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精华9篇】
【导语】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撰写一份详细的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书写股权转让协议书,才能确保其得体且合法呢?下面是热心会员“jipaimentu”分享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共9篇),供大家参阅。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公司%的股权共万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目录
前言 2
第一条 某公司现股权结构 2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3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3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4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4
第七条 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4
第八条 权利交割 5
第九条 税收负担 5
第十条 违约责任 5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5
第十二条 附件 5
第十三条 附则 6
转让方(下称甲方):
(略)
转让方代表:
受让方(下称乙方):
住所:(略)
法定代表人:(略)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涂料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涂料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涂料公司(下称涂料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四、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有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杨饶 乙方(受让方):杨明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
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占%的股权,已出资人民币万元。经股东会会议通过,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合同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转让标的的排他性和无瑕疵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或附带任何其他第三方义务,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深圳市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承担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高交所)见证后生效。转让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见证手续并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高交所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上海睿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寅公司”)于20xx年 1月7日在上海市设立,由甲方与杜冬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甲方占4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睿寅公司4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睿寅公司40%的股权以人民币2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股权转让款以 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有关睿寅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一年内,乙方不参与睿寅公司的利润分配。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2万元的 %的违约金。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本协议书变更或解除后,乙方应于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日内协助工商登记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本协议签订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睿寅公司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作为卖方)拥有【公司名称】,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组成并存续的公司(“公司”)全部股权的%,并已根据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中所载的出资比例完成出资。
2.乙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作为买方)转让其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甲方愿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购买乙方在公司中的全部权益,并一次性地向乙方支付购股款项;
3.公司的股东会已通过决议:同意乙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
4.除乙方以外的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均同意乙方向甲方转让乙方拥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并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据此,本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同意转让的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为:乙方所持有的乙方在公司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为)。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以人民币收购乙方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第三条价款支付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的50%一次性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股权过户完成(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
本协议项下,乙方指定用于收款的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税费
本协议双方将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相应税收与费用。
法律及本协议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各自分别而非连带地声明并保证如下:
(1)其为在成立地司法管辖区法律下正式组成并有效存在的法人。
(2)其拥有由其股东会决议证明的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全部权力与授权。
(3)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其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4)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违反任何对其自身,其业务、财务、经营、财产或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制定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法令或命令,或对前述各项的解释。
(5)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的委托书或以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公证人证书为证,已经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并盖上其企业印章。
(6)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之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转让日时仍为真实、正确、完整。
乙方(卖方)特别声明并保证
乙方对依本协议转让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没有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担保、抵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并免遭第三方追索,并且依中国法律可以合法地转让给甲方,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违约及索赔
乙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乙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及
(2)违反本协议中乙方义务条款。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和转让股权数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转让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金额人民币的%的违约金。
当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可能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额外赔偿。
甲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违反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的条款;及
(2)违反本协议中甲方义务条款。
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转让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以迟延付款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计算。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人力不能预防、避免和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的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部分免除履行或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八条通知
每一本协议项下所发出或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并送达或发送至另一方的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或收件人提前五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
任何向另一方作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于下列情况下视为已经送达:(a)直接送达或由信差送达,且送达一方已获得送达证明;(b)如果在一国范围内进行邮寄,为邮寄之后的第三日,以及如果邮寄至另一国家,则为邮寄之后的第七日;以及(c)如果通过传真发出或作出,则为传真发出后且收到确认发出的发送报告之时。
地址和传真号码。
(1)甲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
乙方: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九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的管辖。
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本协议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它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未经本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均属无效,并只有经审批机构最终批准方可生效。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果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给受让方的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公司简况
公司是年月日在依法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注册号为,注册资金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
二、股权结构
公司共有个股东,分别是。持有%的股份;持有%的股份。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转让方应提供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股权转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如实告知或如实提供公司相关情况。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自愿将其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权以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的价款转让给乙方。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由相应的受让方支付给相应的转让方。
五、股东身份的取得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自公司全体股东(原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转让予受让方,同时获得公司股东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享受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相应地,自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
(1)转让方丧失其根据公司的股权而享有的权利,受让方将作为公司的新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转让方不可再对外声称自己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经理、或雇员;
(3)转让方不可使用公司的任何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号、标记、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承诺他们将根据本协议,尽其全力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在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获得合法的登记。
如果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的目的的前提下,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转让方、受让方应积极及时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并相互给与积极配合或协助。
本协议签署的同时转让方应同时签署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事项的授权委托书,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后该授权委托书即刻生效。
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受让方承认原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依法承担原甲方在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转让前公司债权债务。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其股权,在现在和将来已享有的或将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派执行董事的权利,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分配利润等权利。
七、保密义务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双方的一切事项以及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八、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数缴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30日内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项下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的转让为不可撤销的转让。
十一、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费用承担
与此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应当由股权转让后的承担。
十三、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保证其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公司的股权以及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向受让方转让该股权;
2、转让方保证在转让的股权上无任何的留置、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张的权利。
十四、公司在终止、解散或破产后的资产分配
在本协议生效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公司终止、解散或被破产清算,某某有限公在清算后的剩余的财产应当均无一例外的分配予受让方。
十五、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六、通知
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向对方发出的正式的通知,要求或其他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以下的地址:
转让方:
甲方地址:
受让方:
乙方地址:
十七、其他
1、如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2、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应取代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就股权转让而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或其他文件。
确认并签署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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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受让方):
鉴于 公司系由 共同成立的 公司,转让方甲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转让方乙持有目标公司 %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并于 年 月 日成立企业;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乙方有意出让其所持的 有限公司其中的 的股权;丙方为自然人,且愿意受让甲、乙两方的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2、乙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同意受让乙方所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权。
4、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就甲乙丙三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5、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6、甲乙丙三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1、1 转让方甲方,住,身份证号码:
1、2转让方乙方,住,身份证号码:
1、3 受让方丙方,住,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3、1 甲方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2乙方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丙方;
3、3 丙方同意接受上述甲乙两方股权的.转让;
3、4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 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5 甲乙丙三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3、6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4、1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乙两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乙方各自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 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6、1 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丙方即具有 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丙三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乙方应对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 甲、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各自在 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乙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 甲、乙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