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笔记【必备12篇】
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08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10,中国才终于获得的出版授权。看来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使人觉得金灿灿的舒服。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把书面展开,轻抚书上的一个个跳动的文字,把我引向各个无忧之地,
5岁时,我每天晚上便在睡前听妈妈讲着半个小时的童话故事,我听着听着,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气愤填胸,时而又泪如雨下。
可到了上小学一年级,一人了字的我,开始朦朦胧胧的自己读童话故事了。当我读《白雪公主》时,读到公主被皇后用毒苹果毒死了时,我不经泪如泉涌,在读到公主被王子解救之后,我便开心的手舞足蹈。
到了小学中年级,童话再也满足不了我的好奇心了。我每天都会读上一个小时的书,我看书的视野已经转移到了那些中外名着上,那些友爱、恶毒、可怜,早已贯穿了我的心灵,让我有无限遐想的空间。
读到《信任》,我就不能自已。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重要啊!人与人之间相互需要信任;商人与顾客之间也需要相互信任;当然,同学与同学之间更加需要相互信任。《信任》这部书,我看了第一章,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绝望?是警察对犯人与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幡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每天都看着不一样的书刊,所以我特别享受那读书的时间,使我废寝忘食。等读到后来的内容时,我觉得,我的心已经被那个姑娘“俘虏”了……
之后的一年里,我已经可以读那些长篇大论大的书了。我与岳飞握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柳永,与他一起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我与五湖四海人谈笑风生,欣赏诗山词水,开始与书合二为一。八千里路的云和风,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的心灵深处。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在艺术的世界中,我倾听着每一个跳动的音符,在慢慢的道路中,书,将成为我最忠实的伙伴。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花袜子造灯塔
好词
幸亏糊涂嘀咕惊叫麻烦关键磨蹭
回头碰巧训斥支开糟糕约定辩解
急匆匆盘算着掩饰道热心地惊讶地
吹牛道美妙的闹哄哄怯生生气恼地
威胁道懒洋洋凶巴巴呱呱叫嘟哝着
五颜六色气喘吁吁劲头十足满头大汗
不慌不忙又推又拽瓮声瓮气小心翼翼
兴高采烈臭名昭著自言自语一本正经
不紧不慢嬉皮笑脸
好句
1、可是,艾迪熊的姿势为什么那么奇怪?他使劲弯着腰,鼻子都快贴到地上了。
2、他又推又拽,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这块积木一动也不动,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似的。
3、反正提灯也保不住了,花袜子干脆找了个借口,把提灯还给他的朋友。
4、花袜子给八音盒拧紧发条,想来点儿美妙的音乐。可是八音盒还没唱,树下却传来很吵的叫声。
5、花袜子叹了口气,把它抱到木马上。
6、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小鸭子从木马上摔了下来。木马那条松动的腿,禁不住摇晃,忽然断开了。
7、一切重新安静下业,花袜子总算松了口气。可是似乎有点太安静了,花袜子心里犯起了嘀咕。
8、花袜子把窝翻了个底朝天。
9、花袜子磨蹭起来就忘了着急。他一边吃饼干一边找袜子,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10、他一眼就看见宝贝袜子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下,好像已经躺了很长时间。
11、花袜子的心情一下子就好起来了,因为朋友们真的都在等他。如果下次反过来,朋友们让他等得太久——比如说让他等十分钟以上,或者让他两次数到五——他已经想出无数捉弄大家的办法了。
我的感悟
读了《花袜子造灯塔》这个故事,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淘气可爱的花袜子小乌鸦。他撒谎说没捡到好朋友艾迪熊的提灯,但最后还是友好的还给艾迪熊了。知道做错就改还是好乌鸦。
