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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11篇

2023-08-07 16:34:41综合

资金管理制度11篇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 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 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 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 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二)每月末,财务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个月的《月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月末一天报送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实际回款情况,根据资金支出的用途,审批各部门年度及月度可使用资金的额度。

  (四)对于投资类或生产经营类的资金支出,先审核业务的内容是否在投资计划或生产经营计划的范围内,再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审批可使用资金额度。

  (五)在实际对外付款时,将参照本月的实际资金状况,批复用款。

  第四章 资金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金收入分为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投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资金收入三类。

  第十二条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各单位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账户。

  (二)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本单位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三) 营运资金的使用,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四) 财务部对公司单位设立的银行账户开设网上银行查询功能,对银行账户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监控,财务部门每月必须上报资金收支月报。

  (五) 关联公司之间的内部资金划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付款。

  第十三条 融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融资事项,由财务部编制财务资金计划需求,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执行。

  (二) 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做出决议。

  (三) 公司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四) 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在年度流动资金计划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协议。

  第十四条 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的管理

  (一)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报股东会审批。

  (二) 公司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含)至总资产30%(含)之间的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然后报股东会审批。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投资事项。

  (四) 建立投资项目责任制,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五) 财务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收入管理,要根据投资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

  (六) 财务部负责监督投资活动。要合理安排、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各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第五章 资金支出的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分为:

  (一) 审批:主管领导、资金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二) 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三) 批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该资金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签字同意或拒签。

  第十六条 资金支付审批的基本程序:

  见附件1。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调控整公司的资金收支情况,指导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八条 公司资金调拨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资金支出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层次的管理体系:事前控制主要通过年度资金计划的审批程序控制,事中控制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评价和审批,事后监督主要通过定期的财务分析和各种内外部审计完成。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 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付款时,应当要求收款人提供与该款项相关的手续,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一) 已经签署的合同;

  (二) 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当提供监理公司认可的进度证明,工程管理公司对监理公司认可的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现场审核的书面材料;

  (三) 经济合同中对结算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已达到合同金额80%的,再付款时应当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 竣工一次性付款的,应当办理结算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

  (五) 付款三次以上的,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对账单;

  (六) 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类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和入库单;

  (七) 在付款审批表中有权签字人已签字;

  (八) 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行业的正规发票;

  (九) 收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时,应当要求合同单位向我单位提供付款授权委托书;

  (十) 特殊情况的,还应当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税证明;

  (十一) 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事项的,应当有同对方单位达成的补充协议;

  (十二) 其他能够证明该项付款真实、准确或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的原始证明或者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定期汇报制度。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资金支付审批权限和程序,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资金支出审批的其他特殊要求

  (一) 资金支出( )万元或以上,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支付;

  (二) 资金支出( )万元或以上重大资金,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 设计费用付款,应当要求提供相关部门设计会审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 工程进度付款,应当要求提供工程管理公司签署的工程进度证明,进度款付到80%时应当进行结算。同时提供工程管理公司进度款审核意见、施工单位进度报告、质量认证书、监理单位审核意见。结算付款应当提供结算书;

  (五) 甲方供料付款,应当提供验收单、合同、以及定标意见等材料;

  (六) 采购部采购物资的付款,应当提供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和工作成果验收报告;

  (七) 办公用品的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办公用品计划;

  (八) 其他特殊费用付款,应当提供总经理批准的一次性购买计划。

  第六章 资金监控管理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

  (一) 通过网上银行查询系统,监控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二) 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

  (三) 定期(月度)检查下属单位的结算情况。

  (四) 检查下属单位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

  (五) 定期对下属单位汇出的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六)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财务印章管理,严格按照上述资金支出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各项资金支出的执行。

  (七) 不得坐支、套取现金,做到专款专用。

  (八) 员工借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还款,须缴纳滞纳金或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报送资现金流入、流出情况,银行存款、结算业务统计表。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第二十八条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二十九条空白票据由专人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银行的全部印鉴章。设备查簿,连续记载票据的购买、使用和结存情况,票据领用要有领用人签章。凡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保存,不得撕毁,丢弃。 第三十条 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设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三条 按月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应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可行性方案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批准项目,由投资单位总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所有投资项目在报批立项之前,有关人员应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十年规划为依据,符合国家或国际产业导和公司投资结构平衡政策。

