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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1篇

2023-10-03 14:34:43综合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1篇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校车的有序管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教职员工的车辆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学校研究并实施了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一、车辆进出学校管理规定

  1、车辆进出学校时,应积极了解门岗检查情况,严格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2、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出学校。

  (1)教职员工用车

  教职员工用车需持学校统一发放的“车辆通行证”进出学校。上述车辆进入学校时,应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下角放置“车辆通行证”进行检查。

  (2)外国公务车

  外国公务车,凭有效证件登记(实行学校准入制度)。

  (3)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公安、执法、邮政、电信、消防、救护车、水电救援车、生活垃圾车等)持有效证件进出学校。

  (4)卡车

  餐厅等部门长期租用车辆,申请“车辆通行证”,凭“车辆通行证”进入学校。

  (5)严禁无证、无证、品牌不全、损坏严重的车辆进入学校。

  二、《车辆驾驶管理规定》

  双方应以不同方式自行解决学校内的交通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严格按照交通标志驾驶。

  2.严禁超速行驶。

  3.禁止按喇叭。

  4.上课和课后学生优先。

  5.严禁在学校使用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三、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进入学校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和停车线内。严禁在非停车线停车,堵塞火灾应急救援通道。

  2、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出入口不得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不得堵塞。

  3、严禁停放在学校教学办公区、主要交通道路、学生宿舍人行道等非停车场所。

  4、如遇大型学校活动或特殊任务,车辆停放应服从统一指挥。

  5、学校停车场因他人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车辆通行证的发放与验证

  1.教师自备车辆:学校师生凭车辆驾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统一申请“车辆通行证”经核实。

  2.餐饮等部门长期租车:登记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了保障厂区的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的交通安全规程,结构我厂的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经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2、未经车辆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厂内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外随意驾驶。

  3、车辆通过十字、拐弯路口时,驾驶员一定要减速鸣笛,认真瞭望、确认信号,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如照明、刹车等)

  5、机动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拐弯时,时速不得超过5千米/小时,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15千米/小时。

  6、非专职司机严禁动用车辆,违者一律开除。造成事故、事件的按照化工厂其他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取下钥匙、档复位,如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

  8、静止状态下的车辆,在行走时必须鸣笛,车辆每次倒车都必须鸣笛,并了解背后情况。

  9、叉车、铲车在行走过程中除专职司机外,一律不准载入,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10、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1、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毫米,但也不得高于500毫米。

  1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越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3、严禁空档溜车和超速开车。

  14、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15、如违反以上条款一律考核司机、车间主任,考核金额为10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有关规定处理。

  16、本制度从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的有效管理,统一规范车辆保养、维修管理、降低车辆使用维护成本费用,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第二条公司指派专人(车管员)具体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种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建立车辆技术管理登记台帐,根据车辆使用调度及行车里程情况,每月负责编制车辆保养、维修计划,报公司生产计划部,并对所上报的保养、维修项目进行审核,使其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负责对车辆二级以上保养、维修项目(含二级)进行技术鉴定验收工作,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三条公司在车辆保养与维修管理工作中,实行联合工作管理,即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公司生产计划部、公司财务部,其意义是加强和完善车辆保养、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保养、维修原则

  第四条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对车辆的正确使用驾驶,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时修理,适时更新及报废全过程所进行的综合性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其目的是:降低车辆全部机件磨损速度,预防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延长使用寿命,即要防止拖延修理所造成的.车况恶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费。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上报登记审批项目

  第六条为节省资金,车辆一级保养项目(日常保养),由司机来完成此项工作,项目有以润滑、紧固为中心,内容包括以上亮相外检查各部螺栓,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清洁各个空气滤清器,达到车容整洁、装备齐全、不漏水、电、气,保持车况良好为目的。

  第七条车辆二级保养、维修上报审批项目,专业检查各部机件、转向、灯光、制动刹车,必要时更换,根据故障诊断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附件作业或小修项目。

  第八条车辆大修项目:严格控制各总成大修项目,其审批条件将根据车辆使用年限、行驶总里程,正确驾驶操作情况而定,车辆各系统大修项目在上报后由公司车管员组织并会同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技术诊断检测与认定工作,查看各系统所要大修项目的机件是够自然磨损或认为违反操作的所造成的过早到达大中修理。

  第九条车辆小修及零件修理更换项目:车辆在运行中发生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磨损、变形不能继续使用时,车辆行驶到一定里程必须更换的零部件等。