读了《花袜子当保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花袜子小乌鸦是个热情的小动物。我也知道被别人关心时会感到心里很舒服,也知道了关心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我知道了要想得到别人的关心,自己首先要想着去关心别人。
读了《花袜子爱迟到》这个故事,明白了和别人约好的时间一定要准时到达,要不会受到朋友的捉弄。
在现实生活中,如里不守时,常常会给他人带去麻烦,自己心里也不好受。读了这个故事,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守诺言的好学生。
梭罗的《瓦尔登湖》,有一种治愈的魔性,是一种来源于自然,又回归于自然的治愈能力。全书浸润在一股简单而又真实的气氛之中,恬淡宁静,让人的心灵甘于沉寂,于无声处体悟那种徜徉于山水竹木的诗远情怀。
在他的笔下,瓦尔登湖仿佛拥有了生命,那座小木屋,不仅满足了读者的幻想,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拷问心灵的场所,一个在物欲横流时代里的中流砥柱。梭罗生活在一个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的时代里,科技进步带来的物质享受让许多人都迷失了方向,甘愿沉沦在城市里,以牺牲自由和践踏人与自然的平衡作为代价的。作者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弊端,并决定用自己的努力,去唤醒沉睡在人们心底的,尚未泯灭的良知,进而改变那种重物质,轻精神的浮夸世风,从而完成一个时代的救赎。
隐居避世可以说是一种逃避,一种对于现实宣泄不满的表达方式。不同于五柳先生的桃源卧梦,篱菊养心,这种身处时代洪流之中,而无可奈何的无力感,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五柳先生的避世是一种隐晦的入世,他无时无刻不想重回朝堂之上,为了他的理想而坚持着,看似平淡的外表背后是一颗火热的炎炎赤子之心。而梭罗则不同,他的远离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深深的绝望。这种莫名的痛苦无从言说,别人不懂,也不愿意懂。他唯有向自然倾诉,像那一片蔚蓝的,毫不参杂半点尘世渣滓,空明如洗,澄澈似练的瓦尔登湖倾诉,诉说着他那绵绵不绝,如泣如诉的动人回目。
遇见瓦尔登湖,是梭罗的夙愿。别人称他“自然随笔的创始者”,倒也是名副其实。在康科德的小木屋里,他完成了他的超验主义的实践,在这种依山傍水的环境里开始他的灵魂之旅。他相信自然是有灵性的,必然能够读懂他的心声。到处胜业化气息的城市里,自然早已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人们为了活着四处奔波,这一切让他感到窒息,生发出对于生的恐惧。为此,他选择远离,选择了牺牲优越,地位,以此来成全精神的完全解放。他曾经说过:“你走出了失望之域,又走进了绝望之乡。只有我们醒着,黎明才是黎明。”多么贯彻人心的肺腑之言啊,这种苏格拉底式的旷达与自信,鼓舞着一代代人勇敢追逐心灵的光明。
透过《瓦尔登湖》,梭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真实的幻境:寂静,空灵,人与自然和谐相依。这不仅是对于现实的抗争,对于未来的展望,更是作者为人类所勾勒出来的一种理想的思考模式。人来自于自然,终归于自然,必然要凭着一种皈依自然的勇气,简简单单的生活,而不识延残喘地浪费它的馈赠。他用他那细致而又精微地笔触讲述了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真实,并且自然。
终于在各种晦涩难懂和初感兴趣以及不断强迫自己的过程中读完了。巨大的孤独感和沉重感,六代人重复孤独与衰败,给人一种无力挣脱的宿命感,所有人在孤独的宿命中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挣扎,老何塞的探索求知,上校的反抗斗争,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潜心专研,奥雷里亚诺第二的放纵滥情,贝丽卡情爱孤独,贝丽卡的自相矛盾,乌拉苏尔的热情坚守,最终都走向一样的结局,孤独。所有的挣扎都没有意义,都是周而复始的从有希望,用自己的方式抗争孤独,到自闭,到被人遗忘,再到走向死亡。这种无法挣脱的宿命感才让人真正感到结局的悲凉。
感叹于作者的诸多文学才华:
一个是在对细节的把控上,比如橙色圆盘代表死亡的预兆,蓝色的墙壁,蓝色的选票以及蓝色的信封所代表的新事物对小镇的吞噬,上校心中那个父亲带他看冰的下午,何塞阿尔卡蒂奥脑海里被看到枪杀刑行的场景,不断重复的三千人死亡,贯穿全文的羊皮卷,乌拉苏尔口中的猪尾巴孩子等等作者有意刻画的细节,都让人在这漫长的百年事件中找到了连接点,前后的对比与衔接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
