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活作文
【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zayingrongnao”整理的我的读书生活作文(共7篇),以供借鉴。
我爱上读书,缘于生活在唐诗宋词的中国传统里,一曲秦时明月,万里长堤书城,不免让爱读书的我深深沉醉。我的心灵因为阅读而喜悦,因为读书而沉静,因为理解而高贵。“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幼小的灵魂就享受到这种幽静的真谛、这种神智的清雅、这种无上的乐趣,我当感谢我的父母和老师。
曾记得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狼牙山五壮士》的连环画,是妈妈给我卖回来的。那时,我认字还不多,只能认识书上的一部分字。妈妈就在旁指着图画,要我先给她讲图画的内容。我讲过之后,她才给我读图画下的文字。在我幼小的心里,觉得那些图画是那么丰富,而那些文字又是那么神奇,能够准确的陈述图画的意思,也能把我心底的话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世上真的还有比这件事更神奇的吗?没有,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是世上最神奇的奥秘之一。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文字,总有一日,我要揭开你神秘的面纱,我要看看你平凡安静的表层之内,是如何的温柔敦厚,是如何的摇曳生姿,是如何的清丽迷人。
也曾记得自己买的第一本书是封面有插图的《三国演义》。那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天,爸爸带我到集市上闲逛。在一个书摊前,我停下自己徘徊的脚步。那一本本排列得整齐而有序的书籍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我趴在书摊上挑了很久,选了一本《三国演义》,封面上印着一位武将,手持长枪,跨着白马,甚是威风。看到那本书,我的心一下子就丢了一样,跑进书里去了。在我再三的要求下,爸爸终于从并不饱满的钱包里慢腾腾地掏了八元钱出来,并和小贩讨价还价了半天,并最终以七元钱谈妥了价钱。我在旁边站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总是担心小贩不肯降低价钱,爸爸一拂衣袖就走了,那我的读书梦就要落空了。价钱一谈妥贴,我拿起书就往家里走,边走边看。后来,知道了封面上威武而英俊的将军,便是三国时出名的常山赵子龙将军,他便成了我少年时崇拜的偶像。除了赵子龙之外,在这本书里,我还喜欢睿智的诸葛亮。这本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我从中知道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学到了许多知识,还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虽然也不是很珍贵,现在,纸张也已微微泛黄了,书边也有些卷曲了,封面也已不如我初买时的鲜艳醒目了,但是我一直把它珍藏着,放在我卧室书桌的一角,一直到去年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把它拿出来捐给了班上,希望其它同学也能读一读我这一本心爱的书,也能如我一样享受这本书带来的乐趣和智慧。
在我的读书旅途上,班主任老师给予了我许多具体的指导。他说,知识很重要,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所以,我知道了读书还要善于选择,知道了精读和浏览的区别,知道了读书的过程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丢弃的是沙子,留下的是真金。读书的时间又从那里来呢?老师告诉我们说:“古人云,马上、鞍前、厕里,日之余,忙之余,夏之余,年之余,古人意思是说在路途中,在厕所里,一日之余即是傍晚,忙之余即是忙中的闲暇时,夏之余即是炎热的正午,年之余即是寒冷的天气,古人认为这些都是读书的好时候。现在,我们提倡睡觉前翻一翻书,把单词或生字做成卡片随身放着,上厕所时拿出来看一看,早晨起床锻炼了身体后再翻一翻书,读书人就要做到”坐拥书山笑,那管红尘闹“的那一份淡定,那一份从容,那一份坚持。自此,我便养成了睡前看书的习惯,在书香里入睡不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蹲厕时记单词的习惯,只闻书香之美妙,而不闻厕所之异味,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处处留心书本的习惯,有书卷为伴,有书香盈鼻,不也是我用一生的时光来祈求的事吗?