  第五章车辆保养维修审批程序

  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种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车辆的保养规定,当车辆行驶到保养里程5000-700公里时或需要对车辆进行二级保养维护时,发现车辆有故障司机应提前申请,并告知本单位车管及调度人员,同时填写申请车辆保养维修审批单,经车辆所在部门厂长、经理签字,报公司车管员登记审核,经公司生产计划部签字同意,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同时车管员在审批单上确定是否需要维修那些项目,并根据车辆维修厂家的报价,确保其费用限额,报公司生产计划部签字,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6、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务必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楼梯、走廊、床架、围墙、护栏、体育设施、用电线路、各种建筑结构状况、校园周边山坡、道路等状况,并如实记载检查状况。

  (二)、学校每月务必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由班主任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课桌、箱子,对学生携带的危险品,如刀具、烟花爆竹等要一律没收,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每节课都要清点学生出勤状况,发现不明状况要向学校报告。

  (五)、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六)、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七)、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务必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八)、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务必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潜力的人担任。

  (九)、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十)、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校园巡查人员:值日教师和值勤队员

  2、巡查制度:

  3、由值日教师负责校园巡查。(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4、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

  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

  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5、中午,下午放学后做好清校工作。清校时间一到,学生都要离校,包括在操

  场上活动的学生。特殊情况做好安排,并作记录。

  6、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7、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8、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维修室内严禁烟火。

  2、维修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各类仪表摆放整齐,分类管理。

  3、各类仪表维修校正完毕后,要作好记录。

  4、维修校正的仪表要由专人保管、发放,并建立登记制度。

  5、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便携仪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对仪器的零点精度何报警点进行检查何调整,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便携仪工作电压低于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8、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9、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10、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11、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12、光瓦、便携仪及风速表的仪表半年必须到局计量处进行强检修校正一次,并有合格证及标校记录。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实训过程中,要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加强实训过程的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及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实训过程中学生的安全负责。在实训准备,工作中必须考虑实验操作的安全要求。

  3、做实训前,首先检查实训室的安全情况,不允许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4、用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和漏电开关。

  5、实训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叉车驾驶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二、职责

  1、管理部负责规划并维持厂区交通秩序,负责公司叉车驾驶人员的培训考证工作。

  2、公司所属叉车由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检查与保养。

  3、安管部门负责监督稽查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发现不合格事即开具异常矫正单并追踪改善。

  三、规定

  1、使用前须按照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部件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并让车辆空载运转2分钟;

  2、起步前应观察四周,确认附近无障碍物和人员作业时,先鸣笛(或灯光)后起步,载重时起步须用低速档位;

  3、空载行驶时货叉距地面10CM~20CM;载货行驶时货叉离地高度15CM~20CM,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4、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过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卸货后应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驶;

  5、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6、转弯时须提前减低车速,禁止高速急转弯;

  7、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8、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9、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要调整两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

  10、后退时左手应抓握方向盘,右手抓住后扶手,脸朝右后方目视确认行进路线并有蜂鸣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载物高度影响前行视线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12、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13、严禁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14、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辗压物品下的卡板和垫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员;

  15、严禁装卸货物的同时升降货叉。严禁单货叉作业;

  16、货叉在升降时,起重架应与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倾;

  17、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18、载物时货叉的起升、下降和门架的前、后倾操作应缓慢平稳;

  19、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示牌的规定;严禁超载;

  20、严禁停车后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21、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出口及消防设施旁;

  22、不使用时(司机离开驾驶室周围3M之区域及离开驾驶室时间超过3MIN以上均视为不使用),司机应将货叉落地,关掉电源,排档置于空档、手刹车拉紧并把钥匙带走;

  23、驾车人员必须持叉车证,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设备(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车操作证取得后,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年审;

  24、叉车必须装置防火帽,并经常清理帽内积炭,确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车必须随车配备灭火器,并随时保持灭火器压力处于正常状态。

  26、叉车未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载货时则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7、严禁在疲劳或其它不适宜的情况下驾车;

  28、严禁酒后驾车,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

  29、在运行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严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车;

  四、保养

  1、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以全车清洁、润滑和检查各部状态为主。详见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如日常点检发现异常,应实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叉车驾驶人员在无资格的情况下自行处理。

  一级保养:一级保养以检查各部性能,调整间隙为主。

  二级保养:二级保养以处理不良状态和调整间隙为主,首先应对叉车进行预检,记录各项不正常现象,进行相应维护。

  2、保养单位

  日常保养由各使用单位指定使用人负责,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由须由专业人员或保养商负责。

  3、异常发生对策

  如出现一般故障或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必须将叉车

  停放在安全位置,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修缮等工作。

  如发生严重事故,则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叉车司机不得自行维修叉车,有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联系专业人或保养商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