  1、负责整个小区的安全保卫(含24小时门卫,地上、地下停放车辆看管,安全监护,夜间小区内巡视)工作;2、负责整个小区环境卫生(含小区内道路、绿化带、各楼间清扫、垃圾清运)服务工作;3、负责整个小区内所有设施设备及各住宅公用部位的维修服务工作;4、负责小区内各住户水费、暖气费及公用设施设备电费的代收服务工作。

  三、业主的责任、义务

  1,服从物业公司的一切正常管理;2,按时缴纳有关费用;3,自觉遵守小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小区内的设施设备,保护清洁卫生,争做文明市民。

  四、具体协议事项

  1,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计算, 元月·平方米,有电梯户加收 元月·平方米(不含车辆看管费)。每月的 —5日在物业公司办公室缴纳。逾期 — 0日缴纳的,每月加收滞纳金 %;逾期 0日以上缴纳的,除每月加收0%的滞纳金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直至缴清服务费及滞纳金后,方可送水送电。 交房后第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元年,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可按市场物价浮动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必需经小区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服务费标准。

  2、进行装修的乙方一次性向物业公司缴纳 5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如不缴纳,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禁止施工。

  3、乙方在装修时不得随意拆墙、打洞,改变室内主体结构。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禁止施工,并责令乙方恢复原状。业主随意拆墙、打洞,改变主体结构未被发现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主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4、乙方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并缴纳车辆停放看管费(轿车 :60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30元辆·月;自行车: 0元辆·月),如发现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按(丢失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将私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对不登记备案的车辆按临时停放收取看管费,轿车:5元次;摩托车:2元次;电动车:2元次;自行车: 元次。

  5、对按时、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的业主,物业公司对其住宅安全负全部责任。如发现防盗门被撬,主要电器(提前在物业公司备案)丢失,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和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偕同片警到乙方家察看物品丢失情况,落实后,物业公司按(当时市场价减成新折旧)价赔偿。

  本协议签定后,乙方请将自家主要电器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方可履行上述条款。

  上述条款的赔偿不包括自家存放的现金、首饰、有价证券等未登记备案的物品。

  6、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及各楼梯间每日至少清扫一次,室外垃圾箱及时清理,不能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7、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绿化带应及时修剪,始终保持原设计的基本形状。

  8、小区内各种设施设备、道路、绿化带的维修有业主委员会对维修项目、预算审查,公布征求意见后,交物业公司组织施工。材料费、施工费按房屋所有权证上面积分摊到各户。

  9、住宅楼公用部位(含给、排水管道、屋面、楼梯、散水坡)的维修,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巩义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批转维修资金。该项资金转到物业公司账后,由物业公司组织施工。

  10、业主室内各类管、线等维修由业主自己负责。物业公司可采用〝有偿服务〞的办法,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

  五、违约处理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业主、物业公司、市场业主管理协会备案各一份。

  七、双方签字

  业主: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9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 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1、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2、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3、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4、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5、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6、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委托人:

  一、 按规定对住宅进行装修,并事先对装饰公司进行全面评价。

  二、 对受委托方的行为负有连带责任。

  以上各项双方认真遵守,如有违反,请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10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扩大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塑造物业品牌,实现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坦诚、友好协商,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承接物业管理服务业务。业务范围包括物业项目全委管理服务、单项物业服务及基于物业项目管理开展的多种活动。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于业务开展而进行的参观调研、投标活动、发票开具、劳动合同办理等企业业务。

  三、甲方同意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自主经营管理乙方开展的物业相关业务。

  四、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派为乙方开展物业业务总协调人,授权其决策和处理乙方物业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务。双方同意根据业务需要由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所派驻人员由甲方指派总负责人协调安排。

  五、甲方负责分公司工商注册、协助收费审批及行政部门手续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

  1、负责所开展物业服务(分公司业务)的收支经营并自负盈亏。

  2、负责支付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向税务、工商等各类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3、负责处理并承担所开展业务(分公司业务)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经济纠纷、员工劳动纠纷和其他所有纠纷导致的经济责任。

  4、甲方指派总负责人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派驻参与乙方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业项目,乙方就具体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标的额自行决策,前期运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投标后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期限内,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开具内部收据。

  九、甲方为乙方服务项目独立设立财务账目,物业服务方将物业服务费支付甲方账户后,乙方需持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正式发票向甲方支取其账户费用。

  十、本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业务存续期间除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废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业服务费总额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年月日,双方业务存续期间有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地址: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拓展、经营管理物业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一)

  甲方协调开发商,将甲方参与投资开发的各类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权交予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二)

  双方按比例分配共享经营利润。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

  月日—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可续签协议。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双方都必须对有

  (二)诚信原则

  双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执,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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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时间:20xx年月

  日

物业管理交接协议书 篇12

  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章 委托事宜

  第一条 合同双方

  ⒈业主方:

  ⒉管理方:

  第二条 委托事由及事项

  ⒈鉴于业主方对地处 市 路 号土地拥有 年以上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拥有一座建筑面积 M2左右的 (暂定名,以下简称“会所”);业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委托管理方为业主方的独家代理人对会所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指导,并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所需的全部授权。管理方本着对业主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接受业主方的委托,以业主方的名义来组织会所的运营。管理方按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为代理业主方而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管理方对业主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⒉双方合作实行目标管理制,月营业收入目标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目标总计不低于 万人民币。经营成本控制在营业收入的 %以内,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最大化,实现对业主方的效益回报。

