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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管理制度精选7篇

2023-08-28 18:30:58综合

招待费管理制度精选7篇

招待费管理制度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1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

  一。原则

  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

  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

  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某某市某某鑫维物业有限公司。

  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标准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

  2、重 / 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

  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促使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以“厉行节俭,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贴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指分公司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经营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集中管理的原则。除十个营销中心招待费预算外所有业务招待费均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审批,财条部负责制定预算,并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三条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领导,由分公司综合部统一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部门负责人,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与综合部会商后安排接待;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由分公司对口职能部室或业务部门安排接待;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由分公司各工作相关部门安排接待;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由分公司综合部安排接待。

  第四条业务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领导,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综合部主任或相关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一般由一至二名分公司领导和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陪同;招待上级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和兄弟单位部门负责人,一般由对口职能部室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陪同。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相关部门可请分管领导出席。各类业务招待,接待部门应适当从紧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一般不应超过需接待人员的倍。

  第五条业务招待用餐坚持分级限标的原则。招待上级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和兄弟单位领导,接待标准为60元人,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一般工作人员,接待标准为40元人,地方行政部门一般人员,接待标准为25元人,旗县分公司副经理以上,接待标准为30元人。接待部门应依据标准严格掌握,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自行承担,分公司不予报销。

  接待用餐一般应就近安排饭店招待。

  午餐招待原则上不饮用酒类,确有需要时也应适量控制。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使用上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

  业务部门执行招待任务前,应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部审核,由综合部主任核定标准报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主任确认后方可执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部门和综合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业务招待费报帐时实行两单一票的原则。即由接待人员在招待任务完成之后凭招待费用的正式发票、财务规定的报帐单和《业务招待费申请单》到综合部验证,由综合部主任确认后,再持报帐单、正式发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财条部负责制定每年的业务招待费预算额度,并对其使用情景进行监督和控制,业务招待费要坚持不超时序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

  第九条研究到企业经营工作实际,xxxxx中心不须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但也要坚持不超时序,不超定额的原则,超出当季度时序进度的不予报销列帐,超出全年定额部分分公司不予解决。

  第十条综合部未能严格按标准审批额度,每发生一次罚综合部主任生产奖金50元并通报批评,财务部未能做好每季度时序进度控制的,每发生一次罚财务部主任生产奖金100元并通报批评,负责接待部室在申请中有虚假行为,每发生一次扣罚部室主任200元并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5

  招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招待费管理,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开支,特制定本标准。

  一。原则

  1.先预算后支出原则:所有的招待费务必在总的预算内支出。

  2.一事一签批原则:每笔招待费需提前经部门经理签批。特殊状况,事后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3.超预算慎报原则:超出签批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4.招待定点原则:招待需在公司指定的地点,特殊状况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根据状况变更招待地点。

  5.对口招待原则:招待活动由对口部门经理根据需招待人员级别由部门经理确定接待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三人陪同。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远大实业有限公司各部门、鑫尚都策划有限公司及某某市某某鑫维物业有限公司。

  2.招待费:餐饮、香烟、酒水、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招待标准

  1.午后工作快餐:人均标准8至15元,晚餐人均标准20至25元。

  2.重要客户及上级主管领导接待用餐:人均标准50至80元,以上标准含酒水和香烟。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6

  一、为做好来客的接待和招待工作,保证正常的业务往来,严格管理招待费用,特制定如下招待费管理制度。

  二、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确需在局就餐的,均应先请示局长,得到同意后到指定饭店就餐。特殊状况下(如局长外出)须事后向局长说明状况。

  三、机关招待费的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办公室对有审批手续的招待费用要及时办理报账,无特殊状况,未经审批的招待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

  四、干部职工外出执行任务,因工作关系确需对相关领导和办事人员进行招待的,应先请示局长,并严格掌握招待标准,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局机关来客均实行对口招待,一般由分管局长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大型检查、工作会议以及厅、市局、县领导来局办事,由局统一安排接待和招待,招待标准、陪客人员由局主要领导酌定

  六、来客招待要严格掌握就餐标准。要本着“够吃不剩”的原则,既保证客人吃饱吃好,又不致造成浪费。未经允许严格禁止使用名酒、名烟待客,以及以招待名义购买名烟、名酒。

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业务招待管理、规范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有效控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员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招待费用。

二、业务招待管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业务招待是指各单位为了业务拓展、协调及维护社会关系等进行必要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业务招待开支范围

(一)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准备的餐饮等活动;

(二)为接待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购买的必要的礼品;

(三)因商务需要而安排客户及其他有关人士进行考察;

(四)其它必要的招待费用。第六条业务招待费申请流程

(一)每次业务招待前应详细填写《业务招待审批表》相关事项并向上级主管进行申请,凡是事先未经申请获批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不得报销;

(二)特殊情况下申请人若不便获得书面批准,则必须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及电子邮件方式获得上级批准后方可开支业务招待费;

(三)公司业务招待费每次开支金额小于500元的,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开支金额满500元不满3000元的,由分管副总审批;招待费开支金额满3000元以上的,须再向总裁/董事长审批;

(四)长期驻外的'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报销任何业务招待费(特殊情况下应按流程申请获批后方可支出业务招待费)。

  第七条禁止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一)因个人原因或事务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二)各公司或部门超过当月、季度或年度预算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特殊情况由总裁/董事长审批报销;

(三)虚拟招待名目或对象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四)未批注或无法说明交际招待对象及用途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五)虚列、多报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六)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不得报销;

(七)不具备签单权限的人签署的业务招待费结算金额不得报销;

(八)若经批准接受外部单位邀请参加旅游性质的考察或会议期间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报销。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办法第八条业务招待费报销规范

(一)公司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均应提供真实、合法、足额的票据,并附上当次招待的付款小票或清单,票据余额不足、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或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不得报销;

(二)报销业务招待费应详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在《业务招待审批表》上;

(三)各种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前发生的,应当月报销;业务招待费在当月25日之后发生的,可延顺到下个月报销;逾期三个月的业务招待费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四)申请人报销业务招待费应将票据规范、整齐、牢固地粘贴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

(五)凡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业务招待费,财务人员拒绝受理。第九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各种业务招待费须经过有效审批后方可报销,未经有效审批不得报销;

(二)上级与下级共同参加业务招待活动,由同行的最高上级负责支付并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不得以下级名义申请报销业务招待费;

(三)需预先借款招待的须持批准后的。《业务招待审批表》,填写“借款审批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四)员工因业务招待借款的“借款审批单”须附在《差旅审批表》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再退还原“借款审批单”

(五)业务招待时借款,应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六)公司业务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表

(七)公司总监/副总以上职位人员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由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董事长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股东指定的达标审批通过后方可报销;

(八)超过月度预算及其它期间预算的招待费,必须经财务经理审核后交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四、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