二是作者的想象力,隐隐约约终于好想知道一点儿魔幻现实主义的含义了,基于现实,用丰富的想象力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巨大的百年孤独,对虫子,蚂蚁的诸多细节刻画,对不同的人的孤独的想象力,对每个人死亡的不同形式,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又不千篇一律,引人无尽的思考。
三是作者对于孤独的刻画。不曾感到突兀和雷同,对于神态描写和语言描写着墨不多,看似冷静周到的第三者叙述反而增加了悲凉的色彩,给读者更深刻的反思,无论是夸张的环境描写还是细节刻画都恰到好处,世上再也不会出现第二个百年孤独了。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明白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就应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种植徽窍质档挠∩渎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十分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但是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就应能够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明白。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能够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十分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明白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先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题记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于一九八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马尔克斯很重要的原因是于此书的创作而来。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本书人物关系复杂,但作者的用词精准及别具一格的人物塑造吸引读者阅读兴趣。本书的线索应是梅尔基亚德斯,他的预言以及家族人世世代代都苦心翻译的羊皮卷。或许这便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若你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也无法想到结局。
《百年孤独》的最后一代人,还未得以啼哭便被蚂蚁吃掉,这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这如同家族的祖先出生时一般。这样的情节,怎能不令人震惊?而经典之所以能被人们一代代传诵不仅仅只是辞藻华丽,情节环环相扣。更重要的是其背后蕴藏的含义,不仅适用于作者创作背景下的时代被用于今天也无不妥。就是在不知结局是如何时要好好生活。即使生活处处不如意,但在最终的时刻没到来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布恩迪亚上校去世时,他的感受。每天都是星期一,每一间屋子都是一样的,若要说这其中的`寓意,恐怕是说若你一直虚度光阴。那么时间对于你来说,只不过是一直停在那,因为每天都是星期一。若是每天晚上的星辰都是一个模样,那么天空就显得单调。那些仰望星空的人眼里不再有欢乐只存在着,一如昨日的呆滞;每天早晨的光束爬进窗户都以同样的角度同样的线条感,但人们却无法察觉,并且从中跨出来,那是何其的悲哀。但就如同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也就是本文的题记来说:“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每天的日落都是一样的,真正改变了的是你的心灵,在于昨日的沉淀,以及明日的幻想中存活的今天是你看世界的角度。”
在坎坷中奔跑,在欢笑中遗存,痛苦飘洒一地,泪水沾满衣袖。我们累,却无从止歇,因为这世界还在走。那些为追求一时的爱情而迷失了自己的人们,爱情也抛弃了他们,只剩下对对人性的考验;那些心中想掌控一切的人,到最后只是被遗忘在角落里,当人们发现她时记起他名字的人,只有坟墓中的人;那些生活在自我幻想生活中的人,最终被蚂蚁吃了去。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还。”
孤独不可抗拒,但依然向阳生活,传言看《百年孤独》孤独百年。我看过《百年孤独》,还不止一遍,那是不是会于千年时光之中也只能孤独?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流派的经典之作。作品通过描写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离奇和不可思议的经历,以及这个家族建立起来的马孔多镇一百多年的变迁,再现了一个灾难深重的拉丁美洲的历史图景,为读者展示了色彩斑斓的魔幻世界。当然,也锻炼了我们的耐心——长到记不住的姓名、为表尊重纪念重复的名字,能看完这本书的人都值得为自己点赞。
