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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2023-07-21 08:16:56综合

寝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在大学生活中,寝室是我们每天休息和学习的地方,而寝室管理制度则是保证我们能够和谐共处的重要规定。那么,为了让寝室成为一个温馨舒适的家,我们应该如何制定和执行寝室管理制度呢?以下是热心会员“huangguhandina”收集的寝室管理制度(共7篇),供大家阅读。

寝室管理制度

寝室管理制度 篇1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寝室管理制度 篇2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生活氛围和安静、整洁的环境,维护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养成温文尔雅的'生活习惯。特拟定以下管理条例,希望各位同学共同遵守。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教育。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保持寝室安静。熄灯铃响后,应立即安静,不准吃东西、讲小话乃至吵闹,不得听广播、录音机、MP3、MP4等,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三、坚持文明用语,培养集体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生活上互相关心帮助。不起哄、不打架,不吸烟喝酒,不玩扑克麻将,不赌博。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四、经常保持宿舍和个人清洁,起床后,整理好内务。个人衣、被、鞋、袜要保持整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不准随地丢弃废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寝室里洗漱,乱泼脏水,严禁往窗台、室外扔垃圾或其它东西。

  五、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门锁。注意安全防范,禁止点蜡烛,不私接电灯、电炉、不准使用明火及家电;不在床上跳跃玩耍;就寝时应睡在有护栏的一头。

  六、严禁在安全保护措施不具备的情况下踩窗沿和阳台边缘等危险区域晾晒衣物或故意做危险动作,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不准私自换寝,特殊情况应经管理员和班主任批准。不得擅自留他人在寝室内就寝,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在上课、自习、做操及集体活动期间不得在寝室逗留,因生病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和管理员同意的除外。

  九、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不得随意吐痰和乱扔脏物,保持寝室内外整齐清洁,各种生活用品必须排列整齐。主动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值日生要打扫寝室内外卫生,人人整理好个人内务,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室内外不得乱放、乱挂物品,不乱倒污水。打扫完寝室内外卫生后注意门窗上锁,以防财产失窃。

  十、爱护公共财产,不乱钉钉子,不准乱拉铁丝或尼龙绳,不乱写乱画,不涂污墙壁。寝室门锁不得擅自换配,室内物具不得任意搬离。

  十一、严禁将火药、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管制刀具或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寝室。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追究责任。

  十二、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纪律、卫生、公物保管等工作;安排好值日轮流表;记好寝室日记;每晚就寝前清点人数,并如实向寓管部学生、值周教师或寓管员报告;有义务如实向值周教师或宿舍管理人员报告违纪情况;在上课和学校放假期间,寝室长应指派专人负责关窗、锁门;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

  十三、熄灯铃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接听、拨打电话。

  十四、值周寝室要按照规定及时彻底打扫公共场所的卫生。

  十五、其他:

  1、愉快接受寝室长的监督管理,不得有意为难寝室长,逃避责任。

  2、遇卫生大扫除,当天值日生要积极参加,服从安排,相互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寝室管理制度 篇3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

  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寝室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公寓辅导员,楼管,材料工程系社区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大学寝室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

  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寝室管理制度 篇6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为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学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然后将统一发放的请假条交给管理员。没交假条的.班级,出了问题,班主任要负责。各宿舍区要凭请假条到各宿舍进行严格查铺。一旦查出未请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寝室住宿的,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学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员要负责。

  三、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不用脚踢门;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者,除接受校纪处理外,还需按原价赔付,并加上修理费。

  四、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五、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六、所有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七、学生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元。各人的饭卡、银行卡不得转借他人。

  八、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喧哗、打球、打架、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不准高声开启收录机,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十一、建立楼层宿舍管理轮流值班制,室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间水池和小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

  十三、建立“星级宿舍”评比制度,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对达到星级标准的宿舍和人员给予挂牌和物质奖励。

寝室管理制度范本 篇7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