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承包协议书【通用5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互助,多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最终以餐厅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2、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3、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4、 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5、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 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由合伙负责人建立单独财务账号,合伙期间各合 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终止时结余的资产 转换成现金,再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净利润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 比例承担债务或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按其投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该股权的结算方式为:如该股权的实际出 资额高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评估价受让;如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 低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受让。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享有其岗位薪资 元,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岗位责权利;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负责人允许情况下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每月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定期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每天传送告知各合伙人日营业额;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 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 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 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 任,依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 让,可按退伙处理,退火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 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地区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承包方担保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一、甲方(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厨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厨具(如冰柜、消毒柜、炒菜锅、用餐厅和装菜用的碗、盘、碟等),乙方负责保管;
厨房其他日常所需要的工作用具和消耗品均由乙方自行添置、存放和保护,甲方不予负责;
承包结束时,乙方应交还甲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甲方餐厅用具详细清单(双方签字);
2、场地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厨房、餐厅及储物室等后勤服务区,并根据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在食堂服务区增添商品销售滩或或小卖部。
3、水费和电费
为了降低食堂的饭菜价格和运营成本,可经双方协商,食堂用水、用电是否由甲方免费(半价)提供。餐厅的空调电费是否免费(半价)提供。
4、检查和监督
甲方有维护员工就餐秩序的责任;
甲方行政部有权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监督;但不得干涉食堂的内部管理,尊重承包者的管理方式和意愿。
5、结算食堂营业款项
甲方为食堂消费卡按时充值和定期为食堂结算营业款
5、承包保证金
甲方应当在承包期结束时,一次性返回乙方的承包保证金.
6、中止承包合同的'权利
甲方保留对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和更换承包人的权利。
如果乙方:a.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b.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 c.由于饭菜质量差或价格不合理,造成多数职工(半数以上)不能接受.
终止协议后,甲方可收回全部设备、财产,乙方所借用机械、用具如丢失、损坏,负责赔偿.乙方人员结清财产手续后,方可撤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规定的供应时间内,足量提供饭菜。
例如:具体供应时间 早餐:07:00~08:30 中餐:11:00~12:30 晚餐:17:00~18:30 夜餐:23:30~0:30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部分员工需要延时或提前用餐时,需要提前告知食堂人员,食堂应以生产为重,提供相应的用餐服务.)
2、保证菜肴品种的多样性
乙方应当定期更换花样、品种,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价格合理,让职工吃好达到基本满意.
例如: ⑴早、夜餐: 以面食为主,主食品种每餐不少于3种,每餐有一个新品供应,三天后可重复. ⑵中、晚餐: 以米饭为主食,大众菜肴品种每餐不少于7种,四素三荤,每天提供新菜肴2只,三天后可重复. ⑶素菜每份元及以下为主,荤菜以元/份以下为主,荤素菜每份一般不超过3元,炒菜除外.平均每人的伙食标准控制在~元/餐.. ⑷不得以供应炒菜而不供应或少供应大众菜. ⑸夏天(8、9、10月份)提供免费汤一份/人.
3、食堂卫生和安全
乙方应当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搞好饮食卫生及环境卫生,不得发生食物中毒。
⑴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的健康证
⑵厨房卫生,一餐一打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厨柜卫生,餐具整洁,定期灭杀四害,环境符合公司及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⑶接受公司和上级卫生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⑷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承包者需主动承担责任,并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4、食堂日常运营
乙方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以保证价格让职工能接受。爱惜食堂设备、设施,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
5、厨师
厨房之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工资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佳康餐饮)的其它责任
⑴乙方需向甲方交承包保证金
⑵食堂消费可实行消费卡或现金消费,消费卡消费金额乙方可凭消费系统的消费金额一周一结。
⑶每餐供应需明码标价,允许职工只买饭不买菜。
⑷乙方的食堂工作人员自找,工资自付,但工作人员需在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接受相关的的检查。
⑸食堂现有设施归承包者使用,在承包期间的小件用具添置和厨房设备的维修,由承包者自理。
⑹在厂区内应遵守公司的厂纪厂规并接受相应的管理。
⑺食堂的工作应接受公司管理部管理、监督和相应的考核。
⑻小卖部为企业内部的便利点,不得在厂区以外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 卖买国家明文规定和需特许准批的.商品,不得向上岗员工出售酒类食品;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
⑼早、夜餐的开设应在承包合同生效后,15天内开设运营。
⑽食堂货物的进出应接受公司门卫的检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⑾食堂用于可食物品和与可食物品直接接触的清洗水源,最后一遍必须是自来水,禁止用地下水。
四、食堂考核制度
甲方管理部有对承包食堂进行考核的权利:
1、因食堂责任,造成供应断挡,一次扣100元.
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而引起延迟开餐不开餐,乙方不负责任。
2、食物中毒,除负责医药费外,扣500元/位.
3、卫生检查不合格,公司内部:扣100元/次;公司外部:扣500元/次.
4、乙方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扣1000元/天.
5、食堂工作人员违反厂纪厂规,按厂纪厂规处理.
五、食堂奖励制度
如甲方员工满意度达到考核要求,甲方应承诺对乙方实行物质奖励,金奖在承包期满时发放.
六、工伤及劳动保险
食堂承包者及由乙方自聘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劳动、工伤等相关保险由乙自理.
七、试用期
乙方办理伙食试用期天,试用期后,甲方认为经营合格,合同期暂订为年,承包期满是否要续订或终止时,甲、乙双方均于十五天前通知对方,另行协商。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之条例,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承包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景区游客就餐的安全、卫生,提升游客就餐的满意度!使甲、乙双方互惠互利,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客户在乙方就餐问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把乙方餐厅作为甲方客户订餐供应商向甲方客户进行推荐。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客户到乙方订餐、就餐时,确保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乙方须有营业执照。
2、保证提供甲方客户的食物新鲜、卫生,确保饭菜的质、量,乙方须有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有健康证明
3、保证按甲方客户与乙方约定的餐标和就餐时间准时就餐。(作餐前自行与订餐单位确认)
4、进入园区送餐时,送餐人员服装要整齐,自觉接受景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在园内从事与送餐无关的一切工作。(如游玩项目、调戏游客、打架斗殴、偷盗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5、园区内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进入园区送餐时,到达园区门口后必须改用手推车将餐送到指定位置,游客用完餐后乙方要及时将餐盒、剩饭剩菜等垃圾处理干净,清理到园区外面。
6、凡甲方客户在乙方订餐、就餐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和甲方的客户自行解决处理,力所能及让甲方客户满意为止,此过程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7、禁止向甲方工作人员许诺:介绍客户到乙方餐厅就餐可享受回扣等好处,禁止用以劣充优、以少充多等方式欺骗甲方客户,以上条款务必遵守,否则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