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继承协议书10篇
甲方:
乙方:
县村民户,因、兄弟二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及妹妹,以及长辈、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的赡养义务。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
原有房产位于前宅桥头,共计平方米,包括已建90多平方米以及旧房子及空地200多平方米。已建90多平方米外加空地共计平方米归大儿子,房屋位置如下:东与房屋相邻,南是自家晒场,西边某何房屋,北靠大路。其余的旧房子以及空地共计平方米归所有,房屋位置如下:东至溪,南自家晒场,西房屋,北靠大路。
二、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每月所需大米)由承担,现有两块山地归管理,所得款项均由支配,如果不能履行义务,山地归还父母管理,所得款项由父母支配。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部分),其中承担所需费用的,承担所需费用的。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两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4、兄弟两人各拿出一间房子供父母居住,用于父母的养老。
三、本协议共2页一式四份,父和母、何1、何2、何3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
未尽事宜兄妹三人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已、丙、丁四方为坐落与石油公司家属院一栋240平米二层独家小院(房产证编号:)和石油公司家属院四楼的一套75平米单元房(房产证编号:)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油公司家属院一栋240平米二层独家小院,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为甲方,本协议书中为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石油公司家属院四楼的75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丁四方协议,壹号房由甲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使用权待甲方百年归老后乙方、丙方共同享有,乙方、丙方分别拥有50%,上下层由乙方与丙方抓阄解决,下层多余部分由乙方与丙方协商分配;如壹号房被进行拆迁,所获得赔偿由乙方、丙方分别拥有50%。与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丁方继承;如贰号房被进行拆迁所获得的赔偿由丁方所有。与乙、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
第四条经四方协议,贰号房自20年10月1日起乙方拥有8年使用权,在使用权限时间内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乙方承担。如贰号房被拆迁:
第五条壹号房、贰号房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房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丙方及丁方按各自%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丁三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一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乙方(长子):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年月日
赡养继承协议书
协议人:
:,族,岁,现住。
子:男,岁,现住。
女:女,岁,现住。关系人:
,女,岁,系之妻,住址同。
,男,岁,市(职业)。系之夫。住址同。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众关系人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老人随生活,负责照顾衣、食、住、行和医病等事宜。
二、自年月日起,子女共同负担的生活费用。家中生活困难,每月负担元,生活较富裕;每月负担元,经济状况一般,每月负担元:因负担照顾生活,免于负担。各人应在每月初将应负担之款分别交给或寄给,用来安排生活。
三、现有座落在省市路
号宅院座,有住房间,铺面向,连院落共平方米,房地产权所有证号(由保管)。分配如下:
北房间归所有;东房间和间厨房归所有;西房间和间贮藏室归所有;临街间铺面归所有。北屋可自住,可出租,但不能出售。非出售不可时,应尽量出售给其他协议人。
四、家中现有电视机台、家具套及生活用品归所有。百年后,作价给其他协议人,所得款项用作丧葬之用。
协议人:(基本情况)
关系人:(基本情况)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关系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以上协议,各协议人均属自愿,保证遵照执行。
协议人:
关系人:
代书并见证:ХХ律师事务所ХХ律师
年 月 日
甲方(被赡养人):,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赡养人1):,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赡养人2):,女,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方系乙丙方母亲,乙方系甲方长女,丙方系甲方次女。现各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赡养、继承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赡养
1、甲方由乙方赡养,随同乙方生活。甲方的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及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若甲方居住的房屋破损,乙方应及时维修,确保甲方居住场所的安全。
3、若甲方患病,乙方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对甲方的生活照料与护理。若乙方无经济能力独自承担甲方的医疗等费用,则需乙丙双方共同承担。因甲方医疗事宜产生的债务,为乙丙双方共同债务。
4、若乙方因外出无法照顾甲方,乙方应当提前一天告知丙方或者其他亲戚,委托乙方或其他亲戚代为照料甲方,照料时间不能超过两天。
5、甲方的养老金由乙方代为保管,用于支付甲方及乙方的各项开支。
6、甲方百年后,乙方承担甲方的丧葬费用,若乙方无经济能力独自承担甲方的丧葬费用,丧葬费用由乙丙双方共同承担。丧葬收取的礼金除去支出后的结余归乙方所有。
二、继承
1、甲方的`承包田及责任山由乙方看管,该承包田及责任山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2、甲方百年后,若政策和法律允许,甲方现居住的房产、承包田及责任山的使用权和支配权全部由乙方继承。
3、甲方百年后,甲方名下的其余财产全部由乙方继承。
三、其他约定
1、各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其他各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各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签字、捺印):村委会(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赡 养 协 议 书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现实生活状况,因被赡养人范桂琴的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都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经范XX同意从2012年3月15日起与长子孙XX共同生活,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其家庭成员的水平并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范桂琴名下亩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孙XX经营使用。
二、孙XX、孙XX每年交纳2000元赡养费,孙XX每年交纳3000元赡养费,孙XX、孙XX每年交纳500元赡养费。此赡养费于每年1月1日一次性付给孙XX,不得托欠,若范XX病故,该赡养费不返。
三、范XX生病,应及时给予医治。医药费超过300元以上,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需要筹集费用,各子女要及时凑够所需费用为其看病并轮流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病后的所有费用由8人共同分摊。
四、范XX病故后,由孙绍仁决定其一切善后事宜,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不经过共同商议想超过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的丧葬费用由4儿子共同分摊。
五、其它: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可经司法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赡养人:长子:配偶 :
次子:配偶:三子:配偶:四子:
长女:
次女:
三女:
四女:
协议履行监督人:
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年
协议签订地点:
配偶: 配偶: 配偶: 配偶: 配偶:日月
继承协议书
继 承 人: 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
于
****年**月**日,留有遗产三间房屋,房屋信息如下:
一、房屋座落位置:;
二、房屋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此房屋继承人包括,经所有继承人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此房屋由继承人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
此协议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司法见证机关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继承人(签字):
年 月 日
方:(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写明姓名、住址)
丙方:(写明姓名、住址)
丁:(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丙丁四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财产为甲方继承,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甲方应支付乙丙丁三方元。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赡养人姓名:身份证号: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赡养人:长子:是□否□承担赡养父母义务次子:是□否□承担赡养父母义务大女:是□否□承担赡养父母义务二女:是□否□承担赡养父母义务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赡养人的责任与义务:
1、赡养人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时,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第二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三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本协议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赡养人、子女,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鉴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
年月日
被赡养人一:
被赡养人二:
赡养人一:
赡养人二:
赡养人三:
赡养人四: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一自愿与赡养人一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一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赡养人二自愿与共同生活。
4.被赡养人二的生活费用:每年负担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处理
被赡养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较大花费的,由共同分担,在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则
1.本协议经赡养人签署后即生效。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本协议一式份,赡养人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签署时间:
被赡养人(签字):
赡养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