  3.作为对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补偿报酬,管理方将以效益管理费的方式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即:管理方每月达到营业目标后,超额部分按效益管理费用的计提方式计提。

  4.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管理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延长管理期限。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业主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管理方经营管理要求的会所交给管理方,业主方不得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经营管理会所或会所的任何部分,;

  第四条 业主承诺:只要管理方不违反本合同,业主不根据其所有权人的权利而提出要求,妨碍、排斥或滋扰管理方的经营,保证采取一切其有能力采取的行动保护本合同授予管理方在期限内平静地经营管理会所的权利和特权;不采取任何有损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权利和特权的行为。

  第五条 业主方可推荐人员担任会所业务岗位的工作,但须经过管理方的统一考核,由管理方聘用上岗。业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过业主方的其他成员、代理人或代表参与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也不直接对其推荐人员进行管理(财务的任职除外)。

  第六条 业主方通过与管理方定期会晤的方式,对会所的经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行讨论,为经营管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共同创造条件。

  第七条 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业主方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业主方在会所内消费,管理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计入内部帐目,作为效益管理费的依据。

  第三章 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模式,制定和建立运作标准和程序,对会所进行管理。这一系统化工作主要包括:

  ⒈与会所品牌相对应的经营管理的理念、政策、营销战略和策略、个性化管理及服务项目的设置。

  ⒉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质量控制系统。

  ⒊设定会所各功能运作,包括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工程、保安、工作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对营业收入与费用进行监控与指导。

  第十条 委派会所的经理作为管理方的代表和业主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一条 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业主方推荐到饭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管理方考核、认可后,由经理聘任。由管理方负责设置饭店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并可根据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开除、解聘或解雇上述人员。(岗位编制及工资额另附)

  第十二条 经理享有组织会所经营的权力,此种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

  ⒈制定会所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业主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⒉制定会所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3.决定信用政策,并对客户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尽其所能收取各类到期应收款项,对逾期应收款要进行催收、查问,直至在需要或必须时,以管理方或业主方的名义对其进行诉讼。

  4、管理方根据业务需要和事先规定,拥有向会所重要客户、业务来往人员免费或优惠的审批权,以利于会所经营工作的开展,但客户、人员名单后当定期经过业主方审批方可生效。

  5、负责经营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管理方有义务通过与业主方定期会晤的形式,向业主方通报经营管理状况,听取业主方对会所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议与指导,在本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则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四条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从管理方经营管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开始计算收取,每月 万元为基本营业目标,超额部分至 万元内按营业收入的 % 计算提取。 元以上的部分按营业收入的 %计算提取

  第十五条

  ⒈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15天内,业主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报表,阐明该月份营业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内部计帐额)和该月份应付的效益管理费。双方确认后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管理方。

  2.对因业主方持有异议部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而引发的管理费支付问题,业主方和管理方通过定期会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精神,讨论并界定清楚。所有应付管理费最迟应于财务提交报表后1个月内付清。

  第五章 饭店的更新改造与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管理方为了确保良好与安全的经营条件,对会所进行按规定的折旧年限更新改造及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涉及饭店工程的费用按下列规定记入饭店帐薄:

  ⒈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属经营费用;

  ⒉固定资产的更新、大修、增添等,归重置固定资产费用,属业主费用。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会所的全部资产属业主方所有,会所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业主方拥有或承担。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抵押或处置会所资产。

  第十九条 管理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会所的资产。但不得用会所资产、信用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不得出借营运资金,或用营运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炒股等。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方如需对会所的固定资产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六章 影响合同执行的因素

  第二十一条 业主方转让

  1.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方式的出售、或是业主方失去50%以上公开发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视作是转让。

  2.在没有得到由被转让方提供的、管理方能接受的书面约定之前,业主方不能签署转让文件。在该书面约定中,被转让方要作出承认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

  3.根据管理方本身的判断、发现,如果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控制的或控制它的单位,是管理方的竞争对手或至少达不到作为业主方的信用价值时,管理方可以选择在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合同。

  4.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转让而终止的话,业主方要承承担向管理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为管理方全年度管理费的2倍。

  第七章 终止

  第二十二条 如果在任何时间,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的话,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⒈管理方或业主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管理方由于业主方无力支付应付的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及应由业主方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费用,而且在业主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因某个理由终止或到期时,管理方有权从会所撤走所有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制定的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收据;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软件以及其它在经营和管理会所时使用的属于管理方及其成员的财产;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业主方、管理方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义、用语表、一览表等)和补充协议、修正协议类文件,经双方签字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方: 管理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附件

  定义(用语)一览表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以下规定为准。

  一、“会所”是指位于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中餐包厢; 间棋牌包房。

  2、会所所属的各类餐厅、咖啡大厅等

  3、会所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5、会所经营所需的给排水、电力、煤气、通讯、消防、安全监控、空调、卫生、厨房、冷藏、音视、电脑等系统设备。

  6、会所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⑴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包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⑵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器具、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⑶会所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印刷品等。

  三、“营业收入”是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定义的、经营会所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四、“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饭店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和营业性费用后的余额。

  五、“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经营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原材料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七、“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⒈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⒉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⒊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⒋在计算会所经营利润时,以下各项不包括在“经营费用”之内。

  ⑴固定资产折旧;

  ⑵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⑶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⑷土地使用费;

  ⑸房屋使用费或房屋占用费;

  ⑹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⑺财产损失保险费;

  ⑻贷款利息支出;

  ⑽饭店业主方经费;

  ⑾管理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⑿受业主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⒀其他经业主方和管理方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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