  第六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拟定的.投资主体编写并交公司投资管理部初审,不得越级上报。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九条、所有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管理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然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总经理或行政办公会议直到董事会会议,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项目论证会,对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项目,由行政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批立项。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一条、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委派人对总经理负责;公司投资管理部对项目建设进行归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审批核准。

  第十四条、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投资项目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原因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项目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至公司,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项目投产运行后,效益良好,对立项部门和个人、建设部门和个人追加奖励。

  第十八条、实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节给予撤职、降级、扣发工资、奖金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公司投资管理部提出具体办法,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议议研究决定。

资金管理制度 篇3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资金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保障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来源于国家、地方财政和学校配套的资金,特指纳入财务项目支出范围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绩效考评。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学校财务处、审计处、投资与预算评审委员会是学校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督的机构,校长为总负责人。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对学校专项资金行使全面管理职责及财务核算工作。

  (一)严格按照教育厅、财政厅批复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进行项目总体控制。

  (二)负责按资金来源渠道对专项资金单独设立项目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负责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审核专项资金开支的'合法合规性,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四)对项目资金的投向及使用安排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五)编制专项资金收支决算报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写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并汇总上报。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按专项资金性质、资金来源渠道等确定。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

  (二)负责审核项目组拟定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三)检查、督办项目进展,组织项目完成后的验收工作;

  (四)组织项目成果评估、效益分析及绩效评价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应履行项目建设所规定的各项职责,主要如下:

  (一)编写项目书等申报立项材料,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

  (二)按批复的预算使用专项资金,并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报专项资金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接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接受相关部门的项目验收,编写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

  第八条项目组所在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为项目目标的实现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和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一经审定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十条在专项资金预算内容范围内,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核定的资金使用计划,不得超范围使用、挪用资金。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严格审核专项资金开支内容,核实票据内容合理性,严格按合同条款及规定的范围与额度内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使用专项资金购置仪器设备、材料、支付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款项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办理,所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第四章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绩效评价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若发现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纠正或其他的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各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专项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应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资金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资金管理制度 篇6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xx〕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篇7

  现如今,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金管理制度 篇8

  资金预算制度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资金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资金计划仅指资金使用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投资、采购、开发、基本建设等,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使用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门都应树立资金使用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的管理思想,各部门依据各自分管工作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汇总。

  第三章资金计划内容

  第六条资金支出

  (一)投资活动资金支出

  1、土地:建筑项目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及相关协议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房屋建筑物:建筑项目部依据土建工程进度及相关工程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3、机器设备:商务部依据公司设备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4、运输设备:综合部依据行政车辆购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筹资活动资金支出

  互联网金融项目组根据公司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预计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制筹资活动资金使用计划。

  (三)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1、商品采购:商务部依据公司商品采购计划和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薪酬支出:综合部负责编制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薪酬类资金使用计划。

  3、管理费用支出:综合部负责车辆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邮寄电话费、车辆费用(除修理费)等资金支付计划由办公室负责编制;车辆修理费资金支付计划由供应处负责编制;环保费(排污费)资金支付计划由生产安全处负责编制;试验检验费、监磅费等资金支付计划由质量控制处负责编制。

  4、税金:财务部负责编制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税金类资金使用计划。

  5、销售费用:营销部负责编制广告费、宣传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线下运营部负责编制办公修理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寄电话费、促销费等费用类资金使用计划。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由归口资金支付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编制,一并上报。

  第四章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第七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实施资金预算制度,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严格遵循资金预算流程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本部门次月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财务处每月25日前汇总编制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并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批准后的月度资金预算是公司次月资金使用的准则,财务处下达经审批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至各部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计划执行,除发生突发性紧急付款外,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超计划付款原则上不予支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由业务部门申请,公司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共同批准后,财务处方可办理。

  第五章资金计划控制

  第十一条财务部每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表,并与资金使用计划对比分析,检查各部门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偏离计划的原因。

  第十二条财务处根据每月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对各单位资金收支计划兑现率进行检查、通报,对计划兑现率出现重大偏差,严重影响公司现金流的,给予一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发布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篇10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二、控制目标

  1、严格资金计划管理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以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资本收益率。

  2、每月资金计划一经生效,无特殊情况不进行特批资金支付。

  三、审批流程

  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总裁→财务执行

  四、时间规定

  每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各项目公司、各分公司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到财务总监处