小说着力描写了马孔多人特别是布恩迪亚家族中人的孤独感。他们冷漠、疏远、缺乏交流、相互猜疑,麻木地在时间的轮回里度过他们的一生。在这一群孤独病患者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撑起这个家族的老祖宗乌尔苏拉伊瓜兰,因为她足够特别,她的身上有着与其他孤独者无法比拟的超越性。
社会之所以能进步,不是在于人类的知足常乐,而是人们的不断追寻、不断超越。具有超越性的人往往是孤独的,类似于“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他们站得高,望得远,看到了同时代人所不能看到的事物,常人是不能理解他们的,所以他们注定是孤独的。比如,王安石。人的超越性其实就是一种本能的意识,潜藏在每个人的深处,同时,它充满旺盛的生命力和情感,必然会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志,使人不断去打破陈规、争取主动权,去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生活。然而,这种抗争必定会引起社会的不满,矛盾就产生了。
王安石变法也正是因为这种抗争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产生了矛盾,故变法失败是必然的。同理,戊戌变法也一样会失败。人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的,必然会受到社会秩序约束,只能在社会秩序允许的范围进行活动。一旦人有了超越性,脱离了现有的秩序,那他必定会与周围的环境脱裂、格格不入,只会成为一个孤独者。乌尔苏拉就是这样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
马尔克斯赋予乌尔苏拉许多美好的秉性和特质,比如勤劳、干练、务实、有主见等,但她没有什么文化知识,也不懂很多深刻的道理,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把她的一生献给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儿女与丈夫。她的一生是与布恩迪亚家族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从第一代到第六代的发展、兴盛以及衰败,她为建立一个充满温暖、快乐与衣食无忧的家努力了一生,奋斗了一生,耗尽了一生。这只是她的一个理想,但她用她的一生去实现这个理想,即使在她眼睛失明后,她也还在耕耘自己的理想,创造她心中的美好家庭。这其实反映了她性格中的超越性,然而她这理想中的美满家庭生活并不是社会中通行的生活方式,没有基础。所以她的理想社会便只能是梦想,不能实现,她只能是一个超越中的孤独者。乌尔苏拉活了一百多岁,她在自己的一生中独自挣扎,从没有放弃过要超越现实、实现理想的念头,可现实对她总是残酷的,一次次背弃了她,最终,她在挣扎中留给世人一个心痛而又孤独的身影。
我想,要是乌尔苏拉从一开始就知道她的理想无法实现,她还会不会坚持去追逐梦想?若不坚持,她是不是就有可能成为这家族中唯一逃脱孤独命运的人?依乌尔苏拉的性格,知不知道自己的命运结果如何于她而言并不重要,毕竟她的悲剧就是与她性格中的“不肯向现实生活妥协与坚持”密切相关的。
孤独是生活的常态。纵使知道终己一生抑是难逃孤独,也愿自己能高歌往前进,向阳而行。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
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相信不少朋友都听说过《百年孤独》这本书,该书是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的长篇小说,主要通过对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小镇马孔多的兴衰感应了拉丁美洲风云变幻的历史。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老实说,我是先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才开始看这部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的。相比于《霍乱》对高中时代的我的冲击,对我人生观以及爱情观的重塑,《百年孤独》倒没有什么神奇得让我内心一震,身体发抖的惊喜。假如没有《霍乱》在前的铺垫,我是万万不可能静下心来看完这本略显枯燥的书籍,一是人名是这么的多,前后的跨度又这么长。这如《禁色》之书,让我下着性子看完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一样,因此没有前者的共鸣,我无法直视其中那震惊时代的灵魂。
