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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转让协议书(精彩9篇)

2023-07-20 11:06:10综合

品牌转让协议书(精彩9篇)

  【简介】每当涉及到品牌转让时,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一份详细的品牌转让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品牌转让协议书呢?下面是热心网友“kanyuanyingmao”收集的品牌转让协议书(共9篇),以供借鉴。

品牌转让协议书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丙方 (房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立、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 等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甲方将租金交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方自愿将其所经营的 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 等转

  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未交转让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承担相同的违约责任。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郑州市 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使用于第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第号“"商标及第号“"商标转让给受让人。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人保管。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商标转让申请书,按法定程序办理该商标转让手续,并承担涉及上述商标转让的官方费用。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日内以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转让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将转让给乙方,包括已列明的所有固定资产和所有无形资产(详细清单附后略),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应收押金元(大写元)。

  第二条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先付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可派收费和财务人员进入,从即日起,所有的收入归乙方,同时药品、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个月后,所有的经营管理权归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平稳过渡,同时乙方应承认甲方所签署的合同或口头合同;对于有异议或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在相互尊重理解的基础上友好与合同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甲方在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乙方(或乙方代表)为法人和负责人后,乙方必须付人民币元(大写元)予甲方,余额元乙方必须在年底检查(上级)完毕后日内付清予甲方。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乙方并应按本合同继续完义务。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则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元。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 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产权证号为:。(见附件二)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日至年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万拾圆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租金付款方式为银行卡转账支付。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计人民币 佰拾圆整。之后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应于每月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身原因损坏需要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接受甲方监督。

  第九条 房屋装修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造与装修,但乙方装修不得危及该房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燃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第十一条 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若要继续租赁该房屋,需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已交房租,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无理妨害乙方经营。

  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无故擅自收回该房屋。

  3.在租赁期限内,因该房屋产权、债务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

  第十三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四条 提前终止合同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支付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起诉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效力。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年 月月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转让注册商标名称及类别: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甲方(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注册商标的唯一权利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

  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互联网商铺转让事宜,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在省淘宝网、网络有限公司,省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交易账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坚决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省淘宝网有限公司淘宝旺旺帐号及省支付宝有限公司账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相关事项

  该店铺原所有权证号码为,原所有权为甲方。现于年月日以人民币元整等价转让予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经营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铺操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所有权发生变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经营行为。

  第三条、交付及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契约之时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淘宝商店账号及密码,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淘宝、支付宝密码保护(如没有,可协助乙方更改),支付宝数证书,等所有相关信息与资料;乙方于签订本契约之日起日内,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除双方协商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应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付款方式:支付宝交易(乙方确认甲方给予的账号密码及其相关资料正确无误的`情况下,给甲方确认付款)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经营前因甲方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店铺的认证工作原由甲方办理,乙方接手后继续以甲方名义正常营业,参加淘宝网举行的等相关活动等,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承诺在取得店铺所有权之后,保证经营合法性,否则所产生的对第三方权益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淘宝网有限公司和省支付宝有限公司索回此帐号密码等相关电子记录。甲方如有违约,故意将此帐号收回,乙方将踩取法律手段:或者庭外解决,由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庭外调解之费用。

  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账号被盗等)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配合淘宝网找回密码,但遇淘宝网变动、更新升级等是由而引起的有关赔偿归乙方所有。

  5、乙方接手后,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追回账号同时一方交与甲方的交易金不返还;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违约金,并按对乙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全权赔偿。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第六条、

  乙方接手经营,如果甲方有确切的证据证实乙方有出售违禁商品、或进行违法交易等,所有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请求淘宝封店处理。交易金不于退还。

  第七条、

  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本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背面另立条目。

  第八条、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帐号注册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张:

  淘宝旺旺帐号:

  帐号密码;密码修改提示问题;密码修改提示问题答案;注册姓名;注册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号;支付宝密码;密码保护提示问题1;密码保护提示答案1;密码保护提示问题2;密码保护提示答案2;密码保护提示问题3;密码保护提示答案3。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违约,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双方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7

  立契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服装品牌(衣臣)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事宜,订立本契约,条件如下: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衣臣的服装品牌及中央商场的营业场所,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甲方的衣服库存:春装39件、夏装120件、冬装92件,合计251件,经协商一致以贰万叁仟元转让。

  (二)其余质保金、进场费、模特9个、挂烫机1个、汇票总金额(伍千元以上)、上海总公司往来账款(壹千元以上)等所有费用,经协商一致以柒仟元转让。转让时以立清单签字为准。

  (三)以上合计总转让价叁万人民币整。

  三、 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契约的同时,乙方先交付甲方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且服装品牌转让后付清。

  四、 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交付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中央商场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20年3月前)亦同。均由甲方承担解决。

  (二) 甲方应当积极协助乙方,将衣臣的服装品牌经营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三)中央商场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契约。若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 本契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8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品牌代理权转让给乙方一事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其品牌区域的代理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后,甲方不再享有品牌的代理权利、不再承担代理义务;乙方在享受代理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代理义务。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转让费为元人民币,签订协议时,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人民币,完成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后的当日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费元人民币。

  第四条、乙方受让后,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转让本代理权。但乙方转让本代理权时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同时将其向第三人收取的转让费的%支付给甲方。第三人必须再次与甲方签订代理转让协议,否则甲方不予配合办理在公司的代理权变更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第十条、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品牌转让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加入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 (区)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 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 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

  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 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 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 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 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 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 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

  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