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300字合集10篇
这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方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能够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能够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仅会“切切察察”还明白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明白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明白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能够想像到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能够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叫《小屁孩日记》的书,这本书有很多很多的故事如:开学日,道歉日,作业公司等,每个小故事都对我有很多启发,要自食其力、要诚实守信、不要以大欺小等。
我给大家讲讲我认为最有意思的一个片段,故事讲得是米多和金刚和他们军训教官发生的事情。军训第一天见到了一个很黑很黑的教官来到同学们面前,看见教官大家都不敢动和说话了,只有米多和金刚两个调皮鬼在下面议论我教官皮肤黑像包公,还笑出声音。这下可惹恼了教官,教官罚他们绕着操场跑5圈,五圈这么大的操场跑的他们是浑身冒汗,眼冒金星呀。还没有缓过神来,教官让大家集体开始叠方块被子,这种事情对平时在家里经常叠的孩子到来说很简单,但是对米多这个小懒虫来说简直好难呀,但是他想到了馊主意,让金刚帮他叠。不过他的小聪明还是被老师识破了,让他一直练习叠被子直到达到要求。通过米多的努力,他在叠被子比赛中还取得了前三名呢?
我通过文中一段一段的故事,体会到了什么事情不能偷懒,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坚持不懈。要多多开发自己潜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好的。
孩子离开家到学校住校了,有时间作些其他事情。今天,在新浪翻“恋上一只鞋”的时候,不经意看到有条评论说“不如第三种爱情”写的好,就找来翻看介绍,觉得有些兴趣,于是往下看。不曾想,一口气看到了结局,真的写的很好!
爱情往往在不经意的时候打动心扉,可是要不要开始,如何结局是每一段感情要认真面对的问题。书中的主人公邹雨最终还是做出了难以割舍的决定,真的不容易!我想,每一个人面对爱情和婚姻的不可同时兼得时,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是可以理解的。正如作者在最后写的那样:“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别怪我太残忍,不合时宜的爱情,基本上都是同一个的下场。
选择一段感情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结局,用坦然的心去迎接,在该停下的时候不要纵容自己,爱情有太多不理智的东西。
最近,我在读世界名著《格林童话》。一拿到书,我就被书的封面给吸引住了,翻开目录,《白雪公主》、《灰姑娘》一个个小时候妈妈讲的故事都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写的,听老师说它是一本流传了上百年的世界名著。书中,最吸引我的是《三位森林仙子》的故事。内容主要是讲两个小姑娘在冬天去摘草莓。她们迷了路,走到了森林仙子的小屋门前,一个小姑娘向森林仙子问好,并把食物分给她们吃,又帮小仙子们打扫门外的积雪。懂礼貌,善良大方、心眼好,得到了小仙子们的祝福和奖赏。而另一个小姑娘一见到小屋,就愣头愣脑地闯进屋里,只顾自己吃东西,也不分给小仙子们一点食物,也不帮助劳动,还说自己不是佣人。就这样自私不帮助他人的坏心肠,受到了小仙子们的惩罚。
阅读完这篇故事,我非常喜欢那位懂礼貌、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其实,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尊敬师长,热心善良,团结友爱,用宽大的心胸帮助别人,这样不仅能够让别人快乐,自己也能感受快乐的滋味。
小学生感恩故事全集》,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小学生感恩故事全集》,这本书极让我感动。
其中有一篇讲一位母亲生下了一个没有耳朵,先天残缺的男孩,只有采取手术的办法来改变这种状况。母亲的头发长到披肩的时候捐献耳朵给男孩。男孩一直不明白:“是谁给了我耳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知道是母亲给了他耳朵,但是他已经无法给以任何的补偿。读完这个使我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
《鞋》里的父亲为了送儿子到遥远的城市上学买了一双廉价的皮鞋,那是父亲生平第一次买鞋,怕穿布鞋到学校被人瞧不起,怕儿子尴尬;儿子在城市上学念书除了兼职赚来自己的学费也赚来了送给父亲的一双真正的皮鞋,父亲接过皮鞋时哭得像个小孩,因为儿子长大了,儿子理解了父亲的苦心,那双皮鞋父亲一次也没舍得穿,“那是小五子的心。”
最让我感动的一篇故事是一位名叫苏丹的妈妈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付尽自己的一生。苏丹为了照顾妈妈,付出了别人想不到的艰辛,而她是这样说的:“照顾她,不是报恩,而是爱她,是她用无私的爱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更使我懂得去爱人。”看到这里的时候,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哭了。
从这几篇文章里让我感受倒了母亲的爱是伟大的,是母亲您给予了我生命,教育我成人,让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我感谢您!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学习,将来报答你们。我永远都无法忘掉对母亲的那一份情……
我最喜欢《可爱的骨头》这部电影,满满的全是爱,很少有电影给我想哭的感觉了,很少有电影能让我在情感上非常的压抑,他做到了。但是这部电影似乎没有做太大的宣传,我没有看到很多的宣传报道和电影院的大画幅海报,悄悄的来了,似乎象电影中的父爱一样,慢慢的来,但是来了之后就再也挥之不去,越久越浓。
台词很朴实,故事情节只有在苏茜的妹妹进入罪犯屋里时候才感觉有了一点点紧张的感觉,整个电影一直沉浸在一种绵绵的来自苏茜的絮絮叨叨的自诉中,她只是在低低的讲自己的悲惨故事,但是片子却定位在明亮的祥和的基调上,去衬托那份纠缠在一起的永远也讲不完的爱,正因为这种祥和的爱却隐藏着悲残的故事,叫观者心里一直有一种难过的情绪。
也许导演在讲诉或说在宣扬一种家庭的爱,我看到了姐妹之间、父女之间、夫妻之间甚至恋人之间那种至诚至敬的爱,纯洁的无可挑剔!即使有一些像哈维那样的丑恶的东西,也无法改变那种爱。
很多很多想说的话,重要的是电影告诉了我们什么,一定要爱自己以及周围所有爱和不爱自己的人,每个人的周围都有那么多的纯洁的爱,来自父母、兄弟姐妹、恋人、朋友……
向伟大的爱致敬!