在《百年孤独》里,我记不清这么多长的名字,只记得第一代族长因为精神失常,被拴在树上几十年而死,有一个横穿整本书的吉普赛祭祀,让幼年时的上校看见了冰,还有第一代族长夫人,掌管家族分内的事情,逐渐失去权力,被家里淡化存在,直到漠视。
我记忆之中,尚存的,仅记得第一代家族的事迹,后面的倒有些忘记了。
马尔克斯是一个擅长写情爱的作家,这本书跨越南美洲近两百年的历史,我觉得都是感情在其中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感情描写者,但他不是一个好的写爱情的作家。他写的爱情,是在于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他写的几乎总是两情相悦,然后受了磨难,既而分开,他远远低估了人类对自身愉悦与感情之间的权衡,更高估了人与人之间的忠贞,他对六十年后再见,仍能旧情复燃的罗曼蒂克深信不疑,这是他在《百年孤独》与《霍乱》中处处表露出来的作家个性。
对于感情上的感知,他没有王家卫那样看得透测。
在网上有一个流传得很广的都市传说:在你二十岁后遇见的人们心里,各自早有所爱。因此以后的人们即使见到另一个爱人,也心有不纯。王家卫在电影里最爱表现出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事实:几乎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思想在《堕落天使》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藏着一次主动离开的后手,并非只是听对方诉说怨言,提出离开。
而马尔克斯却不同,在《霍乱》中,他写两个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在挂着黄旗的船上再续前缘,在《百年孤独》里,他写每个失去所爱之人的人都孤独过日,终生不婚。
上校的妹妹因为钢琴师死后,于是终生不嫁,上校因为妻子死后,于是孤独终老。这是一种与人的本能相悖的现象。人会一点一点地删除痛苦,接受新欢,这是通过了历史与现实双重考验的优异成绩者。而能坚持不渝的,除了脑子有问题的艺术家,便只有过分偏执的完美主义哲学家。
马尔克斯在成名后,曾拜访过自己还是青年时代的女神——嘉宝。但这时的嘉宝已经年岁垂老,看上去普普通通,还是一个晚年悲惨的老妇人,一切风情都碾碎在岁月之轮下。我怀疑,马尔克斯因写《霍乱》,不无与此有关。
在外国影史上有部经典的《时光倒流七十年》电影,这部电影的原小说作者是看见了女演员亚当茉莱的照片,顿时一见钟情,于是创作了这本想象出奇的魔幻小说。里面说到男主角也是对女演员一见钟情,于是想方设法想穿越回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去见自己的爱人。根据一个教授的意见,他靠想回到了过去,就是在床上“想”,然后如愿以偿。我去查过那位女演员的照片,流传下来的很少,不出意外的,我也一瞬间的心动了,像作家说的那样“看着这幅照片,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我在这件事情上,与马尔克斯产生共鸣,年轻时代遇见的披花印月是所有男人无法绕过去的坎。
马尔克斯在采访中认为《百年孤独》中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缺乏感情。我倒不觉得如此,我觉得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感情过于丰富。
上校的妻子死后,他与多个女子有染,生下了十七个脸上有印记的儿子。他参军报国归来后,面对着满城的香蕉与火车轨道,天上下着工业化的酸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造着手中将完未完的小金鱼,像极了那个生活在南美洲,名字被世界各地的人们用不同语言称呼的马尔克斯。
被誉为“魔幻现实主义”巅峰之作的《百年孤独》就是这样一部这么难有着独特算了算了思想和审美我说进来西爪子价值的小说。
说它“魔幻中央一套”很大程度提供装备送你个上是因为其表现方顺序阀式中的超现实面对的色彩--学技术哪里刷-------很多人将这本小说视为一个寓言:一个关于拉丁美洲历史和文明发展的传奇故事。
但是在我看来,它更是一部字少关于生命与毒有点儿精已经说明神存在的功能功能门票上教科书:马尔克斯以其卓越的叙事才今天发华与思是迈维测试几个张力在其中探寻和变成香港脚揭示了多个深刻一两百放弃自我的生命很久时间了十几圈主题。
死亡:一场无声的“黄花暴雨”
“死亡”,是一切生命哲学的核心话题,也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一多希望你种宿命。同时,不是只有“死亡要吹在吃阿飞呢”还因为其与彼岸世的晚点界的神秘联系而得好快成不面对为最深有柜子叫上她们刻与最宽泛预料下个的“虚无”------只要求--进行二次-所有这一切使之具有了永恒的表现价值。
在《百年孤独》中,“死亡”正是一个贯穿始终的醒目主题。
在叙事的层面,这个关有事无事于操作吖生命等级的我带你故事就是从一场死亡事件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