书读得多了,自然有一些关于书的感悟,看书如看人,读书如读心,封面是人的外表,内容是人的灵魂,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本封面素雅而高贵、内容纯洁而深刻的书呀。我希望,一被别人翻开,扉页就有一缕鲜花的芬芳迎面飘入读者的鼻子里。读书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宋代大儒张载所强调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应该是读书人追求的最高境界,是理想的高峰。把这个境界当作读书人的追求,让自己高雅渊博,胸怀自然宽大开阔。
冬日,难得的好天气,打开窗子,坐在椅子上读一本喜欢的书,莫过于是一种幸福。
阳光透过半掩的窗户照过来,一层耀眼的光晕洒在桌上零零洒洒放着的几本书上,整个书房被阳光笼罩着,静谧而美好。走进书房,随着阳光的拥抱,望着桌上的几本书,那书香的匣子也在不知不觉中打了开来。
一开始那所谓的阅读也就是一些老师推荐的,不得不读的必读书,再到后来自个儿专挑自己喜欢感性趣的读,文学的那座大殿,我知道自己从未真正的走进过。进入初中,也脱去稚气,逐渐懂事了,即便是不喜欢,也会去读那些经典名著,经不经典,时间会是唯一的考证。但是当拿起书不情不愿的看起时,不经被折服了,为了这看似古板却又不失生动的文笔所折服,为了这看似简单却不乏大道理的文采所折服,这些名著不比任何一本现代书逊色分毫。
读《雾都孤儿》,作者笔下的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仿佛是历历在目,让人不经为他而心疼,但是却又让读者透过奥利弗看穿了一个道理,一个关于人心性的道理,当你不论身处何等困境,都应该要保持住你心底的'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哪怕已快泯灭,但是,只要有,就继续保护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吧!
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精彩的文笔让人沉醉,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那份天真与浪漫,令人回味无穷。我是爱上了这种感觉,这种阅读带来了真实情感,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这调味剂,人,因此而充实,生活,因此而精彩。
闲暇期,做在黄昏的灯下,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在这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读书之旅中,听三毛讲撒哈拉大沙漠的故事,与小王子开启一场星际旅程……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书香中变的美好。
行走在羊肠小道上,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爱抚,聆听风儿的缠绵,享受这种属于我一个人的幽静,我,因书香而惬意,阅读充实了我的生活,更充实了我。
我的课外生活很丰富,但有一种生活最充实,最能吸引我,那就是读书。
每周六早上,我都会跟爸爸到图书馆看书。一进图书馆大门,我就像一阵风狂奔三楼的儿童书区。哇!这么多书呀!我兴高采烈地找到我的“老地盘”——科幻书区,拿了一本《UFO未解之谜》津津有味地看来起来。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爸爸喊我回家吃饭,我这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却又心满意足,因为我在书里又学到了新知识。
曾记得我在图书馆看过一本《世界未解之谜》的书,里面讲的是有一种食人树,生长在南美洲,现在那里被铁杆栏挡着不让人进去……这本书很是让我着迷和骄傲,当时读过后我心里快乐无比,像真中了彩票似的。因为从书中我又知道了别人所不知道的事情,让我大开眼界。
我平时也很喜欢买书,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书,就不假思索买下来。有一次在书店里一下子买了四本书,我抱着书大踏步地回到家里。一进家门,就开始读《笑猫日记》,不一会功夫就读完了,我感觉到我很快乐,因为我又在这书的海洋中得到了知识。
我通过读书,积累了不少课外知识,连爸爸都很佩服我。有一次,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爸爸突然对我说:“最近你看了不少书,我问你个问题吧”。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道:“可以呀!”爸爸说:“世界上有没有独角兽呢?”我不假思索地说道:“有,独角兽是世界上最濒危的动物,最近才被人们所发现。”爸爸吃惊地说道:“你怎么知道的?”我骄傲的说:“因为我读书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笑猫日记》、《汤姆叔叔的小屋》、《绿野仙踪》、《一千零一夜》、、、、这些都是让我百看不厌的书。每次走进充满书香的图书馆,或者坐在自己温馨的书桌旁,捧起一本本书,我就会沉醉其中,觉得很快乐,我的知识会变的更丰富了,所以我喜欢读书。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进步,我想要书香充满房间,要让我的生活会更充实,我热爱我的读书生活。
因为我特爱看书,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爸爸、妈妈和同学们都叫我“小书虫”。
虽然我只是个读七年级年级的小女生,“书龄”却是十年有余了,因为还在妈妈肚中的时候,我便开始了与书相伴的生活。我的胎教,除了轻柔的音乐,便是妈妈讲述的一个个精彩故事。我爱读书,这还得归功于我的爸爸——因为他就是个“书呆子”,家中有许多藏书。
我的名字就是爸爸从《诗经》这本古书中“淘”来的。早在妈妈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爸爸便为尚不知性别的我取好了名字——许燕于飞。这出自《燕燕》的头一句:“燕燕于飞,差池其羽”,妈妈的小名叫做燕燕,燕燕于飞代表了一家人的美好愿望,期待未来的我能在诗经古风的吹拂下,展开翅膀,向着快乐幸福的明天飞翔。
