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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安全协议书(优秀12篇)

2023-07-19 13:15:13综合

厂房安全协议书(优秀12篇)

  以下是热心会员“heyanjiudun”收集的厂房安全协议书(共12篇),供大家赏析。

厂房安全协议书

厂房出租安全协议书 篇1

  为进一步搞好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5、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

  生产资质和条件,并服从出租单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统一协调、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它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及时、如实报告上级有关监管部门。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架设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

  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内,出租方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厂房安全协议书 篇2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小型工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结构,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五)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乙方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使用特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审。

  (八)不得在所承租厂房内设置员工宿舍。

  (九)作业场所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按规定设置照明和疏散标志,不得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十)负责在承租区域配置相应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甲方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厂房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3

  甲方(发包方):工作室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

  乙方(承包方):工程队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了保护石雕工程制作工人的安全,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标识。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四、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五、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六、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乙公司愿意自觉接受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

  十一、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乙公司愿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称“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严格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下,双方就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 《20xx年度中粮保安外包合同》 履行期限相同,属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须将派驻甲方所有保安人员(含试用期保安员)名单、人员照片及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对于有变动的队员,也需及时上报甲方,并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区域内应:

  1.负责对保安员进行上岗前、上岗后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由于未进行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禁保安员或车辆私自进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检的生产区域,如天然气、淀粉粉尘危险区域内等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须根据本行业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为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保安员在甲方工作过程中,因公产生的各类职业病、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余时间出现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甲方有权开具处罚单,处罚金额在每月结算时进行扣除。造成人员伤亡、其他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安全协议 篇5

  甲方(出租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安全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乙方在入住前应对环境和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如日常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乙方租赁期间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

   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

   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

   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三、甲方或上级政府部门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居住安全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 篇6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协议书 篇7

  立契约书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市路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 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 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 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万元,余款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 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市路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 特约事项:

  (一) 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 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 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 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 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保证人:   保证人:

  年月日

厂房协议书 篇8

  厂房位置:市区镇路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租赁期限:至 签订日期:月日 签订地点:

  工业厂房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设备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用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镇号,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详见附件1)。

  设备一宗(详见附件2)

  租赁物业用途

  1. 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生产和销售企业经营范围的产品及相关生产活动。

  2. 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 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物业租赁期限自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租金标准为:至年度租金人民币 万。

   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相关公共设施、本合同附件2附属设施使用费用以及全部税费。

   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

   本合同期内如果土地使用税上调超过100%以上,则乙方须承担乙方使用面积的上调超出部分的50%税金。

  甲方提供的条件: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KVA变压器一台,并于移交时过户至乙方,移交后产生的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权在合同期内归乙方,产权仍归甲方).

  2. 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应优先由乙方挑选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2,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须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4.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相关问题,由甲方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租金(如有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均不得偷窃对方产品配方工艺,更不可生产与另一方相同档次的产品。

  6.甲方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人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定金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交付定金计人民币万元,本合同生效时记入年度租金。

  第四条 租赁物业交接

   甲方应于在本合同签订且乙方交付定金后将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交付乙方。

  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字确认、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详见附件2)。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租赁物内所有甲方物资清离租赁区。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第五条 费用的支付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为:前一年度12月15-31号.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设施设备而发生的水、电、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第六条 厂房的安装改造及免租期

  乙方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征得甲方同意。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使用甲方材料的相关改造,租赁期满后归甲方所有。

   甲方同意将自签订合同且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归甲方所有,安装的设施设备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

  第七条 房屋的修缮和保养

  租赁期内,因房屋自身原因或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但不能对主体造成伤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事项乙方通知3天后甲方推诿乙方代为维修的,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在下一年度租金里扣除。

  第八条 保险

  租赁物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房屋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保险。若双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和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租赁物在从事违法行为的。

  2.乙方不按约定交付租金经协商无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及时修复租赁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给乙方生产造成影响的.

