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300字(精选13篇)
一身白袍,一把鹅毛扇,一张笑脸,成就了一位英雄人物——诸葛亮。
他身为军师,有勇有谋。先不说他三气周瑜,七擒孟获;也不说他发明了孔明灯,诸葛连弩,单单一次空城计,就足以让他名扬四海。那时,大将司马懿率兵攻打诸葛亮,但他却无兵迎敌。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计:他大开城门,焚香弹琴,还让几位士兵扮成百姓,在城门外打扫。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也知道司马懿生性多疑。果然,司马懿中计了,他担心这是诸葛亮的陷阱,害怕诸葛亮会杀了他。于是,他整顿部队,带领兵士们撤退。就这样,诸葛亮不费一兵一卒,打败了敌人。
作为朋友,他重情重义。刘备临终前将其儿子托付给了他,并对他说:“吾儿若是可成之器,便让他上位,若不是,卿可取而代之。”在此之后,诸葛亮的半辈子都是围着这句话度过的。直到他积劳成疾,因操劳过度在五丈原去世。不仅是他,整个诸葛家族皆是如此,他的儿子38岁时以身殉国,这个家族生生世世都在为刘备而战,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一个传奇人物。他是中国历史上一颗闪着耀眼光芒的`宝石,值得我们学习。
寒假期间,我读了施耐庵的《水浒传》。书中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及时雨宋江……其中,我最喜欢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人高马大,脸上有一双又大又圆的黑眼睛,他一旦发怒起来,怒目圆睁,恶人立马魂飞魄散。他满腮钢须,声音如同洪钟一般响亮,气势好似奔马一般威武。他身怀绝技,我非常崇拜他。而且他出了家,所以大家都称他“花和尚”。鲁智深的武功在梁山好汉中是数一数二的`,而且他为人忠厚,这是他最让我喜欢的一点。
早在看园子的时候,鲁智深与林冲就结为了兄弟。但林冲被朝廷的奸臣高太尉所害,刺配沧州充军。途中,收了高太尉钱财的监押人员准备杀害林冲。这时,鲁智深从树林中跳出来,怒气冲天,一禅杖把那两个监押打出了八丈远。为了林冲不再受到伤害,鲁智深不顾林冲反对,护送他到沧州。在路上,鲁智深百般照顾林冲,从来没有埋怨……终于到了沧州,安排妥当后他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随后又不知疲倦地连夜赶回东京去照看林冲的家眷。他的情义让我非常敬佩。
这就是鲁智深,重情重义,身怀绝技,忠厚老实,我在一百单八将中最喜欢的好汉!
有一个生长在孤儿院的小男孩,常常悲观地问校长:“像我这样没有人要的孩子,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呢?”院长笑而不答。有一天,院长交给男孩一块石头,说:“明天早上你拿这块石头到市场上去卖,但不要真卖。记住,无论别人出多少钱,绝对不能卖!”
第二天,男孩拿着石头蹲在市场的角落,意外地发现有不少人对他的石头感兴趣,而且价格越出越高。回到院里,男孩兴奋地向院长报告。院长笑笑,要他明天把石头拿到黄金市场上去卖。在黄金市场上,有人想出比昨天高十倍的价钱来买这块石头。最后,院长叫男孩把石头拿到宝石市场上去展示,结果,石头的身价又涨了十倍。由于男孩坚决不卖,这石头竟被传为“稀世珍宝”。男孩兴冲冲地捧着石头回到了孤儿院,问院长为什么会这样。院长没有笑,望着男孩慢慢地说:“一块不起眼的石头,由于你的`珍惜而提升了它的价值,竟被传为稀世珍宝。你不就像这块石头一样?只要自己看重自己,珍惜自己,你的生命就有意义、有价值。”
妈妈喜欢吃草莓而爸爸喜欢吃西瓜,我最喜欢吃的水果是橘子。
橘子的外形是圆溜溜的像一个圆圆的`南瓜。橘子的皮凸凹不平,就像老人干枯的手。外皮是金黄色的像一个小灯笼。摸一摸,你会发现橘子皮很软,橘子皮上还有一个个小洞洞,这些小洞洞好像是橘子吸收阳光的小孔,能让橘子变得更甜。
剥开外皮,你会发现橘子的外套上,有许多白色的纹路,果肉上紧紧地贴着白色的膜。他像一张大网保护着果肉。一瓣瓣透明的果肉好像小月牙一样紧紧地围在一起,好像在开聚会呢!他们又好像在说小朋友快来吃我呀!我忍不住咬了一口,真的是甜中带酸,美味极了。
妈妈说橘子不但味道鲜美,而且全身都是宝呢!桔皮不仅可以做药,还可以止渴润肺。橙子,柑橘、芦橘和香橙柠檬都是橘子的亲戚呢!都可以入药。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来尝尝橘子的酸甜呢!