出生后,经常是妈妈喂奶,爸爸在一边念书,我享受着物质、精神的双重滋养。等到识字了,我便开始自己看书。爸爸给我订了许多报刊、买了许多名著,《幼儿画报》里活泼可爱的红袋鼠、调皮捣蛋的跳跳蛙,《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中的快乐父子俩,还有《红楼梦》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们是我童年最好的小伙伴。
读书不但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也给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爱上了写作,作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试着给报刊投稿,习作屡屡被《大江晚报》、《南方周末》、《作文大王》等报刊采用。我还多次代表班级参加各种比赛,就在前不久,我还获得了学校高年级作文比赛的一等奖呢。
在我的读书生活中,发生了许多有意思的事,就说说最近发生的一件吧。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妈妈、爸爸有事出去了,只有我一人在家。洗漱完毕,三口两口吃了早饭,便赶忙捧起了《女生日记》,我急于想知道主人公冉冬阳写给美国朋友林淑媛的信的内容。
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电话铃响了。原来是妈妈打来的,她说她的同事等会儿要来送一份文件,让我在家里好好呆着,别出去乱跑。挂了电话,我很快又沉浸在冉冬阳那多姿多彩的世界中。突然,电话又响了,还是妈妈打来的,她急切地说:“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呢,同事阿姨在门外敲门,你怎么不开门啊?”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读书读得太投入了,没听见。”
有意思吧!这就是我——一个喜欢“啃”书,沉迷于书海的“小书虫”!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因为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开始教我认字。当我认识很多字的时候,我就开始独自一人囫囵吞枣地读故事,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被我记到滚瓜烂熟的时候,我肚子里的词汇量也增加不少。从幼儿园到小学,我经常把我读到的精彩故事讲给同学听,讲给爸爸妈妈听。爸爸说我臭显摆,半瓶子水乱晃荡,可我很享受讲故事给别人听的乐趣。有人问我:“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故事呢?”我感到很奇怪。故事都写在书里,只要你有兴趣认真阅读,何愁没有故事呢?
读书,让我认识了“窗边的小豆豆”,认识了名侦探福尔摩斯,认识了“功盖三分国,名成八卦图”的诸葛亮,认识了神通广大的美猴王……《世界之最》让我大开眼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教会我坚强,《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源远流长的悠长历史……读书,既让我开阔了视野,又让我陶冶了情操。现在的我,每天做完作业就立即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到精彩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拍案叫绝;读到伤心处,我也会黯然神伤;读到幽默处,我便会忍不住哈哈大笑。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我知识,带给我力量,滋养我的心灵。在我的人生之路上,它将永远伴随着我。
我的课余生活并不单调。学习之余,我有很多很多的爱好,比如看书、画画、做手工、下象棋、饲养小动物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书。拿到一本好书,我常常是一口气就把它读完。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不在家,我便拿起一本刚买回来的书,专心致志地读了起来。由于看的太投入了,爸爸妈妈回来做好饭了我都不知道。直到妈妈进书房叫我吃饭,我才发现厚厚的一本书已经看去了一大半。
书,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如果几天不看书,我会觉得心里空荡荡的,连睡觉也不踏实。在书中,我不仅收获了知识,还获得了快乐。有人觉得看书很没趣,我却觉得看书是一种游戏,一种能传递快乐和知识的游戏。
从小我就喜欢看书,书籍给予我太多太多。希望书籍能陪伴我的一生!
我喜爱读书,因为读书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好处,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学到好词佳句,而且可以让我们开阔视野。
以前,我的作文写得并不是很好,每当老师在课堂上读别的同学作文时,我非常羡慕,心里也很着急。爸爸知道了,说我的阅读面太窄。为了扩大我的阅读面,给我买了许多本作文选让我读。于是,我没事的时候就读,就这样,我的作文才有所提高,在班里还得到过一级作文呢!
书是知识的宝库,人们不都常说:“开卷有益”!当一个人打开五彩缤纷的图书的时候,那便开始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一篇动人的小说,一首美丽的诗歌,一个感人的童话故事让人爱不释手,给人带来无穷的快乐。书不仅是知识的海洋,而且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一位大文豪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寂寞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指引着光明的路。
苏轼说:“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使我的知识面更广。