  2.甲方私自将租赁物或相关设施设备出售、出租、移作他用,影响乙方生产的.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 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按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5.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7.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双倍当年租金。

  1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

  附件一 租赁物业及租赁建筑物面积示意图

  附件二 设备装置物品清单

  附件三 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

厂房安全协议书范本 篇9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厂房连同基地,进厂公路及两边米路基,厂内所有建筑(包括厂内所有房屋及厂棚)、变压器、发电机组、电器、电路、围杆护栏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将所有坐落在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厂房连同基地、进厂公路及两边米路基,厂内所有建筑(包括厂内所有房屋及厂棚)、变压器、发电机组、电器、电路、围杆护栏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

  2、厂内原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于20xx年12月31日前由甲方出资并负责全部拆除或处理。20xx年12月31日后未处理的,在此期间乙方可以无报酬给甲方保管,但是意外火灾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原来租赁厂房内土地,由甲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由乙方继续租赁。

  第二条:厂房连同基地,全部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总折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成立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人民币 剩余金额由甲方办理好相应手续全部付清,由所有股东商量打到指定帐户,并甲方开收据。

  第四条:双方定于年 月 日在安源区青山镇源头村政府见证下交接。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本件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关。

  3、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的一切税务、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现有雇佣的职工,均由甲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如甲方在日前未能办妥相关手续,由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付款,并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或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当地村政府各执一份为凭,双方股东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见证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安全协议书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书》,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厂房租赁合同书》里的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具体做好以下职责:

  1、在乙方进场前确认乙方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不予出租;

  2、确保出租厂房在乙方进场前的安全,并在乙方进场前交清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3、对乙方及其他多个承租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4、每季度至少对乙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乙方整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应对租赁的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未联系的视为确认所租赁厂房的安全条件符合,相关举证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私自动用、装卸甲方厂房的原有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租赁厂房的性质,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租赁厂房的安全条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5、乙方应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材料报甲方备案;

  6、乙方应依法对所有从业人员和进场的相关方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纠正“三违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发生事故的,应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在1小时内依法向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跟甲方通报。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没有尽到本协议责任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甲方依法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甲乙双方责任将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划分责任大小,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

  2、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等规定或本协议要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甲方已尽本协议统一协调管理之职责,由乙方承担责任;

  3、因未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未及时整改相关事故隐患,由此乙方导致的后果或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因不可抗力致发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合同终止的补充

  1、甲方或相关部门对乙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乙方不积极落实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租赁厂房因甲方原因致安全条件不符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租赁到期之日为止。

  3、本协议未尽事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协议书 篇11

  厂房出租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位于厂房,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全年租赁费为人民币元),每年的租赁费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二、乙方在使用期间,厂房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一切票据保留)均由乙方自行交纳。

  三、在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厂房完好无损,不得改变厂房主体结构。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乙方向甲方交纳厂房抵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时,如厂房没有任何损坏,则甲方将抵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注意厂房的安全防火、防盗,如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六、厂房到期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乙方如不继续租用,应按时离开,并将厂房完好交给甲方,甲方将验收厂房的完好性。

  七、乙方不得利用此房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八、如因乙方原因院内水泥地面造成破损,乙方应立即停止生产,维修路面,否则立即终止本合同,抵押金不退。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电表:

  年月日

厂房出租安全协议书 篇12

  根据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为保证租赁用房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特拟定此《厂房租赁安全生产责任书》。

  出租方:深圳市惠利兴包装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特与乙方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1.乙方对租赁用房的内部装修和改动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和改动应符合建筑和消防的有关规定;

  2.不得任意拉接电线,如需拉接电线应通知甲方;

  3.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线路,使用的电器容量应与线径、熔断器相匹配;

  4.应熟悉、了解用房周围消防器材放置位,以备紧急时使用;

  5.乙方不得生产易爆和其它有毒的危险物品;

  6.人离房时应断电、断气、熄灭火种;

  7. 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等…),加强内部安全检查;

  8、乙方需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

  9、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规定。

  10、严禁乙方将承租厂房改成集生产车间、货物仓库、员工办公住宿为一体的厂房;

  11、乙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妥善保管。

  12、严禁乙方在消火栓旁和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杂物。

  13、甲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火险隐患,如拒不改正的,甲方提诸有关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甲方有权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自负。

  1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5、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16、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17、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对于货梯,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与管理。

  19、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规定和本责任书内容而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灾,或安装空调、广告牌,发生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0、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深圳市惠利兴包装有限公司

  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期开始

  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出租单位: 租房单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