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作文(合集13篇)
他个子不高却胖胖的;他的脸两边鼓鼓的,像塞了两个大苹果;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一只企鹅。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朋友赵涛。
赵涛长得又胖又矮的,远远看去感觉就像一个上细下粗的水桶。他摔倒时就像一个不洒水的水桶倒在地上。我们班甚至根据他这个特点编了一个谜语“水桶倒了,不洒水(打一人名)。同学们会异口同声地说赵涛。
赵涛有一个口头语,总是爱说“然后呢”。有一次,他上课走神,被老师训了一顿,老师让他站着听课,结果他的口头语又犯了,问老师,“然后呢?”老师没明白什么意思,他竟然胆大包天地说:“你让我站着,然后干什么?”老师非常生气地说:“然后你给我上讲台这里站着?”然后他就耷拉着脑袋走到讲台前面了,结果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然还问到:“老师,我站在这里,然后呢?”老师更生气了,吼道:“然后你现在马上给我上教室外面站着。”他回头看了看老师,又想说什么。”老师说:“马上出去,不要说话。”他垂头丧气地出去了。哎,这个笨家伙,口头语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了。
赵涛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有一次,我们叫他出去玩枪战游戏。他竟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边走边看。我们互相追逐的时候,他还不忘抽空瞅两眼,结果他一不留神,一头栽进了花坛里,摔得哎吆哎吆直叫唤。
赵涛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给别人没玩完了地讲知识。有一次我无意中问了他一个问题“蓝鲸一天吃多少吨食物?”他说:“据我所知”然后就讲了蓝鲸的祖先,鲸鱼的科目,人类为什么捕杀鲸鱼,蓝鲸最爱吃磷虾,蓝鲸为什么爱吃磷虾他快把进化史都给我讲了一遍了,讲的我都快睡着了,我几次想逃开,但是他死死地拽着我的衣服不放,继续给我讲。我就差给他磕头了,好容易找了一个机会,我就溜得远远的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问他问题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赵涛。
每当我看见好朋友李军冲我微笑时,我就会想起那件事来……
那是一个沉闷的下午,我们班正在楼道里排队准备放学。这时“轰”的一声巨响,我们赶紧向窗户外望去,只见黑色像个盖子,将晴朗的天空吞没。一道道闪电划破了天空,耳边响起了淅沥沥的大雨声。完了我想,我的爸爸妈妈不来接我,我又没有带雨伞可怎么办呀!哎!只好听天由命吧。我出了校门,一头扎进了黑夜,任凭雨点击打着我的脸颊,这时……
“啪”一声我回头一看,只见李军他拿起我的手来,塞了一个东西便向前跑去。我借着微弱的灯光打开一看是一把雨伞。咦?是不是李军送错了东西,不行我得把伞还给他。我撑开伞便向那个晃动的黑影跑去。“喂李军,你的伞!”可是李军并不答话,向我们家的方向跑去。我正在纳闷,哎今个李军是不是吃错什么药了,怎么这样呀!不一会,到我家了,只见李军站在我家的屋檐下等着我呢,他的全身已经湿透了,像个“落汤鸡”他见了我便说:“还好你没有被淋湿!”这时我恍然大悟道:“好你个‘落汤鸡’
竟然使用‘诡计’,“你不怕被淋湿吗?”“告诉你我的字典里没有怕这个字,你快点进屋吧,把伞给我吧!”……
第二天,李军没有来上课,我急得抓耳挠腮,一放学我飞奔到李军家,一开门只见李军的爸爸拿着温度计说“冉冉,看我们家李军,昨天一个人拿着伞还被淋湿啦。”“这,这……”我刚要说出真相,只见李军冲我一个劲的摇头,我刚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只好说:“李军我来告诉你,今天老师讲的是《草原》作业是语练和……”当我讲完后李军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回到家不知怎么回事,两行热乎乎的东西从从我的脸颊上滚落下来……
初一:高雨强
我从小都希望有一个最好的朋友,然而知道那天,我在茫茫人海中遇见了她。
那是七年级刚开学的时候,我在人山人海中遇见了她,一见到她就觉得她就是我一直要找的那个最好的朋友。我们被分在了一个班,我觉得这就是缘分。上天让我们相遇相识,然后成为好朋友。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我们做了同桌,但不知是不是造化弄人,我们刚坐在一起不就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就分开了,觉得很是失望和遗憾。尽管是这样我们的友谊也会地久天长。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很高兴,度过的都是快乐的时光。我们在一起会谈天说地,讨论各种各样的问题。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终身的朋友,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初一:夏迪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李毅焓。