我喜欢看春天的油菜花,在田地里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又像用黄金铺过的地面。
我喜欢坐在夏日的大树下,高大的大树枝丫重叠着,坐在大树的树荫下,夏日的炎热好像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喜欢秋天的果实,树上的石榴早已笑得裂开了嘴,好像在对我们说:“我已经熟了,快点来吃掉我吧。”
我喜欢冬天的世界,在冬天白雪皑皑,湖面上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有的人在湖面上溜冰,有的人在湖边打雪仗,还有的人在雪地上堆雪人。
我喜欢花,无论是哪一种我喜欢金黄的秋菊,美丽的玫瑰,雪白的百合,我也喜欢路边的一些不知道名字的小野花,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和形状,有白的、黄的、红的、紫的,有十字形的、星形的、还有球形的,我想,这些花都有同样的珍贵。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一天,邻居家的小孩在玩铃铛,铃铛那清脆的“铃铃,铃铃”声使我想起去年爸爸送给我的小狗。
小狗名叫旺旺,浑身毛茸茸的,小小的眼睛,大大的耳朵垂直到脖子。小狗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每走一步就会发出“铃铃”的声音。旺旺很有灵性,每天都蹲在门口等我放学回家。一开门它就欢快地扑到我身上,好像在欢迎我。在家里它老是跟在我背后走来走去,和我可亲近了。有一天,我在家里午休,迷迷糊糊中,我觉得脸上痒痒的。我用手摸了摸脸就不痒了。可过没一会,又开始痒起来。我睁开眼睛一看,哇!一点五十分啦!真感谢旺旺及时把我舔醒,要不然我就睡过头了。
后来,妈妈对狗过敏,就把旺旺送给乡下的阿姨了。这铃铛的声音很久没有听到了,现在听起来还是觉得那么悦耳动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地心游记》。
这本书由凡尔纳所写,后由中国的李智改写,由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讲的是: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了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最后回到了地面上。
读完《地心游记》后,我最大的感受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如果李登布洛克教授没有勇气,就不可能划过大海、越过蘑菇林、经受住海上的狂风暴雨,不可能看见远古时期海兽的搏斗,以及耀眼的电闪雷鸣。这本书还让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许多科学知识。真是一举两得。
读《地心游记》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啊!
我考完了期末考试,过了几天,我的妈妈就买到了火车票,要带我回江西老家了,我很开心,可是,我爸爸就得晚一点回来,因为他在的那一个公司很晚才放假,所以很晚才能回来,我和妈妈就先回来了。
我相信,有很多同学都会回老家吧!我也是其中的一个。我的老家很冷,我在火车上都不感觉冷,可是火车一到赣州,还没有开车门,我都感觉到,好冷,就赶紧把羽绒衣,和一件大棉袄穿到了身上,一下车我就感觉头凉飕飕的,就把帽子也给戴了起来,一到来接我们的车上,我就赶紧叫姨夫开暖气,开了暖气之后就还好。
终于到家了,我就着暖气炉跟家人问好,外公和外婆还很忙,所以又去做自己的事情了。我和妈妈去逛街了,虽然很冷,但街上还是人山人海,汽车也比以往更多了,我就想,为什么这么冷,街上还是有那么多人呢?我和妈妈继续往前走,就看见路边上有很多树,树上挂着一串一串的灯笼,非常好看,但是,树上还是挂满了绿油油的树叶,有几棵树的树叶都掉落了,树枝显得光秃秃的很不好看,人们都穿着棉袄或者羽绒服,非常的厚实,头上都带着帽子,脚上穿着靴子,手里拿着羊肉串,大口大口的啃着,我们也一样。
在我记忆的小匣子里,装满了许多事,有快乐的,伤心的,难忘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事就是跳绳。
