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房产转让协议书(精彩8篇)

2023-07-05 21:28:34综合

房产转让协议书(精彩8篇)

  在签订房产转让协议书时,我们需要用心撰写,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那么,如何书写一份合适的房产转让协议书呢?以下是热心会员“tsyph0”收集的房产转让协议书(共8篇),欢迎参阅。

房产转让协议书

房产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产坐落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月亮湾后余墩社区3号楼1单元101室.第二条

  1、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

  第五条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方保证对该房的居住权真实有校,乙方取得后保证手续及时过户。

  第七条双方责任

  1.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2.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八条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协议书 篇2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XX市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XX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XX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房款。(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XX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经办人: 电 话:

  年月日

房产转让协议书 篇3

  兹证明我村村民,男,出生于年月日,汉族,身份证号,现该村民于年月日因病抢救无效死亡。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

  年月日

房产转让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冯刚)本着自愿的原则,将20xx年元月1日向安顺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房屋(蓝天花园1—2号楼第五层1-5-1套房)名额转让给乙方(杨元兰)。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负责向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转让事项,将甲方(冯刚)姓名更改为乙方(杨元兰),姓名更换为乙方后,该套房屋(蓝天花园1—2号楼第五层1-5-1),乙方(杨元兰)是唯一所有者。

  二、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购房款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元),以前甲方所付首期款人民币捌万元整(元)由开发商从购房总价中扣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为2160元/m2,此单价不受房屋开发商的开盘价影响,房屋差价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乙方与房屋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此房屋的任何事项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和开发商的借款利息由甲方和开发商协商,乙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间人三方各一份。

  七、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在此前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全部无效。

  八、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转让协议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房屋建筑面积为㎡,产权证号:号)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详见第九条。

  三、双方同意于甲方收到全部售房款当日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

  1、过户当日至乙方领取名下产权证之前,如该房产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被查封,或存在抵押无法过户,或甲方反悔不愿出售该房,或甲方不配合办理公证手续,乙方有权通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所交房款,并按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乙方中途毁约、不按时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将乙方所购房地产转售他人,乙方应按总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市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该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整(¥),包含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税、费、代理费、办证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甲乙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完公证手续完当日(年月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含定金)给甲方。

  2、该房按现状交付。交房前该房的物业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停车费等一切关于该房的费用由甲方结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产转让协议书 篇6

  出卖方:简称甲方)、(简称甲方)

  买受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县街第3#幢第层号房拥有的房产(商品套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买卖合同为n0。号)。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 权纠纷,由甲方负责。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产权永远归乙方全权所有,任凭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再将该套房转让、抵押及处置。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其中甲方已办按揭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1、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房产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办按揭费用及房屋维修基金等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3、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己付首付款及甲方己交二个月按揭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整)。

  第三条、农行万元人民币按揭款自年月起转由乙方负责偿还房贷本息及承担编号为:)的违约责任,直至还清农行房贷。若乙方中途拖欠拒不偿还农行房贷,本合同作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甲方付还乙方向甲方所缴购房房款,甲方不承担利息。

  第四条、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无条件提供有关证件,积极配合乙方办好房产过户等手续。

  第五条、以上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当日交割清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捌万金额双倍赔偿对方。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济担保人:身份证号码:

  见证在场人:

  见证在场人:

  见证在场人: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厂(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XX市XX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和在建厂房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否房地合一)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层、地下层,约平方米,建于年)、老厂房(层,约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平方米(增至共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号,施工许可证号为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整(¥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即人民币元整(¥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4.四期付款:在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计人民币万元整(¥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XX市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XX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XX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XX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XX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元,实际出资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生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土地转让协议书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于年月日在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质: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6.土地面积:(平方米)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住宅平方米

(2)管理和职工活动用房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

  9.建筑覆盖率:

  10.房地产证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12.产权状态:甲方已授权交易中心通知产权登记机关临时冻结并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场地 基本平整,按现状转让。

  14.其他情况。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或乙方另选择如下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 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2.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3.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