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协议书(精彩12篇)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二轮摩托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该摩托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摩托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协助乙方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一辆车出售给乙方。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成交价(大写)元,(小写)元。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定金元。
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前所发生的一
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后所发生的一
切债权债务及大小交通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年月日时
车主: 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址: 电话:
买方地址: 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行驶公里: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第二条:汽车质量: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
第三条: 汽车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元)。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 车辆过户:
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安户、过户手续,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六条:
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年月日时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第七条: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第八条: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售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一辆色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记日期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
于年月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过户手续后,乙方将车款一次性付清,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它因素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由甲方承担。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七、如签字后有一方违约,由法院判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二手车交易协议书合同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 址:买方地 址:
车主电 话:买方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 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 里:
发动机号: 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买卖合同范本。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 该车在20年 月日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任丘办事处)仲裁解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车交易买卖协议书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 身 颜 色:
车牌号码: 行 驶 公 里:发动机号: 燃 料: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手 车 交 易 协 议 书
车 主:买方(承买人):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代理人:车主代理人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类型号:车 身 颜 色:
车牌号码:行 驶 公 里:
发动机号:车架号码: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目前实际状况见备注)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买方首付¥元;办理车辆档案手续后付清余款。
七、办理过户:
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
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
2.卖方应在日内给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元。
九、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负责。
该车在200 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地址:
电话:
备注:
地址:电话:
车辆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2、发动机号:;3.、车牌号: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二手车转让协议书二手车转让协议书二手车转让协议书二手车转让协议书卖车方(甲
方): 买车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车主,发动机号,车架号的色 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
协议:
一、该车2011年 4月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拾万 仟佰元整。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
时过户转籍。
三、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拾万 仟佰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
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
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
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不
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
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
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
11、非法转卖
他人车辆的。
四、2011 年月日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2011年月 日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
任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过户费由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 2011 年 月日
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甲方现已于 2011年月日将该车
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2011年月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
币拾万仟佰元整。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
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
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补充条
款。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电话:电话:2011年月日
车主:买方(承买人)
车主地址:买方地址:
车主电话:买方电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发动机号:燃料: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于201x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万千百元整(¥.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双方约定于201x年月日前过户,过户由乙方办理,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3天。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1x年月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卖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
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承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 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三辆华菱之星牌重型自卸车出售给乙方。
三车车身颜色为红色,车牌号码分别为:
发动机号分别为:
车辆识别代码分别为: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车辆交易价格为 元/台,合计交易金额 元(大写 万元)。乙方先期支付 元( 万元),余款 元(大写万元)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三、乙方先期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将交易车辆及随车证件交付乙方。
四、乙方余款支付完成后,根据乙方要求,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车辆过户,过户手续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交付前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车辆交付后,车辆所有事务由乙方自行负责,同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买卖时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所有的 车(车牌号贵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付款方式为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即交车之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违法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车辆年审及保险等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过户所需手续及车辆,并且在交车之日起15天内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辆状况等均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双方不得违约。车辆转让协议书七、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手续有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发票、完税手续、车辆使用说明书、 售车方(甲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合同签定时间(交车时间):
20xx年 月 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