李毅焓长得胖胖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个子比我矮一点点,跑步的速度和我一样,很快。我们俩不仅在学校玩得好,放假我们玩的也好。那次暑假我和李毅焓去了汤山的炮兵学院夏令营。李毅焓喜欢帮助人,我在夏令营的时候跑步摔倒了,是李毅焓把我扶了起来,所以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谢谢他。
我有个好朋友,姓赵名欣雨,呢称赵迪迪(是我这么称呼)。
这个赵欣雨啊,在大家的眼里有着极其可爱的一面。她的模样很可爱,一头短发下围着一张圆圆的脸上,脸上嵌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别看她的嘴巴不大,但这张樱桃小嘴里说出的话可厉害了,而且是叽里呱啦地一直说个不停,有时让人招架不住落荒而逃。她的性格也很有趣。补习班放学后,她看到我手中有两根棒棒糖,就立刻奔过来,抱住我说:“好宁姐,分我一根好吗?”遭到我的断然拒绝,她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仍然不放弃,锲而不舍地继续跟着我,讨好我,轻柔地对我撒娇:“好宁姐,好宁姐,给我一根吧,就一根,不会让你破产的!”我“扑哧”一声笑了,只得给她一根。
还有一次考试,她好多题不会,成绩不理想。考后她想找人帮她补习,但大家都不太愿意,没想她就顺势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进手臂,发出哭腔:“呜呜呜……你们不帮我,我不会嘛。要是我会的话,成绩比你们都好,也就不请教你们了!”大家以为她真哭了,争先恐后要来帮她,没想她一抬头,把我们都看傻眼——她在假哭!赵欣雨就是这样的脾气性格,你们喜欢她吗?
我的朋友“牛魔王”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很了解对方的个性,总喜欢给对方取个外号,所以我们总是腻在一块儿,随着时间越来越长,我们的感情也越来越深,现在我们早已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今年十岁,身高一米四五左右,有着魔鬼般的苗条身材,她那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扎成了两个小羊角辫子,看起来更像“牛魔王”的角,这也是我给她取这个“牛魔王”的原因,她白白、嫩嫩的脸蛋上一双浓眉大眼,黑黑的眼珠仿佛两颗黑珍珠,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但总是滑落下来,为此,这也成为了她的烦恼。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的樱桃小嘴。
她乐于助人而又倔强。有一次,她看到马路上有一位老爷爷摔倒了,坚持把老爷爷扶起来,一直送到老爷爷家。一路上,老爷爷说:“好孩子,谢谢你,但你还是快去我自己能走回家!”可她还是倔强地把老爷爷送回了家。然后风驰电掣般地往学校跑。
她还很勤奋。有一次,我是值日生,但我忘记了,只顾着出去玩,她发现后悄悄地走向讲台,拿起黑板擦,把它按在黑板上晃来晃去。不知是她技术好,还是黑板的质量好,凡是她擦过的地方都干干净净,有时粉笔灰把她呛得直咳嗽。那时,我正好进来,看到这一幕,我仿佛看到了她金子般的心。这是一颗勤劳的心,一颗纯洁的助人之心。
我真希望我们能天长地久地一起学习,玩耍,你们想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徐开心。
我的朋友就是我的同桌,从她被老师分配到我的身旁坐下的那一天起,她就是我的朋友了。我喜爱读书,她也喜爱读书,我不喜爱说话,她也不喜爱说话,当我掏出我的日记本放在课桌上时,她也微笑着掏出了她的日记本,就这样自自然然的,大家开始了彼此交换日记的同桌生涯。
每天大家都会把我们的所思所想都写在我们的日记本上,待到第二天早晨在教室里早自习之前,一起将日记本交换,然后彼此借助课间休息的时间,知道彼此昨日的感想。大家俩由于内向的原故,基本上不会开口说话,在其他人看来,我俩就像是两个陌生人似的坐在那里,但其实大家已经通过交换日记,完成了从同桌到朋友的过程,甚至已经完成了从朋友到好朋友的过程。
有时候我会由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伤心事儿,而在日记本上写下大量让人看了都会心烦的话,但隔一天再看她的日记时,我就会发现她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看似是她的日记,实则是在开导我的话语。这一切都被我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上。日渐地,我也会像她一样,将看似是写给我一个人的话,写给她看,让她也在大家俩交换日记的过程中一起成长起来。
目前,老师让大家写我的朋友,我当然不再会不知道写谁,由于有了她这个不曾面对面开口说话却已经知道我的所思所想的同桌,我也就拥有了朋友,拥有了可以一起往前走、一起成长为更好的我们的朋友。
我的朋友孙梦茜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我和她住在同一个单元,我住在6楼,她住在4楼,我们读幼儿园都在同一个班里,我从和她一个班之后,就开始在一起玩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显得很健康。圆圆的脸蛋,水灵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闪着智慧的光芒,她的`嘴唇就像白雪公主的樱桃小嘴一样,又红又小。我又仔细的看了看她,如果叫我用一个字来描述她的话,我一定会用——胖。
有一天,我们俩的父母都有事出去了,于是,我就去她家找她玩。我们俩你追我赶的玩了两个多钟头,累了就都躺在床上休息。这时,不知从哪儿传来“咕噜咕噜”的声音,我们俩正感到奇怪,原来是我感到肚子有些“空虚”,我就对茜茜说:“茜茜,我的肚子说它没有“能量”了,需要补充“能量”。”“哦?是吗?好吧,我们去补充“能量”吧!”于是,她从冰箱里拿了两盒冰淇淋出来,给了我一盒,于是,我们俩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因为我吃得太快了、太猛了,所以没过多久,我的肚子就痛了起来,我捂着肚子说:“糟了,“能量”充的太多了,快要“爆炸”了!”她听见了,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医药箱里拿出了两片止肚子痛的药喂我吃了下去。过了一会儿,我的肚子就没有再痛了,她焦急地对我说:“怎么样了?肚子还疼吗?下次一定要注意,吃东西别吃得太快、太猛,特别是冷的东西,知道了吗?”我“泪花喷涌”地说:“嗯,知道了,谢谢你,茜茜。”
时间一天一天地前进,时光一年一年地流逝,虽然她已经搬家了,却搬不走我们之间的友谊。几年过去了,这件事情却还在我的脑海里旋转不停,仿佛可以触摸。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啊!太帅了。像我这样长着俊脸的帅哥,都可以成为世界百帅之一了”。一想就知道,又是那号称自己与刘德华相貌并齐的兰翔又在自吹自擂了。
做为他同学的我,这种自恋的话,我早已听成佛经了。
有一次,我去上厕所,结果看到兰翔对着镜子说:“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之后,他又用手打了个响指,自己暗中说道:“就是你啊兰翔。”我看了,笑到肠子都要打结了,连尿都忘记怎么拉了。
当然,自恋的事情不止这些。还有一次,在班级里,兰翔站在门口一边摸着头发一边说:“我怎么可以这么帅呀!我、长这么帅,让那些明星们该怎么演戏呀?看来,长的`帅不是好事啊!”接着,几个人走了过来。兰翔突然说:“你们,没看到刘德华站在这里吗?还不向本帅哥问好?”这个场景简直让我哭笑不得。
最好笑的是这件事,有一天,上数学课,老师点到兰翔问答问题,兰翔突然说了一句:“叫本帅干什么?”说罢,全班哈哈大笑,就连老师也笑了起来。
我默默的想:兰翔啊兰翔,你这自恋不一般啊!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慈善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个深刻的道理。
我小时非常不爱看书,因为我认为看书没有用。4岁生日,爸爸却送我一本《安徒生童话》。
我本来不感兴趣,但因为没有事干,就拿起了书,但我渐渐感觉,书是有趣的,在故事里,我仿佛看到了书中的王子和公主有趣的生活,慢慢的`喜欢上了读书。
7岁开始我就开始看一些《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我觉得好像一个活生生的淘气马小跳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和他一起玩耍,一起欢笑,上课迟到被老师说顽皮,让老师无奈。
10岁时,我让爸爸给我买了《上下五千年》,四大名著……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国家的兴亡衰败,让我了解历史的变迁,中国的发展。
我喜欢看书,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要拿起一本书,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的看起来。我爱读精彩的《西游记》和富有知识的《中华上下五千年》,有时没有看完,妈妈叫我睡觉,我就会对故事充满好奇的睡了。
冰心曾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会使人类进步,会教育人们,会让人渐渐成长。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窗外微风游荡,一片,两片,千万片落叶犹如阵阵蝴蝶在空中旋转,飞舞。屋内,有个女孩正手捧一本书,静静的读着那些她与书的故事。
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书籍,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最开始,我与童话邂逅,一本《安徒生童话》打开了我对未知领域的大门。接着,各种各样的童话接踵而来。卖火柴的小女孩会找当她的奶奶吗?美人鱼公主会复活吗?王子能找到灰姑娘吗……不管是小红帽的机智勇敢还是白雪公主的善良温婉都牵引着我幼小的心弦,在那清塘河畔荡起了层层的涟漪。也就是这本书,陪伴了我孩童时的秋冬。
我把书当作自己成长中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爱不释手。爸妈给我的零花钱,我平时舍不得花,总是积攒起来买书。星期天我到书店看书的时候,经常天过晌午还舍不得离开。过生日时,爸妈送我的礼物也都是书,因为我每次都不假思索的说:"如果送礼物,那就只要书!"
妈妈为了更加熏陶我爱读书的性格,在我家的一个小角落安置了一个红色大书柜,里面全是我自己的书。从小小的连环画报到大大的百科书,从薄薄的故事读本到厚厚的格林童话,从那浅易的寓言童话到伍美珍的短篇小说,从深奥的中国大部头名著到外国名著,应有尽有。平时,我很少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在那个角落旁如饥似渴的读书。流连忘返于书的海洋,我收获颇多。高兴处,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伤心处,不由自主地开怀大笑;优美处,细细品味后就动笔摘录。书就像一位智者,启迪我成长,有如真诚的朋友,教我做人。
永远感谢书籍,感谢童年的时代生活的馈赠——-阅读。是书籍,领我走进了知识的大门、想象的天空;是阅读,帮我打开了了解世界的另一扇窗口。“走遍天下书为侣”,书是我的朋友,是我们每个人的朋友。
新的一年,新的一天,一片片柳叶飘落在我的窗前,随手拾起一片,夹在我的书中。
今天,我们的第二期“朗读者”准备开始了!黑板上的“朗读者”墙报和上一期一样,也是我们认真负责的陈艺畅同学完成的。
本期的“朗读者”题目是友情。友情是除了父母、健康之外最重要的东西之一。真正的友情是遇到困难不退缩、同伴有难互相帮助。那么我们的朗读者们将要朗读的友情会是怎么样的呢?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开始了第二期“朗读者”。
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和我们期待的眼神中,第一位朗读者——王朝怡开始了她的朗读:“友情,是冬天里的一杯热茶……”,这篇“友情”用了很多的比喻,把友情生动地表现了出来。
紧接着便是谢充,他读的是《友情,淡淡的》,虽然这篇文章描述的是淡,其实一个“淡”字就包括了很多真诚与默契。
刘行之朗读的是关于管仲与鲍叔牙真挚友谊的故事,说明了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包容。
李雯浠为我们朗读了一首诗歌,里面先是讲了友谊是什么,然后讲述了如果没有友谊会失去什么,最后她用这首诗歌告诉我们“友谊的花永不会凋零”。
除了朗读者的声音和音乐声在课室里回荡之外,就再也听不到其他的响声了。大家都如痴如醉地听着,似乎都沉醉在了朗读者的既清脆又深沉的声音之中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切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朗读者们的朗读声却还在我们的耳朵里久久不离去。而不仅余音袅袅,我们还解决了开头的问题——真正的友情是多样的、包容的。
“朗读者”可真有趣,它既锻炼了我们的口才又为学习增加了一份乐趣,我希望以后老师能多做这些这样的栏目!
在众多的朋友中,我最敬佩的是和我同班了4年的死党——xx。我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认识自伟的,他拥有一对丹凤眼,瓜子脸上的鼻子还架上了一副蓝色眼镜。
自伟他虽然与我同龄,家境也不错,但他从来不顽皮捣蛋,更不摆出一些富家公子的脾气出来,从来都不与同学们争吵;老是一副老大哥的模样,照顾和帮助同学。因此,他连续当了4年的班长呢。
自伟不但品行好,成绩也是在全级上数一数二的,在我的班上如果他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自伟在运动场上也是本校的出色径赛健将,无论赛跑、掷铅球、跳高和跳远都可以达到全校最高分呢,红组就因为有了自伟,一年一度的运动会都是荣获最高分的一组。自伟还一度的被运动学校给邀请到他们哪儿就读,由于他不想只专攻运动,他也非常的舍不得我们这班陪他走过了4年的朋友,所以自伟就决定不去了。
由于自伟品学兼优,因而获得了一份奖学金,完全不必花他那位超级富豪爸爸的一分钱。今年,自伟还多次代表了学校出外参加比赛,这次他在校外参加的绘画和数学比赛,都获得了第一名宝座呢,为校争光不少。引起,自伟的朋友非常的多,非常的手大家的欢迎呢!
拥有自伟这个朋友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呢,xx不仅是我最敬佩的朋友,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