  每月20日前,财务总监审核

  每月25日前,总裁审批

  每月28日前,融资部资金筹集计划完成,列入下月工作计划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部门资金使用计划

  年

  月

  单位:元

  资金用途

  用款日期

  金额

  备注

  部门经理:

  主管副总:

  财务总监:

  总裁:

  材料采购,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制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付款流程,以满足公司管理架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采购合同的大宗材料采购或无采购合同但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和全部工程进度付款。

  二、材料采购付款流程

  1、为项目需要进行材料采购,要以项目所属公司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材料发票中的客户名称,应填写所属公司全称。如为窦家寨项目采购材料,合同单位应是赞皇县舜地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票中的客户名称与合同单位一致。

  2、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送财务部备案。

  3、填写材料采购付款审批单,供应单位、合同金额必须与采购合同一致,付款方式注明现金、支票、电汇、网银等。

  4、持材料发票,施工现场验收单和付款审批单,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

  三、工程进度付款流程

  1、工程合同签订时,要以工程项目所属公司的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发票中的客户名称,应填写所属公司的全称。如窦家寨项目工程,合同单位应是赞皇县舜地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票中的客户名称与合同单位一致。

  2、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送D财务部备案。

  3、填写工程进度付款审批单,施工单位、合同金额必须与施工合同一致。如有增减变化,应有补充合同或协议,申请拨款单位负责人必须有委托授权书,如果施工单位是个人,领取工程款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4、持工程发票和付款审批单,按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程进度付款审批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合同金额

  增减金额+、—

  实际总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累计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金额

  施工单位申请:

  负责人:

  年

  月

  日

  材料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公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预算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

  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裁批示: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填写本次付款额

  大写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备注:

  材料采购付款审批单

  项目名称

  供应单位

  合同金额

  已付金额

  本次付款

  付款方式

  材料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预算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副总: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

  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室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裁批示:

  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填写本次付款额

  大写金额

  已累计付款额

  备注:

  日常费用借款报销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

  2、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

  →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4、时间规定

  借用现金两天内报销,借领支票三天内报销,差旅费借款在回公司上班后三天内报销,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备用金制度

  1、因工作需要借领备用金时,应填写“借款单”,借款事由注明备用金。

  2、备用金审批流程

  借款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3、备用金标准

  副总经理20xx元,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1000元,其他人员300元

  4、时间规定

  借领备用金人员必须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还

  清,下年度重新借用。

  三、费用报销制度

  1、费用支出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并及时将票据整理,使用“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招待费、办公用品、汽油费等)分类分栏认真填写,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需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件齐全。

  2、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3、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1、业务招待费实行权限加标准的管理模式,超权限、超标准需事前向公司总裁申请,否则超额部分自付。

  2、招待费餐饮标准

  按参加活动的总人数每人每餐平均30—80元。具体标准如下:

  公司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80元。

  分公司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50元。

  部门经理

  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30元。

  招待所用烟酒茶,由公司统一采购并填写使用明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招待费最高权限

  公司总裁实报实销,副总经理20xx元,部门经理1000元。

  4、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部门经理→主管会计→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监察室→总裁→出纳支付

  5、1000元以下的异地项目公司招待费报销审批流程

  经办人→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副总→项目公司会计→出纳支付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出差管理制度

  (修订)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舜地机构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舜地机构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二、涉及单据:《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三、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1、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裁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行政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及记录考勤。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按借款程序执行。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2、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按正常出差膳食费补贴标准分地域、级别及顿次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4、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四日以上由总裁核准;

  b、公司员工出差由部门直接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批核准。

  5、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裁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6、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7、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分公司经理以上领导: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50元,膳食费每日2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70元,膳食费每日30元;

  b、其他员工: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25元,膳食费每日1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5元,膳食费每日15元;

  c、如有特殊情况报经总裁审批可实报实销。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8、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9、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10、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主管领导、副总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裁特准者除外。

  11、员工出差需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裁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12、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13、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14、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1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行政部报到退差。

资金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计表,以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卷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第三条、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第四条、内销收入

  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五条、劳务收入

  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第六条、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第七条、其他收入

  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

  其数额在新台币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第八条、资本支出

(一)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构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九条、材料支出

  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条、薪资

  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一条、经常费用

(一)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二)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三)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四)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五)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第十二条、其他支出

  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第十三条、异常说明

  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十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第十四条、资金调度

(一)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二)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24日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三)财务部应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十五条、本准则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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