故事发生在一个矿场,由于一次爆炸事故,一名矿工被炸身亡。矿工的妻子不但很悲伤,而且还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她丈夫生前所在挖掘班的班长建议她到矿区卖早点来维持生计。于是,矿工的妻子每天早上到矿区去卖馄饨,无论刮风下雨,总有不少于12个客人来吃馄饨。数年之后,班长因病去世了,他交待他的妻子一定要接替他每天早上去吃一碗馄饨,就这样,12颗爱心传递,这12颗爱心穿越了岁月、时光,经过十几年的岁月更替,缀成一条永恒无价的爱心项链。
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虽然无法看到,但通过自己的行为,能够带给别人幸福和温暖;每个人都有照亮别人的机会,只要你付出行动。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但要十几年都坚持做好事,就很不容易。我在公交车上总会给年纪大的爷爷奶奶让座;每次看到阿姨打扫小区卫生,我总会帮她干点活儿;看到行动不便的人,我总会主动上前帮忙。
学习了陶校长的演讲后,我对这篇课文有了很大的感触,最主要的是陶校长给我们讲了“每天四问”,分别是:健康、学问、工作和道德,我对健康最有感受。
因为健康是生命之本,有了健康的身体,我们才有学习的本钱去寻求幸福,实现崇高的理想,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有了钱也没有用。例如老师说的,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健康,生了病,住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有了钱也不能自由自在地花用,在这一方面,使我懂得了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要想身体健康,就离不开自觉持久的锻炼,离不开科学合理的生活和作息。我们要养成每天跑步的好习惯,因为这样锻炼自己,身体才会健康。在学校里,我们的老师和学生都要做操,这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汤姆以其栩栩如生的顽童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它描写的是以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浪漫的美国生活。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
汤姆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寄养在姨妈家里,在姨妈眼里,他是个捣蛋将军,而自己却又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孩子。汤姆本人则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在那个年代,汤姆有一点叛逆,有一个梦想就是去当绿林好汉。在他们的头脑里,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在此次冒险中,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汤姆成了这三个离家出走的孩子的领袖。逃到荒岛后,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丧礼了。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汤姆,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梦想,有用去,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被别人的捆缚住。
今天,我读了一篇故事,它的名字叫《富翁》。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叶圣陶,叶圣陶是现代著名的作家、教育家,原名叶绍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
有一个地方的孩子还在摇篮里的时候,长辈就教训他们:你们要克勤克俭的过日子,钱越多越好,这样你就是大富翁了。一天,一个石匠为了给大富翁造房子,到山中采石头,发现了一个大宝库,他叫全家人都来挖金子,到了天黑,他超过了最富的富翁。过了几天,消息传开了,大家都来挖金子,成了富翁后他们都想穿华丽的衣服,到了服装店,可店关门了。
没过几天,大家的粮食都吃光了,很多人都要到粮食店买粮食。可是,粮食店的老板带着金子也要去买粮食,因为他家的粮食也吃光了。到了后来,富翁们都躺在床上,全身一点劲也没有了。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在田间直立的是玉蜀黍秆,贴着地面蔓生的.是甘薯,栽种的一点空隙也没有。可农民成了富翁,他们有的是金子,都预备过尊贵舒泰的生活,已经有好些天没去浇水、锄草、除虫了,那些杂粮枯的枯,烂的烂,蛀的蛀。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一定要勤劳,如果成了富翁也要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