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北京如何申请两限房

2023-06-19 09:35:27综合
  • 相关推荐

北京如何申请两限房

  下面是会员“b8292”整理的北京如何申请两限房(共6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如何申请两限房

北京两限房申请的流程 篇1

(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北京市限价房申请标准

  家庭

  人口家庭

  年收入人均住房

  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

  净值

  3人及以下 万元及以下 15㎡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万元及以下 15㎡76万元及以下

  第五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或治疗证明。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七条 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安置住房;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上述住房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第八条 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九条 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两限房申请条件 篇2

  两限房 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万元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经适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m2),家庭年收入和资产情况: 1人户 年收入小于万元,总资产小于24万元(人口不同标准也不同,这是1人户城八区的标准,远郊区县更低)

  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及已购

  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之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2011年北京市最新两限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现在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两限房申请条件中供应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两限房申请条件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两限房申请条件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的标准见附表。另外,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购买家庭

  三类家庭可优先购买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购程序:资格审核四步走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

  两限房申请流程:

  两限房申请流程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两限房申请流程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两限房申请流程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两限房申请流程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

  最新两限房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现在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 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 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 万元及以下 15m2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二、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准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居民收入、住房及房价等情况对准入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各远郊区县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各区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

  三、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两限房申请条件中供应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家庭

  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户籍、收入、住房和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两限房申请条件一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两限房申请条件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目前的标准见附表。另外,远郊区县家庭申购条件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购买家庭

  三类家庭可优先购买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购程序:资格审核四步走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和备案制度。

  两限房申请流程:

  两限房申请流程一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两限房申请流程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两限房申请流程三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

  两限房申请流程四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

两限房申请条件 篇3

  自己总结的1.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卡及首页的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卡及首页的复印件

  3.老家父母有房子的话,需要房本复印件和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复印件,如果房本上房屋地址和房主户口上地址不一致的话,还要对应的居委会和派出所开具证明

  4.自己的收入证明

  5.父母的收入证明,如果是退休的,需要原单位开退休证明。社保的话,需要社保局开证明

  6.如果自己已经购房,但是面积和价值都符合标准的话,需要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房本复印件

  7.自己现居住地的证明,我的是租赁合同复印件

  8.婚姻证明情况

  9.材料准备好之后,会发放给你的入户调查表和公示表复印件及原件

年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篇4

  北京两限房申请的流程

  第一步:提出购买北京限价房的申请

  1、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领取《核定表》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核定表》由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统一格式印制。北京家庭购买限价房申请表

  2、向单位要求开具住房、收入情况证明,单位需签章。①、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离退休人员按实际领取的退休金额计算收入,失业人员按实际发放的失业保险金额计算收入。②、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二步:提交申请北京限价房的材料

  1、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七)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八)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九)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缴税凭证;(十)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十一)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十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十三)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及11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不再提供上述材料,只需提供拥有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2、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工商、税务、交通、金融等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地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

  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审查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

  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核材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的审核,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二)入户调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实际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人户分离家庭的入户调查工作由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三)组织评议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进行评议,由经办人记录评议情况。(四)公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第五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六步:区县住房保障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县)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①、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②、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第七步:上报市住房保障部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纳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册。市、区(县)、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备案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申请流程 篇5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 5 年,年满 18 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 年满 30 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1 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 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 10 ㎡及 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 24 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 针对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 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限价商品房申请标准:3 人以下家庭年收入在 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 15 ㎡及 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 57 万元及以下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成员 4 人及以上的 标准【两限房】2009 年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 两限房】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有北京市户籍,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①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 ②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 30 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 照北京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附表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家庭人口 1人 2人 3人 4人 家庭年收入 元及以下 元及以下 元及以下 元及以下 人均住房面积 10平方米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10平方米及以下 家庭总资产净值 24 万元及以下 27 万元及以下 36 万元及以下 45 万元及以下+ V%:::5人 元及以下10平方米及以下48 万元及以下:附表二:申请购买限价房的条件 附表二:申请购买限价房的条件家庭人口 3 人及以下 4 人及以上 家庭年收入 万以下 万以下 人均住房面积 15平方米及以下 15平方米及以下 家庭总资产净值 57 万以下 76 万以下

  3、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 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 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 〔2007〕1129 号、1175 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 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①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 1 人年满 60 周岁以上(含 60 周岁);②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③患有大

  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 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 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 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或治疗证明。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 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 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 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 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 计算。申请家庭现有 2 处或 2 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 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申请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申请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安置住房;(四)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特注: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上述住房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6、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 12 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7、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在北京申请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篇6

  2011年北京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两限房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 五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 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 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 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 断或治疗证明。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七条 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 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 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核定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安置住房;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上述住房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第八条 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九条 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两限房申请标准

  A 不需要申请人全家都是北京户口,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有北京户口的这个人必须是户主。

  B 单身的要求三十周岁以上。

  C 带父母申请的必须是独生子,且父母年过50周岁。(补充:父母均为北京本地人,没住房,可一同申请,且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婚后,可分别申请。)

  D 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不做限制了,但是现有住房要估价,所有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汽车等,总资产不超过政策要求。

  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及以下万元及以下15㎡57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万元及以下15㎡76万元及以下

  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廉租房申请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两限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然后就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之后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五、然后就是等着摇号分配房屋了。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

  1参考资料: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详细流程:

  第一步:提出购买北京限价房的申请

  1、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领取《核定表》

  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北京市家庭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核定表》由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统一格式印制。北京家庭购买限价房申请表

  2、向单位要求开具住房、收入情况证明,单位需签章。

①、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离退休人员按实际领取的退休金额计算收入,失业人员按实际发放的失业保险金额计算收入。

②、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二步:提交申请北京限价房的材料

  1、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复员转业军人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八)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九)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缴税凭证;(十)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十一)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十三)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及117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不再提供上述材料,只需提供拥有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明。

  2、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工商、税务、交通、金融等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街 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应当及时地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四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审查

  受理申请后,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的审核,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入户调查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入户调查小组,对申

  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实际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人户分离家庭的入户调查工作由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

(三)组织评议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资产情况进行评议,由经办人记录评议情况。

(四)公示

  街 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 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第五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配售意见,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2、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六步:区县住房保障部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区(县)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对申请家庭人口、工作单位、住房、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及配售方案等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①、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②、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第七步:上报市住房保障部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复审备案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纳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册。市、区(县)、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备案过程中,因申请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补交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总的来讲就是两限房申请流程: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街道办、乡镇政府做出受理决定——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审查——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复审——市住房保障部备案

相关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