刚开始学的时候,我用的是爸爸原来买的一个大跳绳,怎么也跳不成。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根小的细跳绳,还教我怎样跳。首先要把绳子甩起来,眼睛看着它落下来的时候,双脚要赶紧跳过去,我照着这个方法练了起来。可是一开始,不是脚踩着了绳子,就是把绳子扔了出去,只能跳两三个就坏了。看到有的姐姐跳得那么好,我心里可羡慕了。经过刻苦的练习,我终于掌握住了一定的技巧。一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跳绳比赛,一分钟跳了一百二十四个,现在一分钟能跳一百六十多个。还学会了好几种跳法。有双脚跳、单脚跳、正跳、反跳、跑着跳和交叉跳,还能带着爸爸妈妈一块儿跳。
现在如果参加比赛,我一定能跳得更快更好,为班级争光。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它里面藏着许多奥秘和知识,我已经跟它交上朋友了,您若不信,看看下面的故事就知道了:
我非常爱读书。我经常读一些童话、小说之类的书,我太迷恋课外书了,一看就看个没完没了,坐下看书以后,河马拉不动,老牛也拖不走。由于我太爱看书了,有时忘了吃饭,忘了写作业。大家都叫我“小书虫”,妈妈看见了,既高兴又担心,怕我累坏了眼睛。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床上,一声不吭地看起了书,刚要看到最精彩的时候,妈妈突然叫我去买一包糖,我当作没听见似的,继续看书。妈妈再三的说,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忍不住地站了起来,依依不舍地合上了书。在买糖的路上,我心里回放了那段精彩的画面,到了超市,我拿了糖,直接拿出5元就走了,据说那个营业员不停地叫我,我还是没听见。
回到家里,我把糖递给了妈妈,妈妈问:“找来的零钱呢?”“什么零钱?”“就是你买糖的零钱呀!”我听了,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就是这样爱读书。
这盆铁树的样子很奇特,它的茎粗壮直立,是棕黑色的,那茎坚硬如铁,身上还布满鱼鳞般的斑纹。
我一直都盼望它早日开花,好大饱眼福。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没看见花,只看见它的叶子一天比一天茂盛。它的叶子很特别,既不是圆形,也不是扇形,而是针形,每片叶子都是又细又长的,远远望去真像一根根头发。说到花,我忍不住去问妈妈。妈妈一听就情不自禁地笑了,说:"傻孩子,铁树一到两年才开一次花的在北方,由于天气寒冷干旱,60年才开一次花。”我听了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只好再等几年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就过了两年,我又来到铁树旁仔细观看。呀,铁树开花了,多么难得呀。那黄色的花瓣微张着,长在茎的顶部,小小的,像小巧玲珑的金色宝塔。这时,妈妈走过来,指着花说:"这树又叫‘龙血树’,人们很喜欢把它放在阳台上,说它很有朝气,几个月不浇水,也能生机勃勃。”听了妈妈的话,我才恍然大悟。
铁树虽然不像月季花那样多姿多彩,也不如白玉兰的香味那样吸引人,但我还是很喜欢铁树。因为它那钢铁般的意志深深打动了我。这种精神难道不更值得人们赞扬吗?
我的妈妈是一个做饭能手,她会做很多菜,但我最爱吃的 是大盘鸡。
大盘鸡第一口吃的时候,鸡肉的口感很 香浓,大盘鸡的土豆非常好吃,有点柔,有点硬。但我最爱吃的是里面的拉条子。拉条子很入味,把三种材料融合在一起,味道就非常好吃,所以我最爱吃大盘鸡。
有一次,妈妈交了很多好朋友到我家吃饭,我就让妈妈做了一盘大盘鸡给我的好朋友们吃。我们在一起玩耍,做游戏。过了一会儿,妈妈把大盘鸡端上来的时候,本来在一起说话的好朋友们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睁着大眼睛看着大盘鸡,因为它实在是太香了。看着他们,我觉得他们都快流口水了。筷子一拿上来,我们就狼吞虎咽地吃,一边吃,一边看着盘子,生怕没有了。我觉得我们真是名副其实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们狼吞虎咽,一会儿就把一大盘大盘鸡吃完了。
我们吃了这盘大盘鸡后,都觉得没吃够,感觉意犹未尽,真希望以后还能像今天一样,跟朋友们